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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浙江一副市长吁引入医疗责任保险机制解困医患矛盾
发布时间:2014-0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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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杭州1月18日电 (汪恩民 邵思翊 谢盼盼 董宇欢)近年来,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增多,严重影响到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也导致医患关系紧张。18日,浙江省政协委员、衢州市副市长马梅芝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建议,引入医疗责任保险机制,通过由理赔中心第三方裁决的模式,有利于避免了医患双方直接冲突,保护医疗场所的正常秩序。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被殴打受伤的医护人员超过1万人,7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家属殴打辱骂医护人员的现象。其中,2013年10月,全国10天发生6起暴力伤医事件,浙江温岭第一医院暴力伤医还造成1死2伤。频发的伤医事件,使医疗服务行业成为高危职业。
    马梅芝告诉记者,据她了解,医患纠纷目前还是在蔓延阶段。2013年1月-11月,浙江便发生了5500起医疗纠纷,而现在还在增长的阶段,要有所改善减缓,还需要一些时间。
    她指出,目前浙江对处理医疗纠纷有现行的制度,但因为出台较早,没有及时跟上社会发展,已不适用,而配套的各方面机制也并未跟上。“目前医疗纠纷协调有两张皮,一个是法院法医司法鉴定,一个是医院赔偿体系,而这些机制都应该整合起来。”对此,她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引入医疗责任保险机制。 “按市场经济的话应该有第三方的责任保险,现在都是由医患双方来协商赔偿。本来两方都有情绪,这样处理两方矛盾很容易会激化。”马梅芝说,可以借鉴西方成熟的体制。但首当其冲的是,要建立一套相关的法律体系。
    马梅芝告诉记者,通过引入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可以把医患纠纷处理地点从医院内转移到医疗纠纷理赔中心。医疗纠纷理赔中心类似交通事故处理中由理赔中心第三方裁决的模式,避免了医患双方直接冲突,保护了医疗场所的正常秩序。
    浙江省政协委员、温州市中心医院副院长戴奕奕还建议建立医疗社工岗位来缓解矛盾。她解释说,医疗社工和平时熟悉的志愿者不同,医疗社工是经过系统学习的,和医生、护士一样,是一门专业,一个工作岗位。
    戴奕奕表示,在医疗纠纷中,病人及家属很难与医院方面沟通,而医疗社工便是中间的“桥梁”。一方面尽量为病患争取权益,另一方面也能维护院方的权益。

原文网址:(http://www.chinanews.com/sh/2014/01-18/57521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