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08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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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会就进一步关心企业服务会员作出部署
发布时间:2009-12-08 10: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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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办公室
    2008年8月28日,省委会向各市委会、省属工委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关心企业、服务会员的意见》,就当前经济形势下做好关心会员企业、服务会员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今年以来,在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国内宏观调控趋紧和严重自然灾害的背景下,省委、省政府见事早、行动快,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广大企业奋起克服困难,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呈良好态势。但经济发展的外部不确定因素仍较多,我省不少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标本兼治,保稳促调”、“解困、扶持、服务”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为此,省委会加强了对经济问题、抗震救灾的调研,积极反映社情民意,重视对会员企业的慰问和帮助。
    《意见》强调,关心企业、服务会员是省委会工作的一大宗旨,要适应形势,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并作为深化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的一项内容。
    《意见》就当前经济形势下各级组织做好关心企业,服务会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要深入调研,广泛搜集有关情况,及时编写、反映社情民意;围绕当前经济社会问题,认真做好明年“两会”的大会发言、议案提案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参政议政委员会成员的联系,建立完善信息网络。
    2.要多到会员企业慰问和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研究对策;要穿针引线,协调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有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发挥会组织作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积极反映企业呼声,尽力帮助企业克服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发挥企业委员会的作用,为企业解困出谋划策。
    3.注意撰写会员企业中调整结构、自主创新、节能降耗、开拓市场,以及关心员工、企业间互助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会内外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优秀会员企业,树立民建会员企业的形象。
    4.在社会就业形势比较严峻,消费品价格高位运行的情况下,要关心会员尤其是老弱病残会员、原工商业者会员的生活情况,开展慰问活动,发挥会内帮扶的作用;要尽力帮助安置失业会员就业,对困难会员进行健康心理咨询和引导。
    5.加强对关心企业、服务会员工作的领导,省委会与各市委会要加强联系,交流新做法好经验,有关信息要及时沟通和反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