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会务动态
专题专栏
《浙江民建》
会务动态
我的位置:主页  > 会务动态
吴国华:降低行政成本时不我待
发布时间:2007-03-22 09:31:40
  |  
作者:

长期以来我国行政费用呈高速增长态势,其增长幅度高于GDP的增长,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高于财政支出中其他项目支出的增长,这种状况迄今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已引起越来越多人士的关注和忧虑,成为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之一。
广义地讲,行政成本是一国政府管理国家的费用,我国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各方面党和政府一管到底,自然行政管理费用很高。经过近30年的市场化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形成,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条件逐步具备,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已成为一项迫切的历史性任务。
当前我国行政成本过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一是行政部门众多,只能交叉,公务人员队伍庞大,编制总数屡减屡增,行政人员与事业单位人员混岗,变相增加行政人员等;二是预算编制执行不严,预算外资金缺乏法律监督,预算调整多追加多,支出随意性较大。一些资金脱离了人大的监督,规避了程序性监控,降低了可支配资金的使用绩效;三是文山会海、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多,层层陪同接待,造成行政经费迅速膨胀;四是行政机关内部财务不规范,浪费多,审计监督中重指出的合法性,而轻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五是公务人员成本意识淡薄,艰苦奋斗思想缺乏,办事大手大脚等。特此,对降低我国行政成本提出如下建议
一、切实转变观念,树立成本意识
各级党政领导和公务员要提高对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转变观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发展是政绩,降低政府行政成本,节约社会资源也是政绩。要教育、强化行政人员树立成本意识、效益意识和现代化管理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
二、深化机构改革,严格编制管理 一是要深入研究“小政府、大社会”的运行机制和机构设置,巩固上届政府精简机构的成果,跳出“减-增-再减-再增”的怪圈。中央各部委要从自身做起,不要通过考评等方式给地方施加增设机构、编制的压力。二是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向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进一步缩小政府的管理权限和范围,实现政府与企业、社会、市场的科学分工。
三、推广部门预算,加强预决算严肃性
一是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等管理制度的改革,强化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实现预算收支程序法律化、规范化。加强政府财政支出评价体系建设,完善政府财政支出考核体系。二是要严格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把预算外资金和制度外资金纳入到预算控制内,形成完整统一的政府预算,统一财政。三是要提高行政成本运行的透明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施重大决策听证、论证、专家咨询制度,对重大财政支出决策过程立法,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采购范围,用法制化的采购手段,规范化的财政支出,控制和降低行政物质成本。
四、强化部门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一是各级政府与部门要不断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降低行政成本。二是建立合理的支出程序,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要加强对会议、文件资料、报刊、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出省(国)学习考察、差旅费等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办发(2006)3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将公务接待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三是要挖潜与资源共享。如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要加强党委与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信息化资源的整体规划与整合,实现装备共建,资源共享。
五、加快立法进程,建立评价机制
我国的行政经费不单单仅指政府部门的支出,除政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外,还涉及到党委、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和法院、检察院等。中央和地方的各套班子都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建立行政成本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建立降低行政成本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监督检查。
(吴国华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民建浙江省委会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