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09年6期
专题专栏
《浙江民建》
2009年6期
我的位置:主页  > 2009年6期
试论在新形势下参政党建立会内监督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发布时间:2010-01-28 09:33:59
  |  
作者: 程 炜
    长期以来,本会十分重视加强会内监督,严肃会的纪律。早在1945年12月本会成立大会上通过的第一部《民主建国会章程》就作了明确规定:“本会设监事会,监督一切会务,由会员大会选举监事39人组成之。监事任期一年,连选得连任。”在以后举行的几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上并规定会员可以“在会议上批评本会任何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同志)”的条款,还规定“凡会员违反共同纲领、会章,本会决议或破坏会誉的行为者”将受到会的纪律处分。强调“纪律不尚繁苛,但须贯彻”、“组织财务及政治活动须尽量公开,以培养光明磊落之政治风气”等等。这是民建前辈们高瞻远瞩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60多年过去了,尽管时代在演变,历史在前进,这些重要政治原则仍将指导我们工作不断开拓创新。
    建国以来,会中央虽然在组织上没有单独设置监督机构,但这项工作一直受到重视,特别是八大以来,本会在建立和健全会内监督机制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一些地方组织和会员都有这方面要求。本会九大明确提出,建立会内监督机制,做好会内监督是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发扬会内民主,维护全会团结,履行本会职能的重要保证。要明确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建立健全会内监督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会内监督体系。九大还将“设立会内监督委员会”写入章程。九大闭幕后随即起草制定了相应的文件,为中央和省级组织建立监督机构,实施会内监督工作跨出了实质性的重要一步。
                                一
    为什么要建立会内监督制度呢?概括起来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建立会内监督制度,是加强会的自身建设,把本会建设成为适应新世纪要求的参政党,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需要。
    本会自1945年12月成立以来,经历了60多年曲折而光荣的奋斗历程,由初创时期主要反映和代表民族工商业者及其所联系知识分子利益的民主党派,发展成为现阶段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促进祖国完全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支重要力量。
    进入新世纪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西方敌对势力千方百计遏制社会主义中国发展强大,不断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图谋;面对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社会处于大变革转型时期,各种利益和思潮发生剧烈的碰撞和冲突;面对会员队伍不断扩大、组织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一批改革开放以后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会员、非公有制企业会员已逐步成为会的主体。实现新老合作交替搞好政治交接是当前一项重大又紧迫的政治任务。上述变化,都向我们提出了在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如何加强自身建设、以适应新世纪新阶段参政党要求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执政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中国共产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刻总结了自身和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由此得出结论,“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这些年来,结合国内外形势和党内实际情况,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了“三讲”教育、组织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反腐败斗争教育,以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和党员的觉悟程度,使中国共产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同时要求作为多党合作的参政党,也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做好后备干部培养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建设适应新世纪要求的参政党,构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和谐的政党关系。
    在新形势下,本会加强自身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在建立健全内部机制体制方面下功夫。应该肯定,过去我们在全会组织的各种学习,开展的各种主题教育活动是有成效的,今后还应继续不断深化。但是仅仅这样是不够的,光有正面教育没有组织纪律约束是不行的,必须通过系统的政治教育,提高会员觉悟,在会内建立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意识,营造自觉规范、自我约束的监督氛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会章为准绳,把教育与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教育一般讲是正面说理,给人以启示,帮助人提高觉悟,具有广泛性的特点。监督也是一种教育,是在特定条件下具体针对某些人和事的,当发现有违反条例规定时,对具体当事人进行告诫和警示。涉及必须进行纪律处分的,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教育与监督并举,把两者结合起来效果会更好。不仅是教育当事人,也可以教育其他人。一个政党组织,如果组织上是松散的,纪律方面又是松松垮垮的,那必然是软弱焕散的、没有战斗力的,就不能团结全党同志去实现建党目标,完成它所担负的历史使命。
    二、建立会内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求真务实作风,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的需要。
