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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杭州市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5-03-22 17: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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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杭州市委会宣传处

中共中央最近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文件出台后,民建杭州市委会立即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中层干部于3月19日下午进行学习座谈,就下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作出部署。
会议由蒋福弟主委主持。他首先传达了市委统战部日前召开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领导干部座谈会精神,就中央颁布的《意见》谈了自己的学习感受。他说,《意见》的出台是对(89)14号文件颁布实施15年来实践的科学总结,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继续推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并把它提高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这个高度的具体体现;是新世纪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我们一定要认真地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
学习、贯彻、落实《意见》,核心是要自觉地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把它确立为合作共事的前提、基础、关键和根本,作为多党合作的灵魂。要把改善、加强党的领导,关心、帮助、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基础和能力作为合作共事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为此,我们要做到六个相结合,一是学习理论要与联系实际相结合;二是要与自身建设相结合;三是要与提高五大能力相结合;四是要与民建成立60周年、民建省委会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相结合;五是要与中共杭州市委九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相结合;六是要与学习《反分裂国家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相结合。
副主委毛耀武、周蕙、薛滔菁、陈小平、秘书长吴彦也在座谈会上各抒己见,畅谈了自己的体会。他们一致拥护中共中央《意见》(即中共中央2005年5号文件)的颁布。认为《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程序等作了科学规范,并具有可操作性,全文七大方面36条,每一条都有很强的针对性,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尤其要充分认识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提出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大现实意义。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市委会今后工作的主线,全面准确地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在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围绕两条主线: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二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两个方面:一是坚持,二是发展,把学习真正落到实处。通过学习,不断加强参政党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团结全会力量,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为促进杭州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进步献计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