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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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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征文 暨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4 1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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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90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创造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励精图治、走向复兴的辉煌成就。为纪念中国共产党的90华诞,省委会决定在全省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征文暨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讴歌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光辉历程和巨大成就,歌颂社会主义祖国的欣欣向荣和蓬勃发展,描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成就,展示民建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肝胆相照的优良传统,反映民建各级组织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努力加强自身建设的成果,展现广大民建会员建功立业、爱国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探讨如何进一步发挥参政党在我国多党合作政治格局中的作用。
    二、具体要求
    1.征文要求:文体不限,自拟题目。要观点鲜明,主题突出,逻辑清晰,语言流畅。字数不超过3000字为宜。文后请注明作者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
    2.书画摄影作品要求:书法、篆刻、绘画、摄影等形式均可。要内容健康向上、情趣高雅、富有新意。摄影作品要提供电子版。书画作品尺幅不超过6尺宣为宜。书法作品请附正楷释文。作品背面正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三、上报办法
    书画摄影作品截稿时间:2011年5月30日。征文截稿时间:2011年7月30日。
    征文和摄影作品请用电子版发送到省委会宣传处邮箱:zjmjxcc@163.net,联系人:朱修萍、王静,联系电话:87053936 87050796。
    书画作品请交(寄)民建省委会组织处,联系人:胡玮玮、张磊,联系电话:87050563。
    四、评审和奖励
    民建中央目前也在开展相关征文活动,省委会将把各地上报的征文作品统一上报民建中央,并推荐到有关媒体。《浙江民建》会刊将开辟专栏选登征文和书画摄影作品。
    省委会将组织对征文和书画摄影作品进行评审,选出优秀作品和优秀组织奖,并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