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企业“星星集团”试行党代会常任制
发布时间:2005-10-16 09: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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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会员企业星星集团第二次党代会作出决定,在该企业中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在全国开创了非公企业中实行此项制度的先河。据了解,该集团党代表是通过集团内各单位选举产生,任期5年,党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党代表的义务包括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加强与所在选区党员和员工的联系,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意见等。为充分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集团党委还相应出台了《党代表联系党员员工制度》、《党代表教育培训制度》、《党代表党内情况通报和征询意见制度》等制度。
在试行此项制度的第一天,就有集团党代表将建议交到了新当选的党委书记王华方手中。王华方说:“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对企业党组织来说很有必要。因为企业大部分党员分布在生产第一线,工作任务繁忙,很难召集全体党员商讨企业的有关党建工作,试行这一制度后,选出的党代表可以及时反映集团党员的意志,随时把大家的建议意见提出来,有利于集团党委作出的决策更符合实际,也有利于企业党建工作更好地开展。”
星星集团试行党代会常任制扩大了企业的党内民主,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还能密切党员和员工的关系,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