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谊报]民建省委会举行七届二次全会
发布时间:2008-01-01 17: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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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通讯员 朱修萍 本报记者 陆梅红
12月27日至28日,民建浙江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杭州举行。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共十七大和民建全国九大精神;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协副主席、省委会主委吴国华代表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
一年来,全省民建组织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向各级中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提交调研报告、议案、提案、大会发言等1350 多件。其中卢步东委员提交的《关于应重视农业生产自身污染的提案》,被十届全国政协评为优秀提案。省委会团体提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建议》被省政协列为重点提案,陈加元副省长亲自领办,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和落实,目前已制定出台《浙江省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4项制度和政策。省委会向中共省委、省政府报送的《关于加强新时期设备管理工作的建议》和《关于突破国外技术壁垒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建议》两份专题报告,分获副省长金德水批示。民建会员应宜逊报送的《我省农村信用社“第二棒”改革思路研究》得到陈敏尔常务副省长批示。省委会信息工作再次被民建中央评为一等奖,一年来得到上级采用132 篇次,5条信息获领导批示。以“思源工程”为龙头,推动省委会的扶贫和社会公益事业,全省会员共为助学、扶贫、慈善活动等捐资达1950.65万元。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省民建组织推进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主题的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省委会领导深入全省11个市作主题宣讲。
全会号召,全省民建各级组织和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民建全国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民建组织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点和优势,努力履行参政党职能,适应新时期多党合作要求,全面推进自身建设,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加快构建和谐浙江、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