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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代管资金产生利息无章可循存隐患亟待立法来规范弥补
发布时间:2018-11-20 10: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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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代管的部分资金产生较大额度的利息,因缺乏相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指导,长期滞存在部门账户内。建议:1、国务院立法部门,将《代管资金管理办法》纳入立法规划。建议以国务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形式起草规范性文件,争取尽早颁布实施。2、财政部以规范性文件或案例答复指导等形式,细化操作流程。就“代管资金类型”、“资金归属”、“如何返退”等问题明确处理原则、口径,对需要返退的,细化利息返退的操作流程。对确定不需要退还的,明确上缴财政国库或是设立应急准备金等途径。
    (作者:民建台州市委会专职副主委辛涌,民建会员、浙江省台州市审计局直属分局副局长苏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