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温州
我的位置:主页  > 地方信息 > 温州
温州市“两会”报道之二——让“帮企业就是帮自己”成为所有公职人员的共识
发布时间:2018-04-04 00:00:00
  |  
作者:

    民建会员、市政协委员、温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张建华

    让“帮企业就是帮自己”成为所有公职人员的共识 

    张建华认为,我市自2003年8月开展“效能革命”以来,机关效能建设取得长足进展,“软环境”持续改善,但一些深层次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营商环境仍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些政府部门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仍客观存在,影响企业发展的隐性障碍和“潜规则”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二是随意性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执法不公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企业发展。
    三是部分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在企业搭股经商,强制、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的现象仍一定范围内存在。
    四是惠企优企政策落实不到位,“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减轻企业负担成为一句空话。
    营商环境不仅是生产力,更是一个城市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改善我市营商环境,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真情亲商,让“帮企业就是帮自己”成为所有公职人员的共识。
    二、要流程便商,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巩固和深化前期“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成效,以推动实现“一条数据流水线”走到底为目标,进一步优化精简再造审批流程,加强对窗口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真正使群众办事从找“多个部门”变为找“一个政府”。 积极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思维,努力做到简单标准审批事项“一次也不用跑”。
    三、要政策惠商,努力打造成本洼地的营商新环境。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用地、税收、人才、技术、融资等全要素扶持力度,形成“引进来、留得住、做得大”的洼地效应。组建专门服务团队,提供企业(项目)从开工建设到投产运营的“全过程、兜底式、一揽子”服务。
    四、要依法护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为官不扰民”。严格执行“检查备案制”,未经政府批准,各行政执法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到企业检查(除涉及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及突发事件外),不得对企业作出处罚;坚决破除“小鬼难缠”现象,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保障企业不停建、不停工、不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