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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浙商网]高天乐:国有资本应该退出非垄断性行业
发布时间:2010-03-06 12: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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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浙商网3月5日消息(《浙商》记者 金少策北京报道):对天正集团董事长、全国政协委员高天乐来说,参加两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每一年他提的提案数量都很有限,但是都是当下社会焦点话题。2009年两会期间,本刊记者曾经采访他时,他也曾经谈到非公经济的生存环境问题,而2010年,他再次将这一话题提出,提交了《关于推动国有资本向国计民生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的提案》。

    过去的一年里,在房地产,在其他许多行业,国有资本表现出了异常的活跃态势,尤其是金融风暴以来,国家拯救经济方案投入的庞大资金大多流入了国有企业,借此东风,在很多领域行业国企获得了很大发展。但在这些发展中,高天乐认为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国有资本扩张进入非关键领域,与民企争利。但这种竞争属于非公平竞争,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第二,部分国有企业片面强化营利性,淡化公益性。但目前国有企业片面追求营利,忽略所应承担社会责任和社会公益的问题有所扩大;第三,借助于国有资本和垄断利益,部分国企从员工到高管都享受着高薪酬待遇,即使在效益下滑经济危机中也不例外,拉大了贫富差距,造成社会的不公。”高天乐在接受《浙商》记者采访时认为,还有些国有企业,由国家投资,公众却既不能享受收益分红,又不能享受公益服务,其产品及服务只与涨价接轨,而和降价脱轨,屡屡引起社会公众不满。

    为此,高天乐结合过去一年中的“国进民退”现象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为国有企业定界,退出竞争性市场,保留民企发展空间。中央对国企应当涉足的领域有宽泛的界定,但在具体执行中,这个边界几乎不存在。建议明确国有企业存在发展的领域,应该限定在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退出竞争性市场,让位于机制灵活,竞争充分,效率更高的民营企业。

    第二,为国有企业定性,加强国有企业的公益性,让利于民。国有企业掌握着垄断行业的巨额利润,而这些利润应属于全民所有,国有企业应该运用这些资产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维护经济安全,保持社会与经济稳定,参与国际竞争。比如在房地产市场,国企应该更多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第三,为国有企业定义,确保国有企业在关系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绝对控制力。建议明确只有由中央财政投资、并绝对控股的企业才能称为国有企业,而地方政府投资,或者政府相对控股、参股的企业应为省属市属企业,经营范围应控制在公共服务系统等行业,以保障公共服务、调节市场经济运行为目的,而不以营利为目标,其服务和运营受政府和人大管理监督。

    第四,健全国有资本退出机制,加大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和布局调整的力度。抓紧制订实施国有资本调整退出的总体规划,明确国有资本应该尽快全部退出的领域及可以逐步退出的领域,禁止在这些领域的国有企业进行增量投资。在退出时,政府和国资委应发挥主导性,制订退出的基本政策和具体措施,对退出程序及资产进行审计,提高退出资金使用效率,并对退出企业进行激励,保障其应得权益。

    高天乐最后表示,国有资本退出非垄断性行业,这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可能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但是同时他也指出,这应该是中国市场经济的方向,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选。对民营企业而言,无疑也是一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