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信息推进民主一大步
发布时间:2005-03-20 12: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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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明
3月8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对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及表决议案的办法进行表决。在这两个办法的附件中,明确规定大会在表决各项议案和人选时,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的方式,未按表决器的不计入表决票数,规定无论是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弃权票,都需要填写选票。当办法获得通过后,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副主席、民建杭州市委会主委蒋福弟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原来这里面凝聚了他的责任和智慧。
事情要追溯到去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当时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就是投票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这是自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的第4次修宪,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最终宪法修正案以高票获得通过。但在表决过程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现象,如表决程序有漏洞、执行不规范、未回收票和废票继续出现等,引起了他的深思。联想到以前全国人大会议选举国家领导人时就已出现过类似不规范现象,以及地方人大在选举、表决时的种种缺陷,他深感不安。他认为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对政府工作报告等一些重要报告、法律的表决和对国家领导人的选举、任命时,其程序设计上的严谨与否和操作执行上的规范与否都事关民主的实现与否,同时人大工作是最讲究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的,此类不规范现象不仅损害了全国人大的形象,同时也对地方人大带来了不良影响,不利于地方人大工作的开展。
选举和表决是民主政治的最基本手段,尽管在全国人大和地方选举、表决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现象都是一些细节和技术问题,表面上看和选举结果没有关系,但实质上却与民主的实现息息相关。民主只有从程序和细节上加以保障,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基于此,他在去年4月,报送了《全国人大选举、表决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亟需引起高度重视》的信息,建议全国人大修改、完善有关选举、表决程序的规定,希望尽量细化、严格执行,并在选举和表决时适时运用表决器等高科技手段。此信息被民建中央和省政协采用,并呈报有关部门,引起了全国人大的重视。经过专门研究、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后,经委员长会议讨论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和完善了会议选举和表决的方式,并提交本次大会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对投票程序的完善,有利于保证人大代表行使权力,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必将对基层民主选举产生重要的示范效应,标志着民主向前迈进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