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14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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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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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制 稳步探索 积极推进会内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23 10: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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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4年1月20日,民建全国会内监督工作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省委会副主委、省监督委员会主任车晓端作大会发言,介绍了浙江开展会内监督的经验和做法。现予以刊登,以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浙江省委监督委员会于2011年1月12日成立,是浙江省级各民主党派中最早成立的监督委员会。2013年1月22日,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监督委员会,规模从上届5人增加到11人,由1位主任,1位副主任、9位委员组成,委员的地区分布扩大到每个市委会都有1位,实现了全省覆盖。在民建中央监督委员会、民建浙江省委会领导和当地统战部关心下,起步规范有序,运行稳妥积极。
  一、加强宣教,推进预防性监督
  一是廉政文化进党派。宣传教育是一种软约束,对廉政行为有潜移默化的导向、约束和预防作用;会章是本会最高行为规则,遵守会章是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我们以会章和会内监督条例的宣传教育为切入口,坚持宣传在先,预防在先,教育在先,警示在先。充分利用会议、会刊、网站、会章宣讲、培训宣讲员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推进廉政文化教育,使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牢固树立严格遵守会章、遵守会内纪律的意识,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通过印发省监督委员会简报6期、每期中央监督委员会《情况通报》,重新制定会内监督制度等形式,加强与委员和市委会的沟通,使委员们明确工作任务,也使各市委会了解会内监督的情况和要求,便于会内监督工作的延伸和配合。同时,积极参加省委统战部主持的统战系统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和活动,认真落实《浙江省统战系统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党外人士监督暂行办法》。连续两年组织会员参加省统战系统廉政书画作品展。
  二是加强系统培训。省委会制定了《民建浙江省2013年-2017年会员教育培训规划》,对全省会员进行组织化、系统化培训。利用中央、省、市社会主义学院平台,分层次组织对各级领导干部、代表性人士、骨干会员、基层支部主委进行培训。着重抓好每年省、市领导班子培训。2013年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2014年在重庆举办,将会的优良传统、加强会内监督等内容纳入培训。通过系统化培训,提升全体会员特别是领导班成员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强化政党意识、责任意识,增强遵守、维护会的纪律的自觉性,从源头筑起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二、落实规范,推进程序性监督
  省监督委员会在2011年成立时就通过了四项制度规范,2013年换届后又重新印发全套制度,并将委员联系市级组织调整为两个委员一组。注重抓好、抓实制度建设,特别是规范参与两项工作:
  一是参加省、市级组织换届监督工作。2011年地方组织换届期间,省委会及时转发会中央《关于在市级组织换届中严肃换届纪律的通知》,促进换届工作的规范性、程序化,防止非组织现象。今年有三个市委会分别进行换届和届中增补。监督委员会委员根据分工参加各市委会领导班子述职评议、换届大会的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代表大会后,监督委员会委员都撰写了书面情况报告提交省委监督委。
  在省委会换届中,切实发挥好纪律保障的监督作用。监督委员会参与换届前有关准备相关环节和人事酝酿、民主推选过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
  二是参加市级组织届中述职和民主测评。2014年省监督委员会委员根据分工,已参加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嘉兴市委会的届中述职和民主测评。在部分市委会,监督委员会委员与省委会组织处、当地统战部一起,全程听取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评价和谈话推荐。会后监督委员会委员都撰写书面情况报告,并提交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同时,严格按程序稳妥处理12件信访件。
  三、拓展内容,推进实质性监督
  重点配合省委会,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集体、担任实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
  一是落实领导班子谈心会制度。认真组织领导班子谈心会,会前充分准备,领导班子成员亲自撰写书面材料;会上坦诚发言,剖析问题,提出全面推进省委会各项工作的思路和建议;会后落实整改措施,促进领导集体形成团结和谐奋进的氛围。其中,今年马培华常务副主席莅临省委班子谈心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使大家备受鼓舞,会后将谈心会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央,同时印发每个监督委员会委员。监督委员会指导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台州、丽水等市委会认真准备,高质量开好领导班子谈心会。例如,绍兴市委会会前下支部和给每个市委委员、基层组织发放书面通知的形式,征集基层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丽水是每个班子成员都必须提两条意见并有整改措施反馈,进一步激活了会内政治空气。
  二是推动改进工作作风。按照会中央、省统战部要求,省委会制定并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基层服务会员的实施意见》,监督委员会督促实施。省委会领导率先垂范,主副委走访市委会70余次,深入150多个基层组织,走访会员企业180多家,走访省直部门、在杭高校,加强联络,加大组织发展力度。各市委会领导也非常重视基层组织活动调研走访。
  三是建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档案。从今年开始,省委会要求省、市组织领导班子和担任副处以上政府及司法机关领导干部每年向省委会和省监督委员会提交述职述廉报告,建立档案,形成制度。这有利于省委会更全面了解代表性人士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情况,为培养、推荐做好基础工作。通过建立述职述廉报告档案,加强会内纪律约束,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自觉抵制诱惑、坚守底线。
  四、对加强会内监督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省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稳妥实践、积极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浙江省委统战部《浙江统战监察工作》第五期专门印发了《加强会内监督提供有力保障——民建浙江省委会积极探索扎实开展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文章。但应该清醒看到,会内监督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急需研究,比如,有一些会员缺乏会内民主意识,会务活动不按照会章和规范的程序进行;会员利益多元化,个别基层组织中存在通过非正常途径表达诉求的现象。面对这些情况,会内监督的威慑作用尚显不足,具体的约束性制度和纠偏措施尚显不足,党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尚显不足。为此,对进一步加强会内监督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完善监督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制定《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内监督条例(试行)》配套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使会内监督更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要研究制定约束性制度、纠偏性制度,如建立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廉政情况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会员违反会纪责任追究制度等。
  二是拓展实质性会内监督内容。加强对贯彻执行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贯彻执行的效率和质量,探索提高会务工作绩效的制度规范和评价考核体系。同时建立党派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对容易出问题的风险点建立廉政防控机制,解决防控什么、如何防控、防控效果的问题。要合理确定会内监督范围,注意对会内组织、所属机构的必要监督,将党派财务纳入监督委员会监督范围。
  三是强化普通会员监督职能。重视依靠会员力量拓宽监督渠道,获取监督线索。建立会员旁听重要会议制度、监督委员会与普通会员的沟通制度,会务公开制度等;定期公布会内重要文件、“三重一荐”中可公开的内容、大额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在各级组织网站设立会内监督专栏,建立会内监督的网上通道等,拓宽会员知情监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