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廉政单元建设是新时代民主党派廉政建设的基础工程和关键抓手。以廉政单元标准体系建设为牵引推进民主党派廉政单元建设,对于推进我国廉洁政治建设、提升新型政党制度效能和国家治理效能、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立足于廉洁建设背景,以浙江民建开展的“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为例,对廉政单元建设的意义、经验及成效、存在问题以及思考建议等进行阐述,以期更好地为以廉政单元标准体系建设深化推进民主党派廉政建设探索路径、提供参考。
关键词:廉洁建设;民主党派;廉政单元;标准体系
民主党派加强廉洁建设是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基础。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多党合作事业,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南。202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指出,各民主党派要强化政治引领,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要加强廉洁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组织建设,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稳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重要论述中,第一次将廉洁建设的要求放在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首位。202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党外人士座谈并共迎新春时强调,各民主党派要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树立务实进取、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近年来,中央及各地高度重视民主党派廉洁建设工作,精心部署,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如民建中央在浙江开展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民进中央在山西开展内部监督试点工作,浙江深入推进“同心同廉”工程,重庆开展清廉党派建设工作等。廉洁建设是新时代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廉政单元建设是推进民主党派廉洁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建立健全廉政单元建设标准体系,以廉政单元建设为重要牵引和关键抓手深化推进民主党派廉洁建设,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廉洁建设背景下民主党派廉政单元标准体系建设的内涵及意义
(一)民主党派廉政单元的内涵
民主党派廉政单元是指根据不同组织层级和领域系统对民主党派廉政建设工作对象的划分,有侧重、有针对性地推进该层级或领域的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是加强民主党派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
(二)民主党派廉政单元标准体系的内涵
民主党派廉政单元标准体系是指在推进民主党派各层级、领域廉政建设过程中,导入标准化的理念、方法、工具、技术,将廉政建设各模块进行设计、制定、实施、评估、反馈、应用,从而构建形成内容优化、流程细化、评估量化的评价体系和工作规范。
(三)民主党派廉政单元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1.推进民主党派廉政单元标准体系建设是我国廉洁政治建设的时代要求。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得到全面巩固。与中共已经建立的完整健全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相比,目前民主党派的廉政建设仍较为滞后。随着《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各级党委越来越重视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党派代表人士政治安排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越来越多的民主党派成员掌握着职位赋予的公权力。同时,近年来党派成员违法违纪违规现象不断增多,并呈现轻重倒挂、重处分多,公职占大头、民企和新阶层人士较多,以地市及以上为主等趋势特点。如何提高党外人士特别是党外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已显得尤为迫切。民主党派廉政单元建设的核心是通过一体推进、上下联动机制,构建网格化、全域化的廉政建设格局,实现廉政建设在党派内部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这与当前廉政政治建设的时代要求是高度一致的。以廉政单元标准体系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民主党派廉政建设,是推进我国廉洁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2.推进民主党派廉政单元标准体系建设是提升新型政党制度效能和国家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在理论上提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大论断,推动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如何在同心同向同行基础上同廉,已成为新时代坚持发展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必须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命题。同时,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作出部署,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党内外监察对象全覆盖,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已成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廉政单元标准体系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民主党派廉政建设,是提升新型政党制度效能和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
