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市委会召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会员律师专题谏言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09-09 10: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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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颖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为更好地履行党派参政议政的职责,8月24日,民建市委会召开会员律师座谈会,讨论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座谈会由民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主任陈沸主持,会员律师钱伍全、纪中久及公证行业会员俞剑英参加会议。民建市委会主委、杭州市民宗局局长郭清晔到会并作指导讲话。市委会社会服务处、调研处机关干部参加了座谈。
会上,各位会员对征求意见稿畅所欲言,一致认为当前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对于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但征求意见稿还存在一些需要明确及完善的方面,如对于条款中关于不动产登记审查、不动产的统一登记机构、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的介质等方面,会员们都提出了详细的修改意见和修改理由,并进行了交流讨论。
最后,郭清晔主委总结了本次座谈会,认为召集会员律师开展座谈交流很有意义,也很重要。本次座谈讨论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便引起全社会、各媒体的特别关注。民建作为参政党,应该也有必要在这样的重要议题上提出意见,发出声音。律师会员在民建会员中是一支强有力的队伍,组织律师座谈会,对国家重大法律、法规及大政方针进行参政议政,并形成建言献策信息,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因此在下阶段,应继续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定期召开专题座谈会,将原来的单独约稿变为集体学习,共议共商,召集代表性人士,使座谈会作为参政议政的重要平台;二是关注十月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本次全会的主题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也是历史上首次将依法治国定为主题,各位会员、特别是法律界的会员应高度关注,并积极就“依法治国”相关议题积极参政建言,发挥作用;三是继续抓好会员律师队伍建设,搭建好平台,培养骨干力量,进一步完善履职机制,提高会员律师的履职积极性和有效性。
会后,市委会调研处结合了座谈会的讨论结果和会员律师樊德珠、杨颖杰的来稿,综合形成了《关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审查的建议》两篇修改意见,报送至上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