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国玉:多党合作制度的新发展 政治文明建设的新举措
发布时间:2005-06-29 15: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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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发后,产生了强烈的反响,意义深远。
1、《意见》体现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反映了我们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共同意愿,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颁布实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步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意见》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利于广泛团结社会各界,集中力量办大事,齐心协力谋发展。
《意见》认真总结归纳了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基本经验,充分体现了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在理论上的创新与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重要积极成果,是中国共产党人将社会主义的种子移植于中国特定土壤,用自己的政治智慧浇灌培育的政治文明之果实。
2、《意见》的颁发实施,是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优势,抵御国际敌对势力西化、分化图谋的战略举措。
从世界政党政治发展的新趋势看,苏东剧变后,多党制在世界呈扩展势头。西方敌对势力把“西化”分化的重点转向中国,加紧向中国和世界推销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他们总是以西方政党制度为标准来评判其他国家的政党制度。
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是由这个国家的发展历史、社会经济基础和文化传统所决定的。各国政党制度的形成都同本国的国情密切相关。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同另一个国家是完全相同的,同一类型的政党制度有多种模式,在不同的国家其运作方式、方法和作用迥异。任何独立的政党体制又都会显示出独特的民族特性,国家的差别和民族、文化的差异,决定了政党制度的多样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内含巨大的政治包容性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如何通过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一制度,不断开发其潜在优势,以适应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趋势的要求,从而使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能够长期坚持并充满生机活力,这是需要我们从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以及执政党建设规律出发,紧密结合中国迅速变化着的实际,认真研究回答的问题。
3、《意见》的颁布实施,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强调以协商、合作代替竞争、冲突,具有西方多党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有助于政局的稳定和实现广泛的团结。
政党是现代社会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政治代表,为着一定的政治目的,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集合在一起的政治组织。
政党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和实现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适应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它既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也不同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党制。确立和实行这样具有鲜明特色的政党制度,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是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也是中国人民政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离开社会主义中国的国情,不顾中国人民的实践效果,企图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来代替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在理论上政治上是极其错误的,在实践上必然造成灾难性的、无法挽回的后果。”充分认识我国政党制度的合理性、必然性和优越性,对于自觉抵制西方多党制的影响,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祖国统一大业,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我们面对的现实是:社会发展多样化,社会结构复杂化,利益群体多元化。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社会民主和政治参与的要求会不断提高。
我国的政党制度要长期坚持并充满生机活力,必须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最大限度地增强多党合作制度的包容力,不仅为原有阶级、阶层、而且为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社会阶层、新利益群体的政治诉求、利益表达提供畅通的渠道。这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战略性问题。《意见》有机地把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力量组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为有效地解决处理社会问题,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政治保障。
4、《意见》的颁布实施,必将极大地推动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
多党合作是一种政治民主,是国家政治制度层面上的民主,只是提高其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才能减少执行这一制度的随意性,才能使这一制度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稳定、持久和更加充分地发挥作用。1989年12月,正式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对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文件颁布15年来,国际国内情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面对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需要在总结15年多党合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把多党合作进一步推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近年来,执政党建设与时俱进,生机勃勃,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不断取得重大突破。但是,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也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包括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处在代际转换时期,干部新老交替比较快,有些党员干部对多党合作和统战工作不大了解、不大重视、不大会做。
尽管中共中央对多党合作和统战工作非常重视,但是有些地方“重视的程度,工作落实的情况是层层递减”,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多党合作、统一战线的路线方针政策出现了“上热中温下凉”的情况。还有参政党建设有了很大发展,但是,与执政党建设相比,参政党建设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迫切需要建立一套适应新世纪新阶段要求的参政党理论。参政党的思想理论建设、领导班子的建设、机关建设、后备干部的培养、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成员方面都面临许多新情况和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履行参政党职能方面,特别是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方面,也面临着不少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总之,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多党合作的能力,是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实现执政使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中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同样,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深刻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共同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民主党派成员的历史要求和应尽的责任。
