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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谊报]参政党利益综合和表达功能研究
发布时间:2007-11-27 12: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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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炜 郑富林 朱修萍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力量,承担着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利益综合和表达功能,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此同时,中国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组织,同样担负着利益综合和表达职能。从一个政党组织的基本职能来说,反映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代表本党派成员的合法权益,是参政党的基本职责和重要政治功能。从多党合作的制度设计和内在要求来说,及时掌握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思想、意见、要求,表达各自所联系阶层的利益、愿望,为执政党决策提供参考,是参政党之所以存在的基本原因。当前,我们应探索新时期参政党利益综合和表达的多元机制。   

 
   明确指导思想,把握基本原则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以人为本。基本原则是,遵照国家宪法精神,同时要遵照政协章程规定,在此基础上,依据民主党派各自章程的规定,反映成员的意见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   

 
   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基本内涵   明确利益代表主体。民主党派在发挥利益综合和代表功能时,还是要紧紧立足本党派的实际,首先代表和维护好本党派成员的利益,构建本党派内部的和谐利益关系。在此基础之上,同时兼顾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相关的社会问题。只有这样,各党派和各社会团体等多种利益群体都各司其职,做好各自阶层的利益代表和协调工作,整个社会的和谐利益关系也就水到渠成。   明确利益代表内容。参政党在代表成员利益时,必须首先遵从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是毋庸置疑的一个大前提。但这并不意味着,参政党只能考虑根本利益问题,不能谋求本党派的自身利益。只要正确地对待和处置,两者是不矛盾的。当本党派成员的利益要求与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相抵触时,先考虑国家利益和根本利益;当党派成员利益并不违背国家利益和根本利益时,就应通过各种表达渠道,把本党派组织利益和成员利益充分表达出去。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多元化的利益综合和表达机制   1、利益综合机制规范化。   完善来信来访处理制度。一是要加强制度化、规范化,修订信访工作制度,对所涉及的职能处室、工作程序、解决途径、责任惩处等都要作详细规定,以增加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二是要确立专门机构和人员,领导班子中要有专人分管,职能处室要有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三是要开拓信访问题的解决思路,除了直接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外,还可层层上报反映解决,也可将来信来访转化成信息反映,或者通过高层领导谈心交流时反映,或者作为参政议政素材展开调研。   建立参政党成员思想动态收集和申报制度。包括日常思想动态的定期反映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快速反映制度。要明确常规申报周期,规定各级组织的具体职责,设计收集和反映情况的基本流程,落实专门处室或人员负责,建立考核制度。   建立主动接受“会情民意”的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调查显示,民主党派成员对建立主动接受成员情况反映的通道呼声最强,除了完善来信来访这一传统渠道外,还可尝试建立热线电话和网络互动平台,直接将搜集“会情民意”的网络渗透到每一个普通会员那里,听取到最基层会员的声音。   建立不定期问卷调查制度。建议在党派内部推行不定期大型问卷调查制度。可以每半年或一个季度一次,针对热线电话和网络留言中集中反映的问题,设计调查问卷,以电子邮件、书信、电话和各种会议的途径发放,了解掌握成员对这些特定问题的思考和想法。实施问卷调查之前,首先要组建一支主题选择和题目设计的人马,建立完备可行的选题体系,然后定人、定责、定时地开展这项工作。   属涉及面较大、带专题性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对于在成员来信来访、热线电话、网络和思想动态以及社情民意中反映出来影响面比较大、利益冲突比较集中又一时无法处理或化解的问题,则要建立课题,组织人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这种专题调查报告不求多,但求精,一年1~2次即可,但要形成制度,年年都搞,可与参政议政调研课题结合,但要保证每年必须有一个课题与参政党成员自身的利益诉求密切相关。   通过上述利益综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既有面上的被动接收(来信来访、热线电话、网络留言),又有点上的主动调查(问卷调查、专题调研),形成了点面结合、双向沟通的立体综合机制。   2、利益表达机制多元化。   深化已经制度化的表达渠道,如参政议政、政治协商、信息反映等渠道。参政议政要形成优势领域,打响党派品牌。一旦优势领域和品牌特色形成,就会使决策者对某个党派形成选择偏好,有针对性地提交研究课题,听取意见、建议,也就更有利于该党派成员利益的表达和实现。信息反映渠道要注重反映成员利益诉求,以形成与提案、议案和各类调查报告的区别。要加强在政治协商过程中反映参政党及其成员利益诉求。中共领导对政治协商工作一直比较重视,各民主党派的高层领导应该高度重视这一重要和难得的有效表达途径,事先认真调研准备,抓住成员和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利益问题,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加强政策法规研究,主动参加各种听政会、立法前的征求意见会等,在各种法律法规制定中体现参政党成员利益。在一项新的政策法规制定之前表达利益诉求,使得成员利益诉求在法律法规中得以体现,这是参政党代表成员利益的一个较高层次,应该作为一个特殊的表达手段加以重视。在大的政策法规出台前,可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综合各成员意见统一反映。在各种立法听证会、座谈会、征求意见会上,民主党派要积极鼓励其成员参加,同时争取以党派组织名义发表意见。建议在立法程序中加入听取民主党派组织意见的内容,并作为一个必要环节。可以在立法听证会上设立专属于民主党派的议席,使民主党派参与立法程序得到制度保障。其前提是,参政党需要加强对各种法律法规的研究,保证自己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真知灼见。要对各种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和修订保持密切关注,把握时机发表意见。   建立社会化的信息输出体系。一是与新闻媒体建立定向联系,播发调查成果,形成社会关注;二是与对口联系单位和党委、政府部门建立联系,通过编辑参考资料的方式反映研究成果。   建立利益诉求和矛盾的化解平台。凡属思想上困惑不解的问题,主要通过学习交流、沟通,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共识。凡属涉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问题,应以法律为武器,事实为依据,切实帮助维权。在遇到成员权益受侵害的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发挥党派组织的力量,由组织向中共各级党委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把情况向省、市党政部门进行反映,引起领导部门的重视,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程炜:民建省委会名誉主委;郑富林:民建省委会宣传处调研员;朱修萍:民建省委会宣传处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