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对省委会在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的团体提案作出答复
发布时间:2011-12-20 09: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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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省汽车电子产业发展的建议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浙经信提复〔2011〕60号文作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汽车电子产业的关注,建议很有建设性和借鉴性。一、关于省里对汽车电子产业的组织指导。我省有关部门制定了《浙江省汽车产业转型升级规划》、《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2009—2012年)规划》,并设立“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技术”重大科技专项,鼓励发展市场潜力大的汽车电子产品,并推动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二、关于发挥政府在培育和发展汽车电子产业的引导作用。在产业引导的具体工作上,省里开展了“三个支持一个落实”,一是支持企业开展汽车电子研发和产业化,二是支持创建产业创新平台,三是支持创建省汽车产业技术联盟,四是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抵扣应纳所得税和高薪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三、关于我省汽车电子产业发展的方向及切入点。我委已在《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把汽车电子列入电子信息产业九大重点领域之一的“应用和装备电子产业”中;省科技厅将对符合要求的汽车电子技术项目继续予以支持,并将积极推荐申报国家863计划、国家支撑计划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省有关部门将继续执行已有的支持政策,努力搭建、支持各种交流平台,引导企业确立目标,明确方向。
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老龄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浙江省民政厅以浙民提〔2011〕36号文作答复: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要求,进一步就推进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完成有关规划的制订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将提案中关于制订促进老龄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健全促进老龄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破解老龄服务业发展的要素制约等建议吸收到省政府《关于深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草案)中,该意见即将在11月召开的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前出台。
关于加快发展我省内河临港产业的建议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提〔2011〕130号文答复: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相关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内河临港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阶段,将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我省内河临港产业发展。(一)关于编制临港产业发展规划。省政府已经印发了十一大行业转型升级规划和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上述规划将我省主要的内河临港产业发展纳入其中。(二)关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建成长湖申四改三、湖嘉申嘉兴段一期、东完线嘉兴段二期、京杭运河四改三段、杭平申线、衢州航运开发区中和金华段、富春江船闸改扩建及瓯江航道等一批项目。二是开工建设乍嘉苏线、杭申线、杭甬运河宁波段三期等一批项目。三是进一步优化内河港口布局,加快码头功能调整,大力发展大型、高效、专业化码头。(三)关于推进内河临港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打造长湖申沿线装备制造、木材加工、金属管道与不锈钢、新能源特色产业集聚区。二是打造湖嘉申沿线中国标准件市场基地、中高档包装纸市场基地、新型建材基地、智能仪器仪表特色产业等基地。三是打造钱塘江沿线产业带。四是对内河沿线产业进行整合提升,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产业层次。(四)关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财政厅将会同省交通厅加快推进内河水运复兴行动计划的实施,统筹安排内河航运建设项目,加强与中央部门的沟通联系,尽最大可能争取中央港口建设费的返还额度。(五)关于解决土地资源紧张矛盾。省国土部门将指导各地优化用地布局,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措施,拓展重大临港产业等用地空间,以保障全省最大临港产业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六)关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相关厅局和内河沿线市县政府及部门将积极为企业搭建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内河临港企业参加各类人才交流会、产品交流会和展会,邀请有关企业参加项目、技术、供需、营销等对接活动。
关于推进宁波舟山一体化发展的建议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提〔2011〕219号文作答复:该建议对宁波舟山一体化发展的必要性作了深入分析,提出一体化发展的主要内容及相应的保障措施,符合我省区域经济和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对我省加强区域发展工作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经商宁波市政府、舟山市政府,答复如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宁波-舟山一体化发展,“四统一”建设取得较好成效。按照“统一品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的原则,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进展顺利。二、围绕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国家战略实施,进一步推动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积极创新海洋开发开放体制、用海用地管理体制、海洋综合管理体制等,继续发挥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加强省级各部门以及两市之间的沟通联动和资源整合。三、加快建设“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为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奠定重要基础。着力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高水平建设我国大宗商品国际物流中心和“集散并重”的枢纽港。四、加快推动宁波都市圈建设,全面推进宁波-舟山一体化发展。坚定一体化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各个领域的协作,充分发挥两市的组合优势,加快推进两市经济社会文化一体化发展。
加快发展绿色住宅,打造生态人居的建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浙建提〔2011〕18-66号文作答复:贵委提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下一步,我厅发展绿色建筑工作的主要打算是:(一)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绿色住宅发展。一是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二是继续支持绿色建筑建设。(二)加快相关课题研究,突破关键技术。组织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等相关专家对绿色建筑的关键技术、适用技术、集成技术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应用进行系统研究,突破绿色建筑技术难题。(三)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编制一批绿色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指导全省绿色建筑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起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草案)时吸收提案中关于积极研究编制规划、完善标准制度、推广先进技术等建议。2011年8月,省政府正式颁发该意见。
