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体育事业经费投入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6-03-05 13: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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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坚明
金华是全国田径之乡,也培养了黄志红、郑晨、唐林华、马苗兰、李杰、邵丹、蔡力等一批优秀的体育人才,在去年的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我市游泳选手蔡力、武术选手张春燕等运动员取得了四金一银一铜,金牌榜名列全省第四。举重运动员金江涛获世界青年举重锦标赛冠军,实现我市在世界级举重比赛中冠军零的突破。
但是,由于体育事业经费投入不足,体育设施严重滞后,公共体育场所匮乏,体育后备人才的顶尖人物培养困难。
市人民广场田径场和奥托康体育场拆除后,市区已经没有体育场和体育馆相连的公共体育设施。由于我市没有按照《体育法》规定,先建后拆公共体育设施,为此,省人大曾专门下文,把金华列为“严重违反体育法的典型”。市区体育设施严重滞后,既不能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又不能满足体育后备人才的训练。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有指标规定,每20万人口就必须有50米室内温水游泳馆、有体育场和体育馆相连的公共体育设施。舟山700亩、丽水400亩的体育中心都已动工,绍兴、湖州、嘉兴等地区的体育中心都已建成,我市成为全省唯一市区没有体育中心的地级市。
从后备人才培养来看,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在上一周期为我市布局了重点运动员316名,非重点运动员1270名,按照省财政厅、省体育局文件规定,重点运动员伙食补贴每人每天应安排20--25元,非重点运动员每人每天应安排10元,就重点运动员的伙食补贴,财政每年就应安排284万元。目前我市正在备战省运会的重点运动员,按现在安排的财力,每人每天只有6元,不足省规定的30%,体育主管部门和运动员训练部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仍缺口很大。非重点运动员的伙食补贴更是没有经费安排。青少年运动员正处在长身体的时期,运动训练会使体力严重消耗,伙食经费不足造成运动员体能不足,运动量难以加大,不仅影响运动成绩的提高,而且还会给运动员造成伤病。
训练布局经费得不到落实,运动员的伙食补贴不足,公共体育设施没有投入,制约着我市后备人才的培养,面临招生难、选才难、训练难、组织竞赛难、参加省赛难等困难;还造成国家和省级的高层次体育竞赛难以承;,人民群众健身也受到制约,市区许多中小学举办运动会没有公共体育场所。体育经费投入的严重不足已严重制约我市体育的发展。
体育事业的发展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健康,一个地区体育运动的发展状况反映出一个地方人们的精神风貌,反映了一个城市的品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六条保障条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
我们建议:应加大体育事业的投入,要关心体育后备人才的保障条件,从实际出发,积极落实省财政厅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使我市的体育事业能跟上全省体育事业发展的步伐,建设体育强市。
注:本文系金华市政协委员、民建金华市委会秘书长杨坚明在市政协会议上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