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会务动态
专题专栏
《浙江民建》
会务动态
我的位置:主页  > 会务动态
民建中央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新老主要领导人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16 10:38:02
  |  
作者:
民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2007年12月24日上午,胡锦涛等中共中央领导同志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新老主要领导人进行座谈,畅叙友情,共话合作,同谋国家和民族发展大业,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多党合作事业的高度重视和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深厚感情。胡锦涛同志在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全局和历史高度,全面总结了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丰硕成果和宝贵经验,深刻阐明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我国政党制度、推进多党合作事业的重大意义,对开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新局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多党合作理论,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献。    全会要把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全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各级组织要引导广大会员深刻领会讲话对十六大以来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成绩的高度肯定,充分认识当前多党合作的大好形势,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喜人局面。要深刻领会讲话对十六大以来我国多党合作新鲜经验的科学概括,充分认识这些经验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必须始终牢牢记取、坚持运用,并在新的实践中继续加以丰富和发展。要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深刻阐释,充分认识这项制度突出了团结、民主、和谐的精神,具有合作、参与、协商的特点,有利于最大限度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集中智慧,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畅通和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有利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求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按照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中对巩固和发展我国民主团结、生动活泼的和谐政党关系提出的明确要求,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打牢多党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献计出力;继续推进政治交接,进一步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各地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真正把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一是要把学习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认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须始终坚持多党合作这个鲜明特色,充分发挥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独特优势;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必须不断巩固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治格局。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打牢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二是要把学习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落实本会九大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致本会九大贺词,充分认识民建肩负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发挥与经济界密切联系的特色和优势,切实贯彻落实本会九大提出的工作部署,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坚持以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新任务,针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三是要把学习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与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加深对中共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经验的认识,继承和发扬“五个坚持、四种精神”,努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把会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各级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学习计划,作出周密部署,强化落实措施,把学习讲话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和各级领导干部、骨干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并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会员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各级组织和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学习活动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并将学习贯彻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报告会中央。 




民建中央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