3.推进民主党派廉政单元标准体系建设是加强新时代参政党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新”“三好”要求和中共中央加强参政党建设“三个文件”精神,当前各民主党派需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在自身建设和参政履职上有新作为新提升。特别是在新形势下,民主党派成员身份、价值取向多元化,亟需通过开展廉政建设发挥内部监督效能来对权力运行和从政行为进行规范引导。廉政单元建设是一个综合施治的系统工程,需要全覆盖、全过程地予以推进,以廉政单元标准体系建设作为切入点和重要抓手推进廉政建设,能够形成最广泛的廉政建设网络,是推进民主党派廉政建设的最有效方式,对于进一步推动民主党派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提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自身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浙江民建推进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和廉政单元标准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民建浙江省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民主党派加强廉洁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从严治会,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积极探索会内监督工作,打造“清廉浙江·同心民建”品牌,扎实有效开展“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凝聚“廉”的共识,树立“严”的基调
1.全面开展会章会纪专题学习教育。坚持从严治会,首要的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廉”的共识,树立“严”的基调。针对会内一定程度上存在的纪律意识较弱、纪律作风松弛的现象,坚持把廉洁教育作为“先手棋”来下,于今年4月初发出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会纪专题学习教育,强调各级领导班子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知识问答竞赛、举办读书班等形式和支部组织生活,带动各级组织和会员逐条学习《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中国民主建国会内部监督工作条例》《中国民主建国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力求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会内政治生态,打造勤廉并重的高素质会员队伍。
2.结合主题教育,深化“同心同廉”工程。“同心同廉”工程是中共浙江省委部署的民主党派廉洁建设重要抓手。省委会依托“同心同廉”工程,结合巩固拓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成果,推出“主委谈‘同心同廉’专栏”,举办“清廉浙江·同心民建”现场会,签订廉政承诺书,不断扩大宣传教育受众面,引导全省民建会员自觉做“同心同廉”的学习者、推动者、实践者。
3.加强培训,持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省民建内部监督工作骨干60多人,参加民建中央、省社院举办的内部监督工作研讨班。杭州市委会创新开展五期廉洁教育培训专班,受训人员达200多人。通过培训,增强会员廉洁意识,提高清廉履职能力,做到植廉于心,践廉于行。通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推送“清风廉语”和案例通报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推动以案促改促治,让会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会和各市委会、工委建立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和各级内部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责任。领导小组围绕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全面认真抓好各项任务和举措的落实。各级组织主委作为第一责任人,各级监督委员会作为专责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专题研究,不断推进和完善各项工作。二是健全监督体系。完善全省内部监督组织体系,实现了省内10个市委会、2个工委和3个县级地方组织内部监督组织的全覆盖。各市委会设内部监督委员会,省直属工委和舟山市工委设内部监督小组,省、市委会机关设立内部监督小组。出台建立各级内部监督委员会(内部监督小组)的产生办法、工作规则等。
2.制定示范点建设方案、任务书和路线图。出台《民建浙江省委会关于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 做好“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的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做到分步实施、梯次推进。杭州、金华、台州3个市委会列为全域综合示范试点,宁波、温州、嘉兴市委会列为“清廉会员企业”示范试点,湖州、绍兴、衢州市委会列为“廉政机关”示范试点,丽水市委会、省直属工委和舟山市工委列为“清廉支部”示范试点。
3.加强统筹督导,有力有序推动工作。今年1月16日,“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授牌仪式在杭州举行,民建中央副主席孙菊生出席仪式并讲话,浙江民建成为民建全国范围内唯一一个廉政建设示范点,全省全面启动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4月,召开“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做好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专题会和清廉会员企业建设现场会,总结全省廉政建设示范点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落细工作举措。5月,召开廉政机关建设和清廉支部建设专题会,专项推进两个清廉单元的示范工作。目前,全省全域试点和单项试点工作均实现了预期工作目标。