1、《意见》体现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反映了我们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共同意愿,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颁布实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步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意见》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利于广泛团结社会各界,集中力量办大事,齐心协力谋发展。
《意见》认真总结归纳了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基本经验,充分体现了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在理论上的创新与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重要积极成果,是中国共产党人将社会主义的种子移植于中国特定土壤,用自己的政治智慧浇灌培育的政治文明之果实。
2、《意见》的颁发实施,是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优势,抵御国际敌对势力西化、分化图谋的战略举措。
从世界政党政治发展的新趋势看,苏东剧变后,多党制在世界呈扩展势头。西方敌对势力把“西化”分化的重点转向中国,加紧向中国和世界推销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他们总是以西方政党制度为标准来评判其他国家的政党制度。
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是由这个国家的发展历史、社会经济基础和文化传统所决定的。各国政党制度的形成都同本国的国情密切相关。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同另一个国家是完全相同的,同一类型的政党制度有多种模式,在不同的国家其运作方式、方法和作用迥异。任何独立的政党体制又都会显示出独特的民族特性,国家的差别和民族、文化的差异,决定了政党制度的多样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内含巨大的政治包容性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如何通过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一制度,不断开发其潜在优势,以适应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趋势的要求,从而使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能够长期坚持并充满生机活力,这是需要我们从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以及执政党建设规律出发,紧密结合中国迅速变化着的实际,认真研究回答的问题。
3、《意见》的颁布实施,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强调以协商、合作代替竞争、冲突,具有西方多党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有助于政局的稳定和实现广泛的团结。
政党是现代社会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政治代表,为着一定的政治目的,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集合在一起的政治组织。
政党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和实现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适应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它既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也不同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党制。确立和实行这样具有鲜明特色的政党制度,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是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也是中国人民政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离开社会主义中国的国情,不顾中国人民的实践效果,企图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来代替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在理论上政治上是极其错误的,在实践上必然造成灾难性的、无法挽回的后果。”充分认识我国政党制度的合理性、必然性和优越性,对于自觉抵制西方多党制的影响,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祖国统一大业,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我们面对的现实是:社会发展多样化,社会结构复杂化,利益群体多元化。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社会民主和政治参与的要求会不断提高。
我国的政党制度要长期坚持并充满生机活力,必须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最大限度地增强多党合作制度的包容力,不仅为原有阶级、阶层、而且为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社会阶层、新利益群体的政治诉求、利益表达提供畅通的渠道。这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战略性问题。《意见》有机地把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力量组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为有效地解决处理社会问题,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政治保障。
4、《意见》的颁布实施,必将极大地推动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
多党合作是一种政治民主,是国家政治制度层面上的民主,只是提高其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才能减少执行这一制度的随意性,才能使这一制度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稳定、持久和更加充分地发挥作用。1989年12月,正式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对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文件颁布15年来,国际国内情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面对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需要在总结15年多党合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把多党合作进一步推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近年来,执政党建设与时俱进,生机勃勃,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不断取得重大突破。但是,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也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包括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处在代际转换时期,干部新老交替比较快,有些党员干部对多党合作和统战工作不大了解、不大重视、不大会做。
尽管中共中央对多党合作和统战工作非常重视,但是有些地方“重视的程度,工作落实的情况是层层递减”,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多党合作、统一战线的路线方针政策出现了“上热中温下凉”的情况。还有参政党建设有了很大发展,但是,与执政党建设相比,参政党建设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迫切需要建立一套适应新世纪新阶段要求的参政党理论。参政党的思想理论建设、领导班子的建设、机关建设、后备干部的培养、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成员方面都面临许多新情况和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履行参政党职能方面,特别是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方面,也面临着不少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总之,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多党合作的能力,是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实现执政使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中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同样,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深刻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共同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民主党派成员的历史要求和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