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对省委会在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的团体提案作出答复(一)
发布时间:2014-11-19 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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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步伐促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
浙江省商务厅以浙商务提〔2014〕64号文答复:我省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将充分发挥“四大国家战略举措”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创新开放模式、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高开放水平。主要有以下一些举措:一、召开全省开放型经济工作会议。二、打造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的战略平台。我们将紧紧抓住国家推动新一轮开放、加快自由贸易园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加快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三、建设统筹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开放纽带。我厅全力支持义乌建设具有始发港和目的港功能的国际陆港,打造全球网货营销中心、全国网商集聚中心和跨境电子商务高地。四、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扩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出口。支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出口品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深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强化政策协调。五、推动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调发展。六、推进“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结合。一是推进“实际利用外资5年5000亿”计划,外资规模稳步增长。二是利用当前有利时机加快“走出去”。七、提升开放平台建设。进一步创新完善开发区体制机制,再创开发区在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新优势。做好第二批开发区深化整合提升工作,认定一批外商投资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和特色品牌园区。八、积极融入国家对外开放布局。我们将主动加强与上海自贸区对接,借鉴自贸区先行先试的经验,争取在有条件的地区复制推广。九、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关于我省创建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议
浙江省金融办以浙金融办提〔2014〕31号文答复:你们的提案具有超前性,对于我省创建离岸金融市场的条件和优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完善政府管理机制、健全法律制度、强化政策支持、构建风险控制与管理机制、推动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高端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缜密思考和研究,也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对我省宁波、舟山等地利用保税区争取成为国家金融改革试验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现答复如下:目前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尚处在探索起步阶段,我省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基础条件和政策环境也还不完善。下一步,我省将在国家政策的许可下,加强对接,积极争取,稳步发展离岸金融业务。一、加强与上海自贸区的对接。我们将密切跟踪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改革动向,积极承接其辐射效应,深入研究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发展规划,不断推进新区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加强沟通汇报,积极争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离岸金融业务能在舟山群岛新区先行先试。二、为离岸银行业务发展争取更好的发展环境。争取已获准开办的银行机构增加对在浙分支机构的业务授权,加大离岸银行业务的宣传力度,探索建立与离岸金融业务相适应的监管体系,理顺监管体制机制,建立有效的联合监管机制。三、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我省将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海内外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等“8项重点人才工程”,加大对高层次金融人才、金融业急需紧缺人才等“5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配套政策支持,优化金融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队伍活力,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关于加强我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研究的建议
浙江省社科联以浙社科联提〔2014〕1号文答复: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理论研究,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浙江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及社科规划办公室一直重视参政党建设理论研究。在课题评审立项、评奖评审表彰等方面,浙江省社科联今后将继续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同时突出重点,加大对优势学科、优势团队和机构、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着力打造在全国理论界有影响力、有话语权的优秀学术机构、学科、团队和成果。一、进一步支持和资助统战理论(包括参政党建设理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等方向优秀课题的立项资助,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理论研究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当中,在同等条件下择优支持省社会主义学院及其参政党建设研究中心开展课题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研究的扶持力度。二、进一步加强与省社会主义学院的联系与合作。省社科联及职能处室将积极开展对省社会主义学院理论研究情况的调研、指导和帮助,加强对省社会主义学院参政党建设研究中心的业务指导,扶持其提高理论研究的整体水平,发挥好参政党建设研究平台的作用。在2015年省社科联换届之际,我们将积极争取省直有关部门同意省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省社科联理事单位。
进一步支持民间资本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建议
