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平主委在全国政协“优化电子商务监管”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电子商务监管要解决消费者“痛点”
发布时间:2017-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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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对电子商务反映集中的问题有三方面:一是假冒伪劣现象越来越突出。二是网络炒信、虚假交易严重误导消费者。三是消费者投诉维权渠道不通畅。对此,建议:
陈小平委员在会上发言。人民政协网记者姜贵东摄
一、 政府和平台共同加大监管力度。一是无论线上线下,无论哪一种商业形态,政府都应该承担起监管责任;二是平台监管责任应当在电子商务立法中予以明确。电商平台掌握了交易的大数据,必须承担准入管理,特别是身份信息的确认以及日常配合监管的责任,对电商平台这方面责任,应当在电子商务立法中进行明确;三是政府监管和平台监管要根据电商特点实行数据共享,有效对接,共同监管;四是属地管理中应该明确平台所在地为主,网店或者发货地为辅的政府管辖原则,从而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格局。
二、 开展联合打假专项行动。总结推广浙江省连续开展的在互联网领域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云剑行动”。同时针对跨区域的打假行动,不能光靠传统方法办案,应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牵头,实行线上线下联动、跨区域多部门合作的打假格局。
三、 通过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三管齐下,加大对刷单炒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四、 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整合各有关部门中的网络投诉部门,设立全国性的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形成集中受理、分流督办反馈的闭合式投诉处理机制,建立政府、消保委和平台之间投诉处理的绿色通道,形成环环相扣的监督处理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陈小平委员在会上发言。人民政协网记者姜贵东摄
一、 政府和平台共同加大监管力度。一是无论线上线下,无论哪一种商业形态,政府都应该承担起监管责任;二是平台监管责任应当在电子商务立法中予以明确。电商平台掌握了交易的大数据,必须承担准入管理,特别是身份信息的确认以及日常配合监管的责任,对电商平台这方面责任,应当在电子商务立法中进行明确;三是政府监管和平台监管要根据电商特点实行数据共享,有效对接,共同监管;四是属地管理中应该明确平台所在地为主,网店或者发货地为辅的政府管辖原则,从而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格局。
二、 开展联合打假专项行动。总结推广浙江省连续开展的在互联网领域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云剑行动”。同时针对跨区域的打假行动,不能光靠传统方法办案,应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牵头,实行线上线下联动、跨区域多部门合作的打假格局。
三、 通过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三管齐下,加大对刷单炒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四、 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整合各有关部门中的网络投诉部门,设立全国性的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形成集中受理、分流督办反馈的闭合式投诉处理机制,建立政府、消保委和平台之间投诉处理的绿色通道,形成环环相扣的监督处理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