(三)围绕“两廉三清”,着力探索廉政单元标准体系建设
省委会积极推动“廉政领导班子”、“廉政机关”、“清廉基层委(总支部)”、“清廉支部”、“清廉会员企业”等廉政清廉单元建设,以最小颗粒度的廉政清廉细胞建设为基础,为“同心同廉”工程和廉政建设示范点夯实组织基础、制度基础。探索建立清廉单元创建标准体系,围绕目标任务,创新形式手段,开展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以点带面、久久为功,打造具有民建辨识度的廉政示范项目。
1.以党为师,提高廉政领导班子建设水平。省委会坚持将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首位,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头雁”示范效应。一是将理论中心组学习作为廉政领导班子建设的“第一课堂”。深化理论武装,完善学习机制,制定学习计划,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扎实开展对纪要文件、内部监督工作条例和纪律处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学习,通过主委领学、班子跟学、思想交流等形式,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廉政建设政治自觉。二是将强化权力制约和强化监督作为廉政领导班子建设的“两个责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定期报告工作、征求意见和接受监督制度,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召开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和民主评议会,将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全面压紧压实领导班子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廉政领导班子建设的“亲清底线”。持续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下沉基层一线,了解会员企业经营情况和廉政建设情况,做好思想引导,收集反映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会员企业纾困解难,携手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以廉促效,提升廉政机关建设效能。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压紧压实“廉政机关”在廉政建设中的牵头示范作用。一是健全机关监督机制。完善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专职副主委为廉政机关建设第一责任人,成立省委会内部监督委机关监督小组,进一步提高机关内部监督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落实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参加省委会机关办公会制度,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强化机关日常监督。制定廉政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专职副主委、秘书长与部室长,部室长与部室干部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每季度召开机关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会,防范和排查廉政风险。各部室每季度梳理形成若干岗位风险点监督任务清单,逐一细化风险防控保障措施,开展项目化监督,做到精准发现、及时纠偏。三是厚植机关廉洁文化。定期向机关干部转发中共纪检监察部门的“清风廉语”,有计划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开展节前廉政警示提醒和节后即时报告。及时认真学习省纪委省监委相关文件规定,通报传达有关领导干部和会员违规违纪的案例,以身边案例提醒机关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做到防微杜渐。今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到浙江调研时,对民建廉政机关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作了专题调研访谈。
3.以点带面,拓展清廉基层组织建设覆盖面。基层委、总支部和支部是民建廉政建设示范点的基本单元和工作载体,省委会通过系统谋划、统筹兼顾、突出特色,整体推进“清廉基层委”“清廉总支部”“清廉支部”建设。一是标准引领明确基层组织清廉建设目标。推出“十个一”“清廉基层委(总支部)”单元创建标准(表1),明确基层组织主委为清廉基层组织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式、项目化地纵深推进清廉基层组织建设。二是争先创优激活基层组织清廉建设动力。如杭州市委会发挥持续15年的“先进支部”考评带动效应,修订出台“10+1”支部达标考核和先进评选实施办法,以“清廉支部建设好”考评项目为牵引,以基层支部全覆盖为目标,大幅提升“清廉支部”建设的参与率。丽水市委会在省委会“清廉支部”单元创建参考标准基础上,制定“清廉支部”建设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晰各支部需要做的八项工作和不能触碰的八条红线,进一步促进示范点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阵地建设凸显基层组织清廉建设特色。指导基层组织建立“同心同廉”实践基地,推进有条件的市委会和基层组织加强与所在区域纪委监委工作联动,打造“同心同廉·廉政教育共建基地”,鼓励各基层组织以样板为标杆,组织学习考察,对标对表,依托会员之家建设,挖掘特色资源,带动清廉基层组织建设落实落地。
表1:“清廉基层委”(总支部)单元创建参考标准
项目 | 创建要求 |
明确责任主体 | 基层组织主委为廉政基层组织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政治引领,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有工作计划和目标举措,抓好所属支部清廉建设。 |
签订清廉承诺书 | 组织会员签订廉政承诺书,增强会员政治规矩意识,引导会员廉洁从业,守牢底线。 |
举办清廉讲座 | 组织开展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弘扬廉政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
