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优势和作用
发布时间:2007-01-15 10: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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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富林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对人类历史发展的深化、对执政规律的深化。反映了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执政党的重要历史使命,也是参政党的重要政治任务。民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负有重要责任,并具有独特优势,应该而且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经过28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现代化建设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的综合国力显著提高、国际地位和国际威望明显提升、政局相对稳定、人民生活得到极大改善。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偏差,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快而各种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人的道德素质不断下滑、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拉大、人与自然的关系遭到破坏。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暴露,最终导致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不断上升。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必将会严重影响和干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严重影响人民生活的进一步改善,并将从根本上动摇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信念,同时也会影响到执政党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巩固。
可见中国共产党及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是抓住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矛盾和焦点问题,只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性奋斗目标;才能够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才能够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够准确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最终实现党的伟大历史使命。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民建作为参政党、党的诤友,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领会和把握新形势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和规律,明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任务和途径,积极探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方式和方法,为构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民建有着独特的优势
民建是以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组织和推动成员及所联系的经济界人士,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是本会的重要职能,也是本会的优良传统,更是本会的独特优势。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推动下,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团结所联系的工商界人士,积极认购公债,协助平抑物价,推动城乡物资交流,改善人民生活,参加抗美援朝,踊跃捐献飞机、大炮,为争取国民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为捍卫新生的人民政权,发挥了特殊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本会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依照“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的行动纲领,围绕国家的工作重点,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为四化服务的途径和方法。推动成员兴办企业、协助安置待业青年、开展经济咨询服务、举办工商专业培训、开展支边扶贫和对外经贸联络工作。同时,还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在全会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发挥成员业务技术专长,为企业上质量、上品种、增效益,多办实事、好事,为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尽了心,出了力。
新时期,本会把帮困扶贫作为履行参政党职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本着“为国出力、为会增光”的宗旨,协助中共党委和政府做好扶贫开发、智力支边、帮困助学、抗害救灾、下岗再就业等工作。近年来,本会会员企业共吸纳、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人员和下岗职工40多万名;共引资援建希望小学近500所;新建扶贫开发项目409个,资金总额1.04亿元,组织1.46万人参与为“三农”办实事活动。为帮助贫困地区脱贫,缩小东西部差距,稳定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半个世纪以来,民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与党亲密合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促进经济生活的发展,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民建应发挥积极的作用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们深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任重道远,需要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戮力同心、继续奋斗。对此,我们要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充分发挥我们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人才优势,充分调动全体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言献策。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第一要务,也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我们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全体会员组织和发动起来,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并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立科学发展观,重点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和我省“八八战略”的实施,就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社会保障、金融体制改革、“三农”、就业和再就业、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本会的整体功能和群体优势,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要认真研究继承和创新、效率和公平、增长和发展、劳动和资本、解决“三农”问题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等一系列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大关系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建言献策。
2、坚持以人为本,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献计出力。目前,我国正进入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对于这一发展关键阶段的特点,归纳起来有两个:既是关键发展期,同时又是矛盾凸现期。民建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相关力量,深入基层,深入社会实践,利用自身优势,帮助群众(包括会员群众)或政府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同时,要通过社情民意等方式,认真做好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工作,为党委、政府妥善解决各种社会矛盾提供信息服务。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多做教育引导、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为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献计出力。
3、参与社会实践,扎扎实实做好社会服务工作。社会服务工作是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参政议政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民主党派面向社会层面发挥作用以造福于人民的重要途径。在新时期,民建要进一步探索社会服务与参政议政相结合的有效办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扎扎实实做好社会服务工作。
首先,要深入贯彻实施《民建中央关于加强扶贫工作的意见》,继续推动会的各级组织为解决“三农”问题办实事,加大对扶贫联系点的扶贫力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教育、科技、项目、就业)的支边扶贫工作,帮助困难企业、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推动一方经济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城镇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等就业和再就业的工作。
其次,要继续贯彻落实民建中央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会议精神,利用组织优势,积极推动东、西部的交流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鼓励和支持会员企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会员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回报社会。民建中央创立的“思源工程”是民建新时期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新举措、新载体。开展“思源工程”,有利于充分发挥民建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树立民建参政党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团结广大民建企业界人士,以扶贫为宗旨,整合会内资源,更加有组织、有效率、有力度地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有利于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帮助广大贫困地区的人民群众早日脱贫致富。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身于“思源工程”中,为消除贫困、缩小城乡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功立业。
再次,要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在有效整合会内力量的同时,积极主动地探索与人大、政府的有关部门、兄弟党派、社会团体等有关单位建立经常性联系,借助于会外的专家、企业家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开展多形式的合作交流,拓宽社会服务渠道,形成优势互补,在更高的层次上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4、发挥知识层会员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本会除经济界人士外,还有一部分是从事教育科学文化工作的知识分子会员,他们既是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创造者,又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传播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是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思想道德建设是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重要内容,他们对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知识层会员要努力生产出更多精品力作,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同时,要充分发挥知识层会员的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塑造美好心灵、陶冶高尚情操而努力,既帮助群众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又帮助群众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2005初,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政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画出一幅美好的蓝图。在这美好蓝图的构建过程中,民建作为人民政协的组成部分,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一定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并肩负起重要的历史使命。
(作者系民建浙江省委会宣传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