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6日下午,民建温州市委会法治建设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温州市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温州市政协副主席、民建温州市委会主委徐育斐,市委会副主委金克明、陈建民参加会议。市大人法制委主任王旭东,民建中央委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钱弘道,市政协常委、温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周光、市委统战部、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协法制委等部门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律师委员与从事法律工作委员,市委会机关干部、基层组织、横向组织有关负责人65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法治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温州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孙晓宁主持。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温州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积极地参与我市立法工作,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更好地为法治温州建设贡献力量,民建温州市委会决定依托会内从事法律工作的会员,成立法治建设委员会。成立后,将依照职责,协助民建市委会做好法制建设调研工作,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任务。同时,法治委还将为会员、会员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帮助推进会员企业的主体培育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当好法律参谋的角色,使会员企业的发展能充满澎湃动力和旺盛活力,助力温州经济赶超发展。
会上,陈建民副主委宣布了法治建设委员会成立文件,并介绍了法治委成立的有关情况。
徐育斐代表市委会向顾问钱弘道、金克明颁发聘书。
金克明代表顾问作了发言。他表示,很荣幸受聘担任法治委的顾问,会以积极认真地态度履行好顾问的职责,同时也希望委员们要有奉献意识,主动积极参与立法协商工作,抓好学习,并将参政议政与法治建设的工作相结合。
新上任的法治委主任、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颜贻潘作表态发言。他表示,要参与温州国家金融改革、农村产权试点等工作,积极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对接,抓好立法协商参与工作,同时要健全会议制度,完成工作规则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法治委微信公众号的宣传策划工作,积极宣传。
法治委副主任、浙江合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朱伟方介绍了法治委工作规则,规则在大会上经委员审议后予以通过。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王旭东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刚刚通过的《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对民建在温州各民主党派中率先成立法治建设委员会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民主党派如何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提出建议。
徐育斐指出,法治建设委员会的成立后,要把加强政治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学习好温州的十三五规划、省市“两会”有关精神,要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夯实为实施温州“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徐育斐希望委员互相学习,精诚团结,构成梯队格局,形成团队优势,要重视制度建设,依靠规则运行,做好参政议政工作,立足温州取得立法权的实际,借助法治委的团队,努力提高自身的协商能力,积极参与温州的立法协商工作,并鼓励工作创新,依托法治建设委员的会内法律资源,服务好会员企业和会员,服务社会。
徐育斐强调,法治建设委员会的成立,意味着民建参政议政工作又有新的渠道和途径,希望法治建设委员会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打造民建的参政议政“法治”品牌,为温州的法治建设做出你们应有的贡献,为温州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市做出属于民建的独特贡献。
成立仪式结束后,钱弘道教授还为大家作了《破解中国法治难题》的专题讲座,钱教授从走中国特色社会法治道路、立法、权力监督、司法独立等四个方面阐述了如何破解中国法治难题。钱教授认为,人有三样东西最宝贵,那就是生命、财产和自由。法律是生命、财产和自由的守护神。历史上,“永嘉学派”是中国实学传统的主要代表;今天,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正在行动,正在努力复兴中国实学传统精神。温州人敢为人先,富有开拓精神,温州人能够创造经济的“温州模式”,也完全能够创造法治的“温州经验”。最后,钱教授对法治建设委员会提出殷切希望:法治建设需要每个人的行动,让我们担当起责任,让我们共同奋斗,让我们这样被历史记载:这一代人为法治中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