参观清廉基地 | 实地参观以廉政为主题的教育基地,增强会员廉政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
打造清廉阵地 | 在民建会员之家建设中增加廉政文化宣传内容,使廉政文化更贴近会员,润物细无声。 |
开展清廉检视 | 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剖析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
用好清朗流量 | 在春节、中秋节等重要节日通过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发送廉洁过节提醒。 |
建设清廉会员企业 | 发挥民建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优势,大力引导和支持清廉会员企业建设,每个基层组织至少建成一个清廉会员企业。 |
开展清廉谈话 | 实行“三必谈”,即入会必谈、提拔任用必谈、有不良反映必谈,使监督关口前移,及时预防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达到教育、保护和挽救会员的目的。 |
开展清廉主题活动 | 发动会员参与创作主题诗歌、书画、摄影等清廉文化作品,积极弘扬崇廉尚廉、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
4.以创带建,细化清廉会员企业建设颗粒度。省委会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一环,严格落实政商交往“三张清单”,引导企业家会员把清廉会员企业建设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强劲动力。一是聚焦发力点,创建清廉民企。制定创建清廉会员企业评价标准,召开清廉会员企业建设专题会,推动全省清廉会员企业建设不断提质,加大培育清廉会员企业创建试点单位。如温州市委会精选10家不同行业且在行业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会员企业作为创建试点,围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诚信守法建设和形象建设五个方面,出台温州民建“清廉会员企业建设指标分解”,全力打造清廉会员企业反腐制度样本。二是把好入口关,提升清廉素养。严格把关民营经济人士入会推荐考察环节,对企业经营情况开展多部门联审,将企业合规经营情况等作为入会重要条件。支持会员企业加强合规体系建设,抵制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总结推广高水平合规标准体系建设典型经验。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廉洁教育,引导企业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经营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三是打好组合拳,助力促进“两个健康”。发挥省民建企业家协会、青企委、法律服务团等作用,搭建“政企创新链”、畅通“政企直通车”,为中小企业搭建与金融机构、高校院所、政府部门等的对接桥梁。如会同杭州市政府连续多年举办万物生长大会,培养独角兽和准独角兽企业,成为创新创业界的盛会。
三、当前民主党派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廉政建设的共识仍需进一步增强。部分民主党派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对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缺乏充分认识,对廉政建设的监督重点、监督机制等认识模糊,目前廉政建设仍以上级组织自上而下稳妥有序推进为主,基层组织参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性有待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和党派成员参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还需加强。如有的党派成员认为民主党派拥有的权利和资源有限,没必要进行监督;有的认为民主党派的主要工作是参政履职,即使党派成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也有法律法规的制约,开展廉政建设没有必要。据北京民进开展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亟需解决的问题”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认为“监督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淡薄”的被调查会员占比达21%,在所有选项中占比最高。
(二)廉政建设的形式手段仍需进一步探索。目前民主党派开展廉政教育的形式和方法仍较为传统,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抓手仍较为缺乏,廉政建设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如以浙江民建为例,目前民建省市组织从加强廉政清廉价值教育、监督体系建设、清廉单元建设、廉政阵地建设等方面建立了全方位的廉政建设体系。但廉政建设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廉政教育仍以集中学习、座谈交流和现场教学等为主,形式和实效需进一步丰富和提升,会员主动学习意识仍需提高,在深度挖掘清廉文化底蕴,打造具有民建特色的清廉文化阵地上仍需加强。同时,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手段的制约性还需提高,特别是实际监督工作中在信息获取、调查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困难,目前监察监督与民主党派内部监督衔接机制尚未健全,违纪违法线索共享和移交机制尚未建立,民主党派在和公检法等部门对接协调上仍存在一些困难,导致内部监督时常存在滞后性。如目前很大一部分民主党派干部具有国家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双重身份,在监督实践中经常遇到党派成员受到组织处理、政务处分甚至违法犯罪时没有向其所属的党派组织通报,民主党派组织不掌握,造成了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上的偏差,严重影响队伍建设。