浙江省民政厅以浙民提〔2014〕87号文答复:正如贵单位所指出的,民间资本发展养老服务业还存在着一些政策瓶颈,为此,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调研,也吸收了贵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4〕16号)。特别是《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作出了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发挥主体作用的三十条规定,在全国还是首次,不少政策措施在全国具有引领性、突破性和开创性。主要有:一、确立非禁即入的原则,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领域配置资源的决定性的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明确非禁即入。二、采取多种方式,保障民办养老机构用地需求。三、加大财政税费保障力度,减轻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成本。一是加大财政投入。二是给予税费优惠。三是实行融资信贷扶持。四、保障投资者权益,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积极性。省政府出台的新政策规定,依法登记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明确出资财产属于出资人所有。五、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一体化。六、推进机制创新,提高养老服务业实效。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浙江省商务厅以浙商务提〔2014〕64号文答复:我省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将充分发挥“四大国家战略举措”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创新开放模式、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高开放水平。主要有以下一些举措:一、召开全省开放型经济工作会议。二、打造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的战略平台。我们将紧紧抓住国家推动新一轮开放、加快自由贸易园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加快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三、建设统筹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开放纽带。我厅全力支持义乌建设具有始发港和目的港功能的国际陆港,打造全球网货营销中心、全国网商集聚中心和跨境电子商务高地。四、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扩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出口。支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出口品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深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强化政策协调。五、推动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调发展。六、推进“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结合。一是推进“实际利用外资5年5000亿”计划,外资规模稳步增长。二是利用当前有利时机加快“走出去”。七、提升开放平台建设。进一步创新完善开发区体制机制,再创开发区在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新优势。做好第二批开发区深化整合提升工作,认定一批外商投资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和特色品牌园区。八、积极融入国家对外开放布局。我们将主动加强与上海自贸区对接,借鉴自贸区先行先试的经验,争取在有条件的地区复制推广。九、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关于我省创建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议
浙江省金融办以浙金融办提〔2014〕31号文答复:你们的提案具有超前性,对于我省创建离岸金融市场的条件和优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完善政府管理机制、健全法律制度、强化政策支持、构建风险控制与管理机制、推动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高端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缜密思考和研究,也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对我省宁波、舟山等地利用保税区争取成为国家金融改革试验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现答复如下:目前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尚处在探索起步阶段,我省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基础条件和政策环境也还不完善。下一步,我省将在国家政策的许可下,加强对接,积极争取,稳步发展离岸金融业务。一、加强与上海自贸区的对接。我们将密切跟踪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改革动向,积极承接其辐射效应,深入研究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发展规划,不断推进新区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加强沟通汇报,积极争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离岸金融业务能在舟山群岛新区先行先试。二、为离岸银行业务发展争取更好的发展环境。争取已获准开办的银行机构增加对在浙分支机构的业务授权,加大离岸银行业务的宣传力度,探索建立与离岸金融业务相适应的监管体系,理顺监管体制机制,建立有效的联合监管机制。三、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我省将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海内外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等“8项重点人才工程”,加大对高层次金融人才、金融业急需紧缺人才等“5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配套政策支持,优化金融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队伍活力,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关于加强我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研究的建议
浙江省社科联以浙社科联提〔2014〕1号文答复: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理论研究,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浙江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及社科规划办公室一直重视参政党建设理论研究。在课题评审立项、评奖评审表彰等方面,浙江省社科联今后将继续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同时突出重点,加大对优势学科、优势团队和机构、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着力打造在全国理论界有影响力、有话语权的优秀学术机构、学科、团队和成果。一、进一步支持和资助统战理论(包括参政党建设理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等方向优秀课题的立项资助,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理论研究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当中,在同等条件下择优支持省社会主义学院及其参政党建设研究中心开展课题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研究的扶持力度。二、进一步加强与省社会主义学院的联系与合作。省社科联及职能处室将积极开展对省社会主义学院理论研究情况的调研、指导和帮助,加强对省社会主义学院参政党建设研究中心的业务指导,扶持其提高理论研究的整体水平,发挥好参政党建设研究平台的作用。在2015年省社科联换届之际,我们将积极争取省直有关部门同意省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省社科联理事单位。
进一步支持民间资本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建议
浙江省民政厅以浙民提〔2014〕87号文答复:正如贵单位所指出的,民间资本发展养老服务业还存在着一些政策瓶颈,为此,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调研,也吸收了贵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4〕16号)。特别是《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作出了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发挥主体作用的三十条规定,在全国还是首次,不少政策措施在全国具有引领性、突破性和开创性。主要有:一、确立非禁即入的原则,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领域配置资源的决定性的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明确非禁即入。二、采取多种方式,保障民办养老机构用地需求。三、加大财政税费保障力度,减轻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成本。一是加大财政投入。二是给予税费优惠。三是实行融资信贷扶持。四、保障投资者权益,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积极性。省政府出台的新政策规定,依法登记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明确出资财产属于出资人所有。五、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一体化。六、推进机制创新,提高养老服务业实效。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