关于加强流通体系建设保障浙江粮食安全的建议
浙江省粮食局以浙粮提〔2011〕4号文作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粮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委28号提案根据我省省情、粮情,分析指出当前我省粮食安全面临的形势,以及粮食流通体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要切实加强地方各级政府粮食安全意识、加大对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支持力度等对策建议,对进一步确保我省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粮食工作的重点是:一、进一步健全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增强粮食工作的行政推动力。《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已经起草并提交到立法层面,将逐步建立健全确保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二、继续多措并举稳定我省粮食生产,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三、着力扶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粮食调控能力。四、继续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增强粮食流通能力。五、不断完善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增强粮食应急能力。六、关于理顺粮食上下级行政管理关系和人员编制问题,将由各级政府在机构改革中统盘考虑解决。
关于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
浙江省农业厅以浙农提〔2011〕114号文作答复:感谢你们对农业的关心和支持。一、关于整合资源,增加农业投入。一是增加各级财政支农投入,二是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农业。下一步,省里将以农业“两区”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抓手、主平台、主阵地,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整合力度。二、关于重视科技创新,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一是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二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研发推广,三是大力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良种良法配套,改进农技推广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园建设,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抓好职业技能鉴定。三、关于推进土地流转,加快规模经营步伐。一是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二是积极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三是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下一步,省里将继续加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争取到明年底全面完成欠发达地区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四、关于增强农业龙头企业实力,带动农民共同致富。一是改善发展环境,二是密切利益联结关系,三是搭建对外交流平台。农业厅正在起草有针对性的扶持意见,争取尽快出台,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推进技术改造升级、建设原料生产基地、强化科技研发,扶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到省外和跨国经营,开发农产品原料基地和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五、关于发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二是提升合作社服务功能,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下一步,省里将进一步提高省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补助标准,完善补助办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浙经信提复〔2011〕60号文作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汽车电子产业的关注,建议很有建设性和借鉴性。一、关于省里对汽车电子产业的组织指导。我省有关部门制定了《浙江省汽车产业转型升级规划》、《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2009—2012年)规划》,并设立“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技术”重大科技专项,鼓励发展市场潜力大的汽车电子产品,并推动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二、关于发挥政府在培育和发展汽车电子产业的引导作用。在产业引导的具体工作上,省里开展了“三个支持一个落实”,一是支持企业开展汽车电子研发和产业化,二是支持创建产业创新平台,三是支持创建省汽车产业技术联盟,四是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抵扣应纳所得税和高薪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三、关于我省汽车电子产业发展的方向及切入点。我委已在《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把汽车电子列入电子信息产业九大重点领域之一的“应用和装备电子产业”中;省科技厅将对符合要求的汽车电子技术项目继续予以支持,并将积极推荐申报国家863计划、国家支撑计划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省有关部门将继续执行已有的支持政策,努力搭建、支持各种交流平台,引导企业确立目标,明确方向。
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老龄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浙江省民政厅以浙民提〔2011〕36号文作答复: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要求,进一步就推进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完成有关规划的制订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将提案中关于制订促进老龄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健全促进老龄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破解老龄服务业发展的要素制约等建议吸收到省政府《关于深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草案)中,该意见即将在11月召开的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前出台。
关于加快发展我省内河临港产业的建议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提〔2011〕130号文答复: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相关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内河临港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阶段,将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我省内河临港产业发展。(一)关于编制临港产业发展规划。省政府已经印发了十一大行业转型升级规划和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上述规划将我省主要的内河临港产业发展纳入其中。(二)关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建成长湖申四改三、湖嘉申嘉兴段一期、东完线嘉兴段二期、京杭运河四改三段、杭平申线、衢州航运开发区中和金华段、富春江船闸改扩建及瓯江航道等一批项目。二是开工建设乍嘉苏线、杭申线、杭甬运河宁波段三期等一批项目。三是进一步优化内河港口布局,加快码头功能调整,大力发展大型、高效、专业化码头。(三)关于推进内河临港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打造长湖申沿线装备制造、木材加工、金属管道与不锈钢、新能源特色产业集聚区。二是打造湖嘉申沿线中国标准件市场基地、中高档包装纸市场基地、新型建材基地、智能仪器仪表特色产业等基地。三是打造钱塘江沿线产业带。四是对内河沿线产业进行整合提升,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产业层次。(四)关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财政厅将会同省交通厅加快推进内河水运复兴行动计划的实施,统筹安排内河航运建设项目,加强与中央部门的沟通联系,尽最大可能争取中央港口建设费的返还额度。(五)关于解决土地资源紧张矛盾。省国土部门将指导各地优化用地布局,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措施,拓展重大临港产业等用地空间,以保障全省最大临港产业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六)关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相关厅局和内河沿线市县政府及部门将积极为企业搭建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内河临港企业参加各类人才交流会、产品交流会和展会,邀请有关企业参加项目、技术、供需、营销等对接活动。