(三)廉政单元建设与履职工作的融合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民主党派廉政单元建设必须有机融入履职工作中,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实现廉政建设与参政履职工作的融合发展与相互促进。目前部分基层组织的廉政单元建设融入履职工作不足,导致在结合自身特色和地方实际构建廉政单元时无从着手,只得照搬其他地方经验或仅根据上级要求笼统推进,实现路径和方法形式单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廉政单元建设成效和特色创新。
(四)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项监督仍需进一步加强。专项监督是在日常监督基础上,围绕民主党派中央、省委会一些重点工作部署开展的监督类型,具有针对性更强、监督力度更大、监督效果更明显等特点。目前针对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开展的廉政建设工作,相关的监督机制、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还不够健全,配套的程序性监督制度尚在探索,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还需完善,精准排查还存在一定难度,监督成效还有待提高。
(五)廉政监督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内部监督委员会应设专职办事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要求,但目前绝大部分民主党派组织尚未设立开展内部监督工作的专职机构和人员,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往往与组织部门合署办公,一批人员两块牌子,开展内部监督工作的专门和专业力量不足,同时存在着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内部监督委员会普遍存在着任务重、人员少、兼职多等情况,内部监督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仍需提升。
四、以廉政单元标准体系建设深化推进民主党派廉政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廉政单元是民主党派开展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和载体。要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廉政单元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推动“廉政领导班子”、“廉政机关”、“清廉基层委(总支部)”、“清廉支部”、“清廉会员(党员)企业”等廉政清廉单元建设,以最小颗粒度的廉政清廉细胞建设为基础,为廉政建设夯实组织基础、制度基础,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进民建廉政建设全方位全领域深化。
(一)民主党派廉政单元标准体系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讲政治是参政党建设的应有之义。廉政单元评价标准的建立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省市委关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民主党派中央、省委会相关重要文件精神为依据,以自身建设和参政履职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为导向,从强化政治建设、严守廉洁纪律、推进履职工作、开展清廉教育、涵养清廉文化、明确责任主体等多维度科学设计指标,突出清廉单元建设的政治性。
2.注重指导性和操作性相结合。要立足于参政党建设理论,将廉政建设的理念、职责、范围、流程等导入廉政单元建设工作,按照统一、简化、协调等要求,对廉政单元建设的主体要素进行科学设计和部署,明确标准体系建设的内涵与外延,确保指标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同时,又要立足于实践操作,以准确、简洁、可行的形式体现主体、流程、指标、考评等标准要素,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形成考评项目,确保标准体系在不同层级、领域和地域具有良好的执行效果。
3.突出考评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在廉政单元建设中要重点关注民主党派各级组织主要领导、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机关部门负责人规范用权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各级组织廉政体系建设情况和履职尽责情况;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实施目标责任分解、推进进程以及落实完成情况;党派成员企业廉政体系建设情况等合理设置考评指标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4.把握特色性。廉政单元评价标准既要立足于法律法规和会章会纪,通过标准化的手段实现制度的有机整合,更要立足实际,充分考虑不同廉政单元之间的领域、内容、要求等差异,丰富建设内涵,彰显单元特色,处理好标准的统一性和差异性、稳定性和适应性的关系,在追求普遍统一的基础上提高特色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5.强化实效性。廉政单元建设的目的是保持民主党派组织的进步性,增强党派成员的廉洁性。廉政单元标准建设要坚持务实戒虚,紧扣“三不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切实贯彻“严”和“实”、“清”和“廉”的要求,突出对权力运行的约束和监督,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同时,根据对标准体系的检查评估情况,推动廉政单元建设标准持续改进完善和迭代升级,并通过典型示范和经验总结,加以复制推广,形成廉政建设全域推进、全线共进态势。
