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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谊报]推进浙江农村金融改革发展
发布时间:2008-11-14 08: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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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会员、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钱水土代表第七专题调研组发言
当前我省农村金融发展面临的二元难题,一是金融供给不足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主要原因在于各商业银行缺乏支农动力;三类新型金融组织无法实现支农规模效应;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能力受制约。二是纯农业经济难以支撑农村金融商业可持续发展。
为此,应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农村金融供给力度。(一)保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股份合作制性质,确保农村合作金融在农村金融中的主导地位和面向“三农”的基本定位。(二)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完善农村金融网络渠道,向下延伸服务网点和服务手段,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要增设服务网点,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拓展农村金融业务。(三)不断完善支农产品,创新担保方式,拓宽支农渠道,进一步增强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服务力度。要创新支农服务产品,支农贷款担保方式,加大对新型农村贷款主体的支持力度,加快中间业务产品开发。(四)努力完善资金调剂机制,深化农村合作金融省级体制改革,切实提升农村合作金融综合服务能力。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研究组建省级农村合作银行。
发展农村金融,也需要各级政府的扶持和引导。(一)实施长期的税收扶持政策,消除各类限制性政策,营造农村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二)改进涉农资金的管理发放模式,发挥财政支农资金引导和激励金融资金回流农村、反哺农业的导向作用。(三)健全和完善风险保障机制,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要建立完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大财政贴息力度。积极探索风险分担机制。允许农村合作金融系统成立行业风险基金。
[点评]省金融办副主任包纯田:调研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非常清楚、精准、全面。这些问题的提出和解决关系到城乡一体化进程,关系到农村消费市场的启动,关系到农村内生型发展路子的探索和实践。目前,社会资本向农村投资的积极性在提高,这是很明显的。结合调研报告,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我们也建议,将农村信用社等纳入银行支持山区发展的风险性补偿范围,培育发展村镇银行,国有大银行、商业银行及投资组织针对山区的重点项目要重点突破。对于调研报告提出的建议,能操作的我们将尽快研究实施,并将同调研组一起进一步深化建议内容,提出更好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