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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衢州市委会:关于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情况的调查
发布时间:2005-08-12 14: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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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市政府为贯彻省十届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农村孤寡老人的生活困难,确保五保老人安度晚年,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颁发了《关于推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05年底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应在70%以上,人均总支出水平达到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左右。如今时间已过去两年,目前我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做的如何;这些老人的生活状况如何;还存在什么困难和问题?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到衢江区、江山市等地的农村敬老院进行了调研,并通过报纸、网络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各级财政对农村敬老院建设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据了解《意见》颁发两年来全市建成敬老院82所,建筑面积15.25万平方米,总床位7060张,投资1.17亿元。在江山市峡口镇我们看到一栋崭新漂亮的大楼,起初我们以为是学校,事实上这却是江山市政府投资205万新建的峡口镇敬老院,该敬老院占地17.4亩,建筑面积4545平方米,另有9亩生产基地。
二、集中供养率已提前达到和超过预期目标。到2005年6月底前,全市已有4481名农村五保对象和“三无”老人进敬老院集中供养,占5387名农村五保对象和“三无”老人总数的83.18%。
三、社会资助建设敬老院初露端倪。民建会员,浙江海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海林积极参与兴办敬老院,公司无偿出资40万元在衢江区杜泽、周家两个乡镇兴建了“海力敬老院”,为两个乡镇的50多名五保对象营造起新的家园。另外还有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家纷纷捐款捐物,帮助农村敬老院解决困难。
四、敬老院组织管理机构和制度基本健全,各乡镇敬老院均有专职管理服务人员。我们在江山市峡口镇敬老院看到,院里有两名炊事员、两名服务员,还有一名生产管理员,院长是镇政府干部,人员配备较齐。在院办公室墙上挂着《江山市峡口镇敬老院院长职责》、《财务人员职责》、《护理人员职责》、《管理人员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敬老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打下了基础。
五、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基本生活有保障。各县(市、区)政府不断提高集中供养的供养标准,如柯城区今年将集中供养的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2320元提高到2900元,净增580元,增长幅度达25%。
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我市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部分乡镇敬老院规模偏小。如衢江区26个乡镇都建起了敬老院,集中供养人数为632人,平均每个敬老院供养五保对象24人,有的敬老院里集中供养人数不足10人。敬老院规模偏小的结果是单位管理成本增加,敬老院气氛冷清,五保对象集体生活单调,各项规章制度难以建立健全。
二、供养经费相对紧张,县(市、区)和乡镇财政压力大,村组负担极度不平衡。目前,我市由县(市、区)和乡镇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基本上是每人每年1560元—1800元,按集中供养人数4481人计算,全市全年需县(市、区)和乡镇财政负担699万元—807万元。这部分资金基本上能到位,但普遍认为负担过重,特别是经济欠发达乡镇更是如此。另外,我们在调查中也发现应该由村组负担的每人每年600—1100元的供养经费往往得不到保证,有的乡敬老院村里经费到位率不足40%,缺口部分只好由乡政府垫付,而乡政府的财政也相当紧张,供养经费只能垫一时而不能垫一世。村组负担的经费得不到保证已严重影响敬老院的正常运作,部分敬老院已出现亏损负债现象。
三、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伙食标准偏低。我们走访的几个敬老院伙食标准基本上是每人每天3元,高一点的是每月95元,能基本维持吃饱的要求。但由于粮油食品价格不断上涨,每人每天3元的伙食很难保持原有的伙食水平。
四、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大病医疗问题难以解决。五保对象都是老年人,本身体弱多病,虽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报销的门坎高,报销率低。五保对象的住院费用扣除合作医疗报销和民政部门补助外,敬老院自身还要承担50%左右。如衢江区坑口乡敬老院只有9名五保对象,全年全院的供养经费只有2万余元,我们去调研时刚好有位老人身上长瘤,乡长毫不犹豫地送她到医院住院开刀,受到全院的五保老人和附近群众的交口称赞,但乡长却高兴不起来,他对即将产生的高昂的医药费发愁不已。而江山峡口敬老院建立了大病基金,按每人每年60元提取留院集中使用,全年全院不足5000元,只能用于少量老人的急性病的处理,而对老人常有的慢性病和其它大病,院里也表示无能为力。
五、敬老院床位利用率较低,以院养院工作有待加强。两年来,全市新增农村敬老院床位7060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4481人,床位利用率为63.47%,加上原有的敬老院床位,我市农村敬老院的床位空置率在50%左右。如江山峡口敬老院于2004年8月投入使用,有床位200余张,目前集中供养五保对象82人,自费入院的有7人,床位利用率44.5%,空置率达55.5%。许多敬老院一方面床位等资源大量闲置,以院养院工作措施不力,办法不多,另一方面供养经费紧张,筹资无路,维持正常的运转都有困难。
农村五保对象和“三无”人员集中供养是我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是一项深得人心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为使这项工作做的更好、更有成效,我们建议:



一、整合资源,盘活存量,适当扩大农村敬老院规模。敬老院规模过小造成管理成本高,集体抗风险能力差,各项管理措施难以到位。建议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按《意见》要求撤并部分规模太小的敬老院,可实行几乡(镇)一院,原则上一个敬老院的规模要保持入院人数在50人以上。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敬老院经费不足问题。在县(市、区)和乡镇财政确实有困难的情况下,要转变思想,开动脑筋,通过多种途经解决经费问题。
1、各乡镇可以通过调换、转租、转包等方式,将五保对象承包的责任田、山林、水塘等,由敬老院集中使用,也可以由乡镇划出一块田地、山林、水塘归敬老院使用,然后由敬老院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组织五保对象开展生产自给活动。这项工作做的好,不仅可以缓解敬老院的经费紧张,同时还能提供猪、鸡、鸭、鱼和蔬菜,改善敬老院的伙食,也使部分尚有劳动能力的五保老人有事可做。
2、各敬老院要充分利用空置的床位,吸收更多自费老人入院。随着我市老龄化的进一步发展,子女在外工作的老人也逐渐增加,他们也希望能够到敬老院安度晚年。所以各敬老院在完成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任务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吸收更多的老人自费入院,以增加敬老院的运作经费。据我们调查测算,自费入院老人对每月200—300元的费用较能够接受,而敬老院每吸收一位自费老人,可盈余100元左右,每吸收两位自费老人则可解决一位五保对象的供养经费。
3、要加强村组依法负担部分的征缴工作。村组负担部分的欠收是许多敬老院经费紧张的主要原因,建议把这项工作列入村两委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积极鼓励社会投资经营敬老院。目前我市各地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已能够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现在重要的是需要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在保证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前提下,扩大经营规模,创新管理模式,提高敬老院档次,解决更多的老人养老问题,使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能够长期实践下去。同时要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赞助农村敬老院,帮助敬老院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在逐步解决供养经费的前提下,要同步提高敬老院的伙食标准。
三、建立敬老院大病医疗专项基金。建立农村敬老院大病专项基金是十分必要的,政府把五保对象集中起来供养,从理论上和情理上都无法对他们的大病、重病不闻不问,要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好这项工作。专项基金可从集中供养经费中提取一部分,县(市、区)财政补发一点和发动社会赞助一点,由县(市、区)民政(卫生)部门统一掌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