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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委会发出《关于在全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5-17 08: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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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杭州市委会向建德市委会、各总支、各支部发出了《关于在全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提出要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精辟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体现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充分体现了新时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价值观,体现了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改革开放的时代要求,体现了我国社会当前基本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时代性和实践性。全会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这对于加强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政能力,树立民建良好的社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有关学习贯彻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1、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当前重要学习内容,进一步加强会的思想建设,各支部要结合实际,根据市委会的要求组织专门学习和讨论,把荣辱观的教育落到实处。通过学习活动,使支部成员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提高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引导支部成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的道德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自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把“八荣八耻”的具体要求落实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与民建中央提出的“五个坚持、四种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文件)的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学习两个5号文件为契机,继承发扬民建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民主、团结、创新、奉献的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巩固多党合作的思想基础,增强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凝聚全会的力量和智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功立业。
2、今年,民建市委会即将进行换届,各项准备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各支部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契机,结合市委会的换届工作要求,引导支部成员立足本职,奉献社会,为会争光。支委会骨干带头学习、尽心尽职,努力实践,用自己的模范言行为成员作出表率。在教育活动中,各支部要注意发现和收集成员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在会内形成一种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道德风尚,以增强我会的向心力、凝聚力,齐心协力推进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3、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出发点,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我市出台的“十一五”规划,是指导我市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各支部在学习中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和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认真开展好支部“议政日”活动,积极收集社情民意和信息,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各支部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过程中,要精心组织,大胆创新,注重实效,积极探索民建工作的新思路、新形式、新方法,努力开创杭州民建工作新局面,并将学习情况随时报市委会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