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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诚信建设措施 优化信用环境
发布时间:2004-07-10 11: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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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环境是一个地方投资环境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市在改善信用环境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但信用环境仍不尽如人意,社会反映较大。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用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在引进外资、引进企业时所承诺的优惠政策不能到位。二是公检法处理失信案件的审理力度不够、速度过慢,且不少案件虽然判决了但并没有执行。三是银行在扶持企业时,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缺少制约措施。四是一些企业管理欠规范,经营透明度低,有的甚至编制了五六套账本,有的逃废银行债务。   诚信的社会环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的必然要求。大力倡导诚信,建立信用体系己是当务之急。   一、加强政府信用建设。要有一个诚信的环境,政府首先要守信,政府守信的程度,决定了企业是否留得住、外资是否引得进,与单纯的企业守信相比,其影响力更大、影响面更广。因此,政府一定要守信,要对在引进外资、引进企业时所承诺的优惠政策一诺千金。政府的守信需要每一位政府机关人员包括公务员共同来营造,如对有的公务员贷款不还的问题,组织部门应进行定期通报,考核中判定这样的公务员是不合格的。   二、公检法要加大处理失信案件的力度。对失信案件不能有积案、存案,判决后要执行,使严重失信的企业破产,对不执行的案件当事人,要进行定期公布,对拒不执行判决的企业或个人,严禁到高级场所消费,不能买别墅,不能买高级轿车。   三、要加强企业的诚信建设。建立相关的企业准入规定,从源头上确保诚信环境的改善,可通过工商、财税、审计等部门指导企业规范管理,建立相应的沟通、评价系统,增强企业经营管理的透明度。在开展“百强守信单位”活动的同时,对不守信的企业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定期公布。大力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