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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时报]国有银行还在“歧视”民企
发布时间:2009-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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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特派记者 顾肖艳 特约记者 木易

    建议设中小企业专项基金   敞开融资渠道

 
    时报讯 金融信贷中,民营企业占的比例越来越小,金融危机当前,政府要实实在在想办法,让民企公平获得金融信贷支持。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天正集团董事长高天乐呼吁,“建议政府设立中小企业专项基金,对给中小企业借贷的银行多些优惠政策。”  

    民企贷款占比 一年比一年小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8年1-11月,全国规模以上企业,民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占23%。在温州等地区,民营经济在GDP中所占比重已达80%以上。    “与此相悖的是,过去几年间,全国信贷总量高速增加,但民企得到的贷款占比却在缩小。”高天乐委员说,2005年,民营企业在全国短期贷款的比例为11%,2006年降到9%,2007年和2008年,这个数字还在下降。      

    “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表面看是渠道狭窄,深层次的原因是体制制度问题。拥有全国70%以上信贷资金的四大国有银行,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对民营企业的歧视。”高天乐委员分析说。
    比如,贷款发放要求、贷款审批程序和效率等方面,对民企极为苛刻,部分银行还额外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个人所有财产担保。
    政府采购项目、政府主导投资项目中,同样存在着对民营企业的歧视。    

    “不公平竞争的环境严重影响了民企发展。”高天乐委员说,国务院、中央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纷纷出台规模巨大的投资计划,实际操作中,应该为民营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建议设立中小企业专项基金

    银行惜贷,从制度上看,是因为针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担保制度、风险补偿机制未完善。另外,抵押担保落实难。
    高天乐委员建议,加快制定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推进各级再担保机构的设立进度,“政府可设立中小企业专项基金。对银行给中小企业的借贷,政府给出一些优惠政策,以减轻银行的风险。”


    让民间融资规范合法化

    当下,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狭窄,但在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拥有充裕的民间资本,但民间融资又没有制度予以规范。    

    “民间借贷事实上大量存在,中国人民银行出了一个《放贷人条例》的概念,希望加快细则的制定。”他建议,通过《条例》,希望将民间借贷通过国家法规的形式进行规范。    

    “美国有上万家银行,中国除四大国有银行以外,只有几十家银行,我觉得银行的数量远远不够。”高天乐委员建议,政府应进一步降低银行业门槛,“保增长首先要保企业,保企业才能够保就业,保就业才能够保稳定、保增长,这是一个良性循环,所以解决融资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