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谊报]标准岂能只“标”不“准”
发布时间:2009-11-11 00:00:00
|
作者: 本报记者 郑锐 通讯员 哲轩
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QS”标志……面对这些让人眼花缭乱的食品安全标准,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高天乐认为,目前我国食品标准存在“标准太多,互相矛盾”、标准“执行难”、标准“老化”、标准内容不配套这四大“顽疾”,使得企业和百姓无所适从。在《食品安全法》已经出台的大背景下,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刻不容缓。
“黄花菜”是我国湖南等地的特产,但在不同部门“身份”不同,标准也不同。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它属于“干菜”,且明确了二氧化硫残留标准。这样,经常出现同样产品在不同部门质量抽查结果截然相反的情况。现如今,买棵小白菜要辨别绿色标志,弄块臭豆腐也得分清是否无公害,就算是吃瓣蒜都要查找有没有“QS”标牌,形形色色的标准越来越多,到了数不胜数的地步,国家有国家的,地方有地方的,行业还有行业的。而到达终端的消费者那里,却是两眼一抹黑。高天乐告诉记者,食品安全标准多,且互相矛盾是目前最突出的问题。
标准的错综复杂,分散交叉直接决定了标准执行难。目前的各类食品标准分散于农业、质监、卫生等六七个部门。而多头监管实际上造成了“谁都管不好”的局面,出现了一些监管的“真空地带”。此外,标准“老化”问题突出,如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距离相当大;标准内容不适用、不配套等问题也直接导致了食品领域“鱼龙混杂”。
“必须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高天乐说,在全面清理现行食品标准的基础上,以食品安全标准为重点,组织各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调整食品标准体系结构,加快食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标准的通用性,以便于其他标准引用。高天乐呼吁,在制定相关标准时必须加强基础性和科学性研究,提高标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让标准真正成为老百姓信得过、靠得牢的一杆标尺。
“黄花菜”是我国湖南等地的特产,但在不同部门“身份”不同,标准也不同。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它属于“干菜”,且明确了二氧化硫残留标准。这样,经常出现同样产品在不同部门质量抽查结果截然相反的情况。现如今,买棵小白菜要辨别绿色标志,弄块臭豆腐也得分清是否无公害,就算是吃瓣蒜都要查找有没有“QS”标牌,形形色色的标准越来越多,到了数不胜数的地步,国家有国家的,地方有地方的,行业还有行业的。而到达终端的消费者那里,却是两眼一抹黑。高天乐告诉记者,食品安全标准多,且互相矛盾是目前最突出的问题。
标准的错综复杂,分散交叉直接决定了标准执行难。目前的各类食品标准分散于农业、质监、卫生等六七个部门。而多头监管实际上造成了“谁都管不好”的局面,出现了一些监管的“真空地带”。此外,标准“老化”问题突出,如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距离相当大;标准内容不适用、不配套等问题也直接导致了食品领域“鱼龙混杂”。
“必须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高天乐说,在全面清理现行食品标准的基础上,以食品安全标准为重点,组织各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调整食品标准体系结构,加快食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标准的通用性,以便于其他标准引用。高天乐呼吁,在制定相关标准时必须加强基础性和科学性研究,提高标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让标准真正成为老百姓信得过、靠得牢的一杆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