    1989年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阐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强调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作用,规定了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和发挥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总原则。2005年中共中央在总结《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贯彻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特点,又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文件着重在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合作共事和自身建设等制度建设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这两个指导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颁布后,极大地调动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在各级党委的支持下,各党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政议政领域不断拓宽,形式和方法不断创新,参政议政结出了累累硕果,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起了有力促进作用,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会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取得又好又快发展,最根本的是要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参政党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第一要务,不断提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水平。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也是民主党派搞好参政议政的重要理论武器,是观察事物判断是非的根本标尺。同样一件事物是否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或是背离科学发展观,得出的结论是大相径庭的。例如,我们通常把增长看作是发展,其实并非所有增长都是发展,有的增长适得其反是破坏了发展。这些年来太湖流域大面积蓝藻爆发,就是因为在太湖周边过度发展纺织印染、旅游餐饮行业,这些企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太湖,为此我们付出了沉痛的代价。科学发展观告诉我们:人与自然必须和谐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一时发展是不可取的。象这样的事例是很多的。我们在实践中受到了一次次科学发展观的教育。要深入学习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自觉纠正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要把广大会员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调动起来,发挥出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在服务中推动自身的科学发展,努力把服务科学发展与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两者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会内监督委员会要关注这方面的工作情况,因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也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本会每年以民建名义向政协提出的提案,向党委、政府反映的社情民意、提出的专题调查报告、建议,在党委召开的协商座谈会上代表党派的发言,数量是不少的,内容许多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问题,涉及本会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应该择其重点内容加强监督。同时,作为参政党不仅是调查研究、建言献策,还应充分发挥本会联系经济界的特点和优势,重实际、求实效、落实在行动中。如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会中央号召各地方组织举全会之力投入抗震救灾斗争中去,发动会员捐款捐物,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做了大量的工作,民建中央荣获“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称号。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本会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做好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促稳定工作,为共克时艰献计出力。
    三、建立会内监督制度是充分发扬会内民主,调动广大会员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会的团结和统一的需要。
    本会发起成立时只有134人签名,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全国已有会员118014人,基层组织5612个。孙起孟主席常说,“支部是根,会员是本”,两者合起来就是“根本”,说明我会的基础在会员、在基层,基层组织是实现会的政治任务的基础。我们抓工作就要抓根本。这些年来,在会中央的领导下,不少地方组织逐步认识到加强基层工作的重要性,纷纷采取措施把工作重心下移,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建立会内监督制度有利于推动基层工作,使基层组织活跃起来。要以人为本,发挥会员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本会章程对会员权利有明确的规定,概括起来会员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有“在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时,向会的组织反映,请求帮助”的权利。目前会的活动多数停留在骨干层面上,一般会员参加会的活动很少,除基层支部活动外,几乎一年参加不了一次会的其他活动。对会情除通过会的刊物了解一点情况外,几乎是不了解不知情。这种情况如不改变,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参与会内监督活动呢?广大会员是热爱祖国、关心政治的,是关心会的事业发展的,很想听到中央的声音,对领导干部以普通会员身份参加基层活动,是热诚欢迎的。孙起孟主席曾说过“只有会关心会员,会员才会关心会的事业。”这句通俗易懂的语言反映了一个伟大的哲理。
    会内监督委员会建立后,建议通过会章会史的学习和九大总结本会成立60年来形成的“五个坚持”优良传统的教育,激发广大会员爱国爱党爱会爱学的政治热情,增强做一个民建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要充分发扬会内民主,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搭建一些平台让会员尽可能多地参加会的一些活动,参与会的大事的讨论,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要还权于民,凡会章上规定的会员应享受的权利,都应予以保障。对侵犯会员民主权利的事件,监督委员会要严肃查处,要关心爱护会员,做好为会员服务工作。由于每个会员的情况是有差异的,这就要求我们坚持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在服务中体现个性化的特点。群众中蕴藏着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相信广大会员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定能在会内监督机制中发挥积极作用。
