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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谊报]民建浙江省委会呼吁:大力推动浙江老龄服务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1-03-11 1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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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通讯员 朱修萍
    本报讯 针对我省老龄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民建省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建议。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标准,我省1987年底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2009年底,我省60周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16.18%,65周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11%。民建省委会分析认为,我省人口老龄化呈现出程度高、速度快、高龄化、空巢化、未富先老等特点和趋势。预计本世纪40年代初全省老龄人口将达顶峰约1470万,平均每3人中就有1位老人。而目前我省的老龄服务业发展却受众多因素制约:一是规划制约。养老床位等资源分布不均,城乡差别大;二是政策制约。民间资本投入养老产业存在融资难、落地难、经营难、用人难、投入不能收回、盈利不能分红、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等诸多限制条件和产业化瓶颈;三是要素制约。在土地、资金、设施、人才等方面,普遍存在不足。
    民建省委会建议:一要制订促进老龄服务业发展的规划。根据我省老龄人口的现状和趋势,结合“十二五”规划,明确老龄服务业近期和中长期发展总体目标;二要健全促进老龄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通过减负、补贴、允许房产抵押、允许提取收益等措施,培育功能完善的老龄服务业龙头企业;三要破解老龄服务业发展的要素制约,如提供用地、资金扶持、改善设施、培养人才等。同时,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以及评估评审制度,组建养老机构行业协会,推动老龄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