关于推进宁波舟山一体化发展的建议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提〔2011〕219号文作答复:该建议对宁波舟山一体化发展的必要性作了深入分析,提出一体化发展的主要内容及相应的保障措施,符合我省区域经济和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对我省加强区域发展工作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经商宁波市政府、舟山市政府,答复如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宁波-舟山一体化发展,“四统一”建设取得较好成效。按照“统一品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的原则,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进展顺利。二、围绕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国家战略实施,进一步推动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积极创新海洋开发开放体制、用海用地管理体制、海洋综合管理体制等,继续发挥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加强省级各部门以及两市之间的沟通联动和资源整合。三、加快建设“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为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奠定重要基础。着力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高水平建设我国大宗商品国际物流中心和“集散并重”的枢纽港。四、加快推动宁波都市圈建设,全面推进宁波-舟山一体化发展。坚定一体化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各个领域的协作,充分发挥两市的组合优势,加快推进两市经济社会文化一体化发展。
加快发展绿色住宅,打造生态人居的建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浙建提〔2011〕18-66号文作答复:贵委提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下一步,我厅发展绿色建筑工作的主要打算是:(一)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绿色住宅发展。一是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二是继续支持绿色建筑建设。(二)加快相关课题研究,突破关键技术。组织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等相关专家对绿色建筑的关键技术、适用技术、集成技术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应用进行系统研究,突破绿色建筑技术难题。(三)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编制一批绿色建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指导全省绿色建筑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起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草案)时吸收提案中关于积极研究编制规划、完善标准制度、推广先进技术等建议。2011年8月,省政府正式颁发该意见。
关于加强流通体系建设保障浙江粮食安全的建议
浙江省粮食局以浙粮提〔2011〕4号文作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粮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委28号提案根据我省省情、粮情,分析指出当前我省粮食安全面临的形势,以及粮食流通体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要切实加强地方各级政府粮食安全意识、加大对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支持力度等对策建议,对进一步确保我省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粮食工作的重点是:一、进一步健全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增强粮食工作的行政推动力。《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已经起草并提交到立法层面,将逐步建立健全确保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二、继续多措并举稳定我省粮食生产,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三、着力扶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粮食调控能力。四、继续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增强粮食流通能力。五、不断完善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增强粮食应急能力。六、关于理顺粮食上下级行政管理关系和人员编制问题,将由各级政府在机构改革中统盘考虑解决。
关于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
浙江省农业厅以浙农提〔2011〕114号文作答复:感谢你们对农业的关心和支持。一、关于整合资源,增加农业投入。一是增加各级财政支农投入,二是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农业。下一步,省里将以农业“两区”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抓手、主平台、主阵地,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整合力度。二、关于重视科技创新,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一是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二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研发推广,三是大力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良种良法配套,改进农技推广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园建设,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抓好职业技能鉴定。三、关于推进土地流转,加快规模经营步伐。一是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二是积极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三是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下一步,省里将继续加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争取到明年底全面完成欠发达地区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四、关于增强农业龙头企业实力,带动农民共同致富。一是改善发展环境,二是密切利益联结关系,三是搭建对外交流平台。农业厅正在起草有针对性的扶持意见,争取尽快出台,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推进技术改造升级、建设原料生产基地、强化科技研发,扶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到省外和跨国经营,开发农产品原料基地和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五、关于发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二是提升合作社服务功能,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下一步,省里将进一步提高省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补助标准,完善补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