(二)以廉政单元标准体系建设深化推进民主党派廉政建设的建议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廉政建设思想共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对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四新”“三好”目标要求,全面系统学习“三个文件”“五个纪要”精神和各民主党派章程、内部监督工作条例、纪律处分办法等,将其列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类主体培训班和宣传宣讲的重点内容,全面准确把握内部监督有关制度要求,不断提升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质量高标准开展会纪学习教育,将其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2.系统谋划明确责任,压实廉政单元建设责任。坚持目标导向,深化推进廉政单元建设工作,将其纳入省、市级民主党派组织的重点工作,深化主体责任,主委会、常委会、全会定期专题研究,不断推进和完善各项工作。各级民主党派组织主委作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完善标准体系,制定目标计划,对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稳步推进各廉政单元建设。落实内部监督委员会专责机构监督责任,按照职能定位,抓好廉政单元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将系统思维贯穿廉政建设工作始终,统筹安排,整体谋划,定期开展清廉建设工作交流和现场推进会,加强省、市、县多级联动和基层经验的总结推广,形成多方联动工作格局,推动廉政建设工作纵深度和覆盖面不断提高。
3.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廉政建设制度保障。在“廉政领导班子”单元建设方面,要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定期报送阶段性履职情况制度等,扎实抓好问题整改,着力提升效果,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健全谈心谈话和廉政清廉提醒制度,各级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等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发挥“关键少数”的推动示范作用,持续加强廉政廉洁教育。在“廉政机关”单位建设方面,要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廉政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召开机关廉政建设分析会,听取机关各部室关于部室廉政建设情况的报告,落实整改措施;完善问题线索处置机制,按照分级分类办理的原则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做好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有效衔接;建立“暖心回访”激励机制,做好纪律处分的后半篇文章,形成工作闭环,激发勤廉干事的“内生力”。在“清廉基层委(总支部)”单元建设方面,要实行清廉谈话“三必谈”制度,即入会必谈、提拔任用必谈、有不良反映必谈,使监督关口前移,及时预防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清廉支部”单元建设方面,要抓好基层支部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发挥基层支部自我教育学校的功能。组织支部成员签订清廉承诺书,引导党派成员增强政治规矩意识,自觉廉洁从业,守牢底线;建立廉政建设惩处机制,根据各民主党派组织的特点,在建立内部监督惩处机制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统筹开展预防性监督、程序性监督、实质性监督工作。在“清廉会员(党员)企业”单元建设方面,要注重建立企业合规经营相关制度,将企业合同、招投标、合规管理、合规绩效评价等方面清廉防控制度建设作为清廉会员(党员)企业创建的重要评价标准。如浙江民建针对会员中民营企业家群体占比较大的情况,根据企业特点从四个方面进行规范,制定了“清廉会员企业”单元创建标准(表2)。
表2:浙江民建“清廉会员企业”单元创建参考标准
项目 | 主要内容 | 申报标准 |
清廉 内控 举措 | 内部监察 作用发挥 | 有专门的企业纪检员,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中心任务开展清廉效能监察,组织廉洁谈话,负责企业腐败行为的举报受理、调查和处理。 |
廉洁从业 承诺 | 有健全的企业廉洁承诺制度,企业高管和财务、基建、质量、采购、销售等重点部门人员定期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建立廉洁档案。 | |
内部监督 核查 | 有内部监督核查机构,积极推进账目核查、内部审计,与经销商、客户定期联系等。 | |
清廉 防控 制度 | 合同 制度建设 | 有规范合同管理的相应制度。 |
招投标 制度建设 | 在基建、采购、销售及服务外包等重点环节都有相应制度。 | |
民主监督 制度建设 | 有健全的企业事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 | |
合规管理 制度建设 | 制定全员普遍遵守的合规行为规范,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制定专项合规管理制度。 | |
合规操作 规定、办法 | 建立一整套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规定、合规风险管理办法、合规绩效评价办法、合规委员会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 | |
清廉 文化 | 廉洁从业、理想信念教育 | 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将廉洁从业教育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员工晋升培训内容中,并贯穿于员工岗位教育。 |
案例警示和 法纪教育 | 通过“亲企通”、“警企通”等平台组织观看清廉教育警示片。 | |
营造清廉 文化理念 | 民营企业有文化廊、宣传窗口等阵地,要有一定比例清廉文化的宣传内容。 | |
开展清廉 文化活动 | 经常开展各种有益于清廉文化建设的活动。 | |
清廉 纪律 | 具有 契约精神 | 无不良信用,不逃废债,守合同重信用。 |
恪守 市场规则 | 不发布虚假信息,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不欺诈消费者,不侵权。 | |
环境 信用评级 | 环境信用达标企业。 | |
安全生产 评价 |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落实消防安全,无重大消防行政处罚,未发生火灾事故。 | |
和谐 劳动关系 | 健全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缴纳五险一金,不欠薪。 | |
纳税 信用等级 | 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加分,B级、M级实行一票否决。 |
