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乐清市政协常委、民建基层委委员胡光定率民建会员调研我市民宿经济。
调研组一行走访了芙蓉镇雁南左舍等民宿、听取了雁南左舍等民宿负责人的情况介绍、现场踏看了相关周边环境与室内设施后指出,近年来,一些游客厌倦了观光游和标准式接待,深度游、体验游、养生游逐渐兴起,形成了一种由传统的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过渡的新型旅游形态。民宿这一旅游业态就是在这一环境下异军突起,依托旅游景区、人文资源、民俗文化等,体现了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现代社会生活与农耕人文相回归的精神追求。
据了解,近两年乐清的民宿发展迅速,但总体上仍处于初期阶段,还处在一种自发的、无序的状态,存在规模不大、档次不高等问题,甚至存在一些建筑、消防等隐患,许多经营者对进一步做强品牌也缺乏长远的计划。去年以来,乐清市委市政府提出“十三五”时期,乐清市将着力打造“幸福村居,美丽乡村”,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旅游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群众幸福感,争创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市。为此,乐清市政府近日出台了首个《民宿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了鼓励和支持在哪些区域发展民宿,民宿应具备哪些特征、条件,民宿规范化经营的定义;建立民宿的消防、卫生等联审机制,明确审核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民宿,以及发展民宿的村庄进行补助奖励的办法等。《办法》还规定,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民宿,可提交市政府实行“一事一议”,政策上更是给予了投资者便利。
调研组一行认为,在《办法》的政策支持、引导与规范下,民宿业主尤其要依托雁荡山、中雁、灵山等骨干景点,借鉴云南、杭州、台湾等地的发展经验,结合乐清丰富的自然山水资源禀赋和江南人文特点,强化本土化元素的融合、注重浙南民居风格的塑造。
调研组一行人相信,通过政府重点扶持一批精品民宿,必将撬动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农业、养生度假等产业发展,同时也对带动乡村旅游、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山老区脱贫致富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台办主任陈颂民应邀参加了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