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1日,民建浙江省第九届监督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杭州举行。民建省委会副主委、省监督委员会主任郭清晔主持会议,监督委员会副主任陈岩明、张雨、金克明、省九届监督委员会委员等参加会议。
郭清晔传达了民建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民建中央十一届监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与委员们一起学习了郝明金主席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中央监督委员会主任辜胜阻以及民建中央副主席、中央监督委员会副主任秦博勇的讲话精神和修订后的新会章。
会议总结回顾了2017年浙江省民建会内监督工作,对《浙江省监督委员会2017年工作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建浙江省各级组织和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草案)》展开讨论。各位委员对工作报告和意见草案提出了修改建议。
郭清晔对委员们在工作中注重探索、善于思考、认真履职做了高度肯定和赞扬,并对我省换届以来的会内监督工作做了简单回顾。在省委会高度重视和各位委员的共同努力下,会内组织机制和制度规范逐步健全,运行稳妥积极。会内监督工作坚持预防在先、教育在先、警示在先,不断推进预防性监督、程序性监督和实质性监督。郭清晔指出:进入新时代,加强和完善会内监督工作,既是民建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要求,更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政治任务。2018年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要抓好以下几点:一、要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政治引导,引导会员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原则、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二要贯彻即将出台的《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围绕监督重点,提升会内监督实效。坚持教育在先、防范在先、制约在先,切实发挥会内监督在廉政教育、警示、预防、监督、惩处方面的作用。三要加强督查巡查,推动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省监督委员会对市委会巡查制度化,按照《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民建浙江省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工作。四要严格纪律规矩,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以党为师,借鉴中共全面从严治党经验,着力解决纪律作风中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建浙江省各级组织和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草案)》的要求开展工作。五、要加强监督工作保障,提高会内监督水平。建设高素质的会内监督队伍,严守纪律,敢于担当,善于尽责,不忘初心,不负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