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对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与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0-08-06 15:56:55
|
作者: 郑亚莉 戴小红 张若洲
疫情对跨境电商带来哪些影响?
疫情爆发初期。主要影响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因疫情导致的仓库停运。因防疫需要,电商仓库被封,导致货物大量囤积。二是国外订单难以履约的违约风险。由于货物无法交付,海外消费者“撤单拒收”现象明显增多,国外电商平台也未针对新冠疫情提出卖家支持政策,多的卖家被采取强制下架、罚款等措施,对企业品牌造成打击。
一级应急响应时期。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物流运力受限。二是企业生产成本大幅提高。三是国内外供应链不通畅。中外运杭州分公司统计数据显示,受各国防疫管控影响,疫情期间出口货量平均业载为45吨,较非疫情时期降幅超70%,包机单架次营收为非疫情期间的25%左右。
境外疫情蔓延时期。“一级应急响应”降级,将对跨境电商运营策略和商业模式带来深远的影响:一是在跨境出口方面,国际供应链数字化赋能成为新趋势。境外疫情高发,市场活跃度下降,国内跨境电商供应链压力相对较小。以此为契机,企业可抓紧调整国际供应链布局,时对海外仓货量进行调整,实现供应链升级。二是在跨境进口方面,线上线下融合成为开拓国内市场突破口。跨境电商企业可以借助新营销形式,加大对新消费场景的渗透,推动优质进口产品打入国内市场。三是结合境内外消费市场新趋势,C2M模式成为企业拓市新引擎。电商企业应把握趋势,加强对消费者(C端)数据的挖掘,通过数据分析来倒逼产品设计和投放(M端),实现上游数据改造下游供应链。
如何推动我省跨境电商实现新发展?
加大对电商物流的支持力度。重点从“运力恢复”和“仓储支持”两个方面疏通电商物流。在运力方面,联合交通部门对物流车辆提供绿色通道、减免路费等政策,加强与各国沟通,协调国际物流通道;在仓储方面,要充分肯定乐链的“全球中心仓”模式,在海关监管“1210”模式下,探索建立基于国内保税仓的供应链仓储体系。通过与海关系统的数字化接轨,高效调配仓储货物,畅通物流通道,实现跨境电商“阳光化”。
强化对跨境电商拓市场的政策支持力度,在疫情期间,设置专项补贴对跨境电商以下环节予以支持:一是企业在自建平台、第三方平台上的店铺运维费;二是对传统外贸企业入驻跨境电商平台给予补贴;三是企业跨境电商人才培训费用;四是跨境电商仓储、物流费用。
加大对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推广的力度。跨境电商企业要充分借助5G互联网时代的技术优势,运用主播带货、虚拟购物、社交营销等新形式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推动跨境电商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渠道。政府部门应大力宣传推广跨境电商新模式,在全省范围内举办各类电商新知识巡回培训,提高各地相关负责人和企业对跨境电商“新认识”。
加大对跨境电商新规则的探索。充分利用浙江跨境电商综试区、eWTP等制度平台“先行先试”优势,依据电商企业实际需求探索贸易规则和商业模式创新。
(本材料转化为省委会专题调研报告报中共省委、省政府,获两位省领导批示。)
疫情爆发初期。主要影响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因疫情导致的仓库停运。因防疫需要,电商仓库被封,导致货物大量囤积。二是国外订单难以履约的违约风险。由于货物无法交付,海外消费者“撤单拒收”现象明显增多,国外电商平台也未针对新冠疫情提出卖家支持政策,多的卖家被采取强制下架、罚款等措施,对企业品牌造成打击。
一级应急响应时期。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物流运力受限。二是企业生产成本大幅提高。三是国内外供应链不通畅。中外运杭州分公司统计数据显示,受各国防疫管控影响,疫情期间出口货量平均业载为45吨,较非疫情时期降幅超70%,包机单架次营收为非疫情期间的25%左右。
境外疫情蔓延时期。“一级应急响应”降级,将对跨境电商运营策略和商业模式带来深远的影响:一是在跨境出口方面,国际供应链数字化赋能成为新趋势。境外疫情高发,市场活跃度下降,国内跨境电商供应链压力相对较小。以此为契机,企业可抓紧调整国际供应链布局,时对海外仓货量进行调整,实现供应链升级。二是在跨境进口方面,线上线下融合成为开拓国内市场突破口。跨境电商企业可以借助新营销形式,加大对新消费场景的渗透,推动优质进口产品打入国内市场。三是结合境内外消费市场新趋势,C2M模式成为企业拓市新引擎。电商企业应把握趋势,加强对消费者(C端)数据的挖掘,通过数据分析来倒逼产品设计和投放(M端),实现上游数据改造下游供应链。
如何推动我省跨境电商实现新发展?
加大对电商物流的支持力度。重点从“运力恢复”和“仓储支持”两个方面疏通电商物流。在运力方面,联合交通部门对物流车辆提供绿色通道、减免路费等政策,加强与各国沟通,协调国际物流通道;在仓储方面,要充分肯定乐链的“全球中心仓”模式,在海关监管“1210”模式下,探索建立基于国内保税仓的供应链仓储体系。通过与海关系统的数字化接轨,高效调配仓储货物,畅通物流通道,实现跨境电商“阳光化”。
强化对跨境电商拓市场的政策支持力度,在疫情期间,设置专项补贴对跨境电商以下环节予以支持:一是企业在自建平台、第三方平台上的店铺运维费;二是对传统外贸企业入驻跨境电商平台给予补贴;三是企业跨境电商人才培训费用;四是跨境电商仓储、物流费用。
加大对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推广的力度。跨境电商企业要充分借助5G互联网时代的技术优势,运用主播带货、虚拟购物、社交营销等新形式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推动跨境电商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渠道。政府部门应大力宣传推广跨境电商新模式,在全省范围内举办各类电商新知识巡回培训,提高各地相关负责人和企业对跨境电商“新认识”。
加大对跨境电商新规则的探索。充分利用浙江跨境电商综试区、eWTP等制度平台“先行先试”优势,依据电商企业实际需求探索贸易规则和商业模式创新。
(本材料转化为省委会专题调研报告报中共省委、省政府,获两位省领导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