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杭的建议获省委书记批示并以省纪委名义印发
发布时间:2007-03-22 1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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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郦红斌
民建浙江省委会副主委黄小杭关于进一步加强倡廉制度建设的建议被省委统战部《情况反映》采用。
2月初,中共省委书记习近平对此作出重要批示:“倡廉既要进行教育,也要建立制度。尤其在当前要加强倡廉的制度建设。黄小杭同志的建议很好,很有针对性。请华元、艳华同志阅研”。 中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随后也作了批示:“将习近平同志的批示和黄小杭同志的建议,以省纪委的名义,印发各市、省直各单位。同时,就倡廉制度建设,可考虑先抓一、二个方面的问题,如就盖楼堂馆所先作出规定。这符合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
2月底,中共省纪委发出《关于印发习近平同志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倡廉制度建设建议上的重要批示的通知》,将习近平、王华元的批示以及黄小杭的建议作为附件印发各市、县(市、区)和省直各单位,要求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这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倡廉制度建设的情况反映,提出了应该提倡政务节俭、城市建设应以节约为本和注重节省文教卫资源等方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