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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建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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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建简史(四)
发布时间:2004-07-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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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6年10月,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一举粉碎“四人帮”。民建会员积极参加揭批“四人帮”反革命罪行和拨乱反正,落实政策。过去被迫害和受到错误处理的会员,得到平反,政冶上恢复名誉,经济上得到补偿,工作上得到安排,生活上得到妥善安置。民建省、市组织也于1977年10月起陆续恢复活动。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从此,国家进入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民建工作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围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民建的组织活动,工作面貌和组织面貌均发生显著的变化。
    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宣布,我国的资本家阶级中,“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现在“正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对于民主党派,邓小平指出,它是“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从而摘掉了“资本家阶级”和“资产阶级性质政党”两顶“帽子”。民建会员和广大原工商业者听到这一喜讯,欢呼雀跃,精神振奋,进发了强烈的爱国热情和主人翁责任感。以“老牛明知夕阳短,不用扬鞭自奋蹄”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民建浙江省地方组织按照民建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行动纲领,组织推动民建会员发挥经济管理、专业技能的特长,首先在各个工作岗位上积极贡献力量,同时,充分发挥民建的人才优势,广泛开展经济咨询服务,工商专业培训,办学,协办经济实体,支援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作出了显著成绩。当时被称之为“五朵金花”。尤其是在办学方面,成绩显著。民建还积极发挥会员同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侨胞中的工商界人士有广泛联系的特点,开展海外联络工作。为引进资金、技术和推动祖国统一作出努力。
    这一时期,民建恢复组织活动,并重新开始组织发展工作。根据民建中央决定,开始在工商企业、经济部门中吸收新会员。从1985年下半年起,全省新会员每年增加300人左右,至1989年底,已增至2663人。其中,原工商业者会员577人(含已划为“三小”的原工商业者会员近300人)。从工商企业、经济部门和其他部门吸收中青年会员近2000人,占会员总人数的3/4。
    民建代表性人士,重新得到政治安排,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民建人士在省、市政府任职的有:副省长汤元炳、宁波市副市长朱尔梅等。1977年,1979年省、市人大,政协先后恢复活动以后,均有民建代表性人士当选为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和各市政协均有民建人士当选为副主席。省政协副主席为汤元炳、冯梯云。
    在中共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方面,1982年中共“十二大”明确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中共与民主党派关系进一步密切,民建工作热情更高。更加自觉地实践“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的行动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