    在保障会员民主权利的同时,要教育广大会员努力做到会章上提出的“本会会员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要求,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并落实在具体行动中。从入会的那天起,就要对每个会员讲清楚,民建是一个政治组织,“是由具有共同政治纲领,包括政治目标和政治理念的人群,自愿组织起来的,代表一定阶级或阶层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团体。”民建不是学会、协会组织,更不是什么俱乐部,是担负着重要历史使命的有组织纪律的政治组织。讲明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不能只讲权利不尽义务。每个会员从入会起都要受到会的纪律的约束,要围绕会的政治目标为会出力、为国争光。当会员有违纪行为时,会内监督委员会要对他进行告诫教育,严重违纪者要按会章进行处理,这是维护会的形象发展会的事业的需要。
                                  二
    搞好会内监督,要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首先要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扫除思想障碍。在会内推行监督制度,在基层会员、中层骨干和领导层成员中会产生各种思想,这是很自然的现象。要从讲政治高度,有针对性地帮助会员提高对建立会内监督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调动会员参与会内监督的积极性,克服与己无关、监督无用论和监督难等思想,化阻力为动力,要使会员了解监督目的是什么,重点内容和对象是什么。就条例规定的监督重点内容看,有的涉及遵守多党合作政治原则问题;有的涉及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问题;有的涉及政治安排和干部推荐中用人问题,干部政治立场、廉洁自律、从政道德问题;有的涉及民主集中制和民主作风问题。这些事可不是小事,是关系到本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问题,一定要加强监督,否则就是失职行为。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在贯彻执行会内监督制度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无论是监督或是被监督都要出自公心。要讲党性、重品行、守纪律、作表率。每个干部都要认真想一想,我们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是广大会员信任我们给的。这个权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而不能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手段。要做到陈昌智主席倡导的“真诚做人做事做官”。会内监督是对公权的一种监督,就其性质而言属民主监督的范畴,不具备法律效力,但能对错误起到防微杜渐和制约作用。建立会内监督制度,是使权力始终处于监督下运行,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得到纠正,避免小错拖成大错,给工作造成不应有的大的损失,是一种很好的纠错机制,是领导制度自我完善、自我约束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是搞好会内监督要特别强调增强会的团结和统一的重要性,这也是会内监督委员会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会内团结总的来说是好的,但不能说不存在问题。实践证明: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智慧,团结出干部。闹不团结,必然产生内耗,对工作有害。民主党派本来就是做大联合大团结工作的。自身如不团结,焉能团结他人。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商量,有难多帮忙。建议中央将1986年2月孙晓村同志撰写的《一封原来不想公开发表的信———浅谈团结问题》(刊登在同年中央民讯第2期),印发给团结关系搞得不好的单位学习。孙晓老提出,搞好团结,一要顾大局,二要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别人,三要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四要工作中摆正自己的位置。孙晓老严以律已,宽以待人,他在信的结尾说:“面对大好形势,特别是领导层,工作着力点是要加强团结,不作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真正从思想上坦诚相见,达到真正的团结,这样才能产生力量。腹中天地宽,常有渡人船。”
    三是搞好会内监督制度,必须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逐步建立健全一套适合民建自身特点,有利于促进本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运行的制度。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中国共产党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需要建立的制度应包括: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工作结合学习,学习制度贵在坚持,学有成果;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同时搞好分工负责的工作;坚持联系基层支部和成员的制度,虚心向群众学习,听取意见建议,了解社情民意,学会做群众工作;坚持完善调查研究制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高分析和处理问题能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奖惩制度,坚持用人标准,健全考核制度;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会制度,提高谈心会质量,做到真诚相见,加强沟通与交流,增进团结;建立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找下级组织领导班子负责人谈话制度,从关心爱护干部的愿望出发,发现有苗头性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给予指出帮助,并提出整改的要求;坚持完善地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常委会或全委会上述职制度。还有坚持完善群众信访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与会员面对面进行交流。
    各项制度宜精不宜繁,贵在管用,重在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特殊化。通过制度贯彻执行可以发现问题,掌握情况,提出要求。
    相信在会中央的领导下,全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脚踏实地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会内监督机制一定能够建立和健全起来,在建设适应新世纪要求参政党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作者系六届省委会名誉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