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08年3期
专题专栏
《浙江民建》
2008年3期
我的位置:主页  > 2008年3期
防止地震次生灾害发生
发布时间:2009-12-07 11:32:12
  |  
作者: 洪明

    汶川地震不仅对灾区房屋、道路、桥梁等建筑造成了极大的损坏,同时也对四川全省和周边重庆、甘肃、陕西等省市境内的近万座水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出现了一些险情,加上灾区频发较高级别余震,又频降大雨,给水库安全造成了较大压力,一旦排查、抢险不及时,应急转移不快,极有可能发生因地震而引起的次生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建议地震灾区和周边省市在全力进行抗震救灾的同时,要密切注意灾区和附近地区水库的安全。一、积极发动群众,尽快组织力量,深入、细致、彻底地排查所有水库,全面掌握受损情况。二、对出现险情的水库,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抢险处置,确保安全。三、加强四川境内各地市的信息沟通,四川与重庆等周边省市的信息沟通,泄水保库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进行统一调度。四、落实水利工程应急抢险方案和必要的人员紧急转移安置预案,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