4.坚持聚焦重点领域,推进廉政建设取得实效。聚焦廉政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科学设立评价标准,谋划具有牵引撬动作用的工作举措,发现并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补齐短板,提升廉政建设水平,推动内部监督工作走深走实。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情况、遵守民主党派章程和党派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结合巩固深化“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成果,着力推进检视整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监督和开展谈心谈话制度的监督,加强对民主党派干部任免、推荐代表人士、公务员录用等方面的监督,严格组织人事程序,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制定廉政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定期分析排查民主党派各级机关岗位风险点,做好平时、即时岗位风险防范和监督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实施细则;基层组织要积极开展清廉主题活动,开展廉政学习教育,打造清廉文化阵地,用好清朗流量,积极弘扬崇廉尚廉、向上向善的正能量;严格落实清廉会员(党员)企业须符合在纳税信用、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环境评价等方面具有良好的清廉纪律要求。推进廉政单元建设和参政履职实践紧密结合、相互促进,树立民建勤廉有为的政治形象。
5.不断健全监督体系,夯实廉政建设组织基础。持续完善民主党派各省市内部监督组织体系,确保地方组织全覆盖,在各省、市委会机关可设立内部监督小组。根据《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内部监督委员会应设专职办事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要求,争取单设省委会内部监督工作机构,落实内部监督专职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保障内部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内部监督与中共纪检监察部门衔接协调,主动争取中共省纪委监委特别是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帮助,共同深入探索监察监督与民主党派内部监督联系机制、成员违纪违法情况和问题线索通报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的实践指导和业务培训,建议将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人员纳入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范围,帮助提高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督队伍。
6.积极推进数字赋廉,提升廉政建设智治水平。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持续深化“数字党派”建设,发挥大数据平台智能监督作用,推动数字化技术有机嵌入清廉单元标准化建设,提升廉政建设和内部监督的精准性和高效性。推进各廉政单元核心业务数字化,全面归集相关数据,开展嵌入式监督,探索建设一批多跨协同监督场景,不断提高预警监督模型的精准度和智能化水平。推进数字技术在廉政教育领域的应用,构建全媒体融合的学习宣传平台,开展警示教育,选树先进典型,深化内部监督工作活动的受众面和影响力,有效提升廉政建设质效。
7.大力弘扬清廉文化,丰富廉政建设活动内涵。开展各民主党派章程、内部监督和纪律处分相关文件及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派成员、干部学习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廉政清廉文化阵地,结合各地历史资源和清廉文化底蕴,加强民主党派先贤故居、办公旧址、党派成员之家等多党合作传统教育基地建设,各级党派成员之家建设中须纳入廉政文化宣传内容,使廉政文化更可亲可感。加强廉政清廉价值教育,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教育成员强化法纪观念、严格遵纪守法。深化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倡导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鼓励有条件的省、市委会和基层组织加强与所在区域纪委监委工作联动,打造“廉政教育共建基地”,传承弘扬崇廉尚廉的优秀历史文化传统,不断增强知廉、学廉、倡廉、守廉自觉。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和开展纪律学习教育,设计参与性强、互动性强的平台和载体,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清朗的浓厚氛围。
参考文献:
[1]中央统战部.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R].2019-12-10.
[2]民建中央关于印发《中国民主建国会内部监督工作条例》的通知.2022.
[3]中国民主建国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2021.
[4]民建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民建中央纪律学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
[5]民建浙江省委会关于印发《民建浙江省委会关于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 做好“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的方案》的通知.
[6]李玲.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建设研究[J].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2(1).
(郭清晔,民建省委会副主委、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杭州市政协副主席、杭州市委会主委;林新星,民建杭州市委会宣传处处长;郭和金,民建省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组织部一级主任科员;陈颖,民建杭州市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组织处四级调研员;应鹏,民建杭州市委会宣传处三级主任科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