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民建浙江省监督委员会来杭州召开专项巡查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委会专职副主委郑冰主持,省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张雨、委员颜正荣到会指导工作,市委会副主委沈燕翔、副巡视员吴彦、秘书长寿遐,市委会常委及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
张雨代表省监督委员会介绍了本次巡查工作背景,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建浙江省各级组织和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草案)》文件;颜正荣通报省监督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精神,宣讲《会内监督条例(试行)》精神。
郑冰副主委代表市委会向省监督委员会作《关于落实<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汇报》。市委会自2016年9月换届以来,在中共杭州市委和民建浙江省委会的领导下,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浙江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认真贯彻落实《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肃会的纪律、维护会的团结,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一是坚持政治学习,进一步贯彻上级组织系列决策和部署,二是坚持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三是坚持以党为师,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下一步将按照省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建浙江省各级组织和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草案)》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各级组织的思想建设,继续加强会内监督工作,继续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加强机关建设。
与会人员就巡查工作发表意见,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建浙江省各级组织和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草案)》等文件精神,从严要求自己,带头执行各项工作要求,将文件精神贯彻实施到各自联系的基层组织、专委会和横向组织中去。
最后,郑冰副主委代表市委会作表态发言,一是进一步加强会内监督,落实好省监督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精神,以党为师,加强会内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贯彻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领导班子带头,加强作风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建浙江省各级组织和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草案)》等要求,加强机关人员工作水平、效率,加强机关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