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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宁波市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研究
发布时间:2005-01-17 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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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股份合作制已取得初步成效
2000年以来,我市各村集体经济通过积极探索和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不断构筑起了一种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与城市经济接轨的新体制,实现了体制创新。
(一)确立了社员的主人翁地位,增强了集体经济凝聚力。
通过改革,将村级集体资产量化到人,并可实现按股分红,使集体经济的管理、运行、发展与社员的集体利益直接挂钩,产权关系真正得到了明晰,从而调动社员的主人翁意识。为集体经济发展献计献策已成为他们的自觉行为,出现了人人关心集体、爱护集体、维护集体利益的新局面。 
(二)提高了干部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实行股份合作制后,重大事项由股东代表大会决定,干部的权限受到制度的约束。但同时干部可以在自己规定的权限内放手工作,资产保值增值与其利益挂钩,促使经营班子团结协作,使社里的一些决策更符合实际,更加合民意、顺民情。在财务管理上,由于股东的监督,经济帐目要定期向股东公布,各项收支必须清楚,真正做到了财务公开。在分配上,章程明确规定了分配原则,充分体现了民主、公平、合理,克服了分配不公的弊端。股份合作制的推行,还打破了过去村级集体经济不能分的“禁区”,使生产、积累、分配有效地统一起来,形成良性循环。
(三)建立健全了集体积累机制,巩固和壮大了集体经济。
股份经济合作社明确规定了提取一定比例的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从而克服了经营活动中的短期行为,解决了传统体制下集体经济缺乏长期发展机制的弊端,建立健全了积累机制,从而保证了长期发展的资金来源。
(四)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
由于股份合作制改革后分配和财务等机制合理、透明,较好地解决了大包干以来分配不公不合理和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改革后村民反映这些问题的上访大幅度下降。社员放心地享有股权,开心地享受股利分红实惠。同时,为被征地人员办理了养老保障,使社员吃下了定心丸,促进了农村的社会稳定。
(五)促进了城镇建设和行政区域体制的改革。
社区股份合作制推行后,股份合作社作为一个经济组织,犹如一个企业,不因为行政区域的变化而改变资产的所有者,享有股权并持有股权证书的股东永远是所有者的代表,从而彻底排除了由于各方面原因集体资产被平调的可能,解放了农民对集体(土地)资产的依附关系,大大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同时促进了撤村建居和撤村并居工作的开展,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越来越大,原处于城市边缘的一些农村村庄在城市拓展中土地全部或部分被征用,但村庄仍未改造,从而形成了“城中村”。在这样的情况下,村级集体的资产总量和构成产生了很大变化,村级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和新情况。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制约因素
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在解决农村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功,也蕴涵着制度深化的内在潜力。但随着时间推移和形势变化,该股份合作制日益暴露出推行条件苛刻、发展后劲不足、难与市场接轨等局限性和问题,并且离“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一)在加快发展上面临着制度方面的制约。
1、市场主体地位不明。股份经济合作社没有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既不是社团法人,也不是企业法人,市场主体地位不明导致在市场经济发展中面临着许多制约。
2、产权没有真正明确。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产所有权仍为集体所有,股权只作为股东享受收益分配的依据,而且普遍规定股权只能内部流转,不能自由转让,不利于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
3、没有设立风险机制。股份经济合作社没有从根本上打破农村“大锅饭”式的分配体制,人人持股,一人一票,形成了新的“平均主义”和浓厚的社区福利主义,股东个人发展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很好地激发,风险意识和自我发展意识淡薄,经营者发展动力不足,同时增加了投资决策难度,容易错失发展良机。
4、集体资产管理上还存在制度执行不严、监督措施不力、民主决策与高效决策矛盾突出等薄弱环节。
这些制度的缺陷还会引发一系列的矛盾,如加大“城中村”问题解决的难度、制约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乃至整个区域经济结构的转型等。
(二)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着一些问题。
1、缺少股份经济经营管理人才。村级集体经济要发展,关键在于经营管理人员如何去创新、激活发展的机制。由于相当一部分村干部缺乏经营管理方面的才能,认为股份合作制改革后就万事大吉,安于现状,思想不够大胆,更缺乏创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没有从机制上解决村级经济的发展途径。
2、缺乏股份经济发展的土地资源和新思路。城市化加快推进造成原村级集体建造的厂房等集体资产逐步萎缩,而新投资项目又因土地资源紧缺无法立足,发展空间受制。各村集体经济驾驭城市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能力较弱,目前经营的二、三产业优势不明显,企业科技含量低,档次不高,传统市场、餐饮等服务业与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有较大差距,经营性收入趋减成为必然。
3、当前实施的股份合作制对集体资产不多或经营性收入来源较少的薄弱村如何搞股份制改革还缺少相应的办法。有些村经济集体还存在着轻集体重按股分红、轻长远重眼前利益的现象,使进入分配环节的资金量过大,导致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再生产资金缺乏,进一步发展的动力不足。
针对这一情况,慈溪、鄞州、余姚、江北、江东、海曙、镇海、北仑等地从2001年开始,纷纷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村经济合作社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由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行使对原村级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目前全市已有55个村实施了股份合作制改革。市里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召开了全市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专题研讨该项改革工作。
为从长远考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发展需求,市委、市政府经研究,将“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列为2004年民主党派参政议政20个重点调研选题之一,民建宁波市委员会在承接了这一调研课题后,专门组织了调研组,通过听取经验、征询有关专家意见和开展实地调研等形式,认为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的不断改革只能适应目前新形势发展需求,最终必然要进行彻底改造,走企业化道路。
三、我们的意见建议和对策研究
我市通过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的试点运行,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当前应积极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地推行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
(一)进一步鼓励和扶持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后,首要的问题是增强其经济实力。只有经济发展了,合作社才有稳定的收入,才能维持其发展,同时搞好股权分配,使股民满意,积极性大大提高。否则,股份经济合作社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发展经济,主要靠合作社自身充分利用各种优势,拓宽增收渠道。政府部门也要积极予以扶持,一是要妥善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大量被征用或旧城拆迁的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完善即将出台的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土地的政策,鼓励股份经济合作社兴办发展潜力好的二、三产业,增加集体收入。二是考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注册登记,确立其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但发展初期在税收上给予免税或最优惠的政策,在资产评估收费等方面也要出台相应优惠政策,通过鼓励和扶持,使其发展壮大。    (二)调整和充实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班子的力量,为其发展提供保障。一是调整和充实村级领导班子力量,通过调整、补充、改选等方式,充实和加强领导班子的力量,增强村级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在群众中的威信,促进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二是培养和引进股份经济管理人才。可以加强对原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也可逐渐打破用人上的界限,聘用有经营管理才能的人员参与股份经济的经营和管理。同时妥善处理好村级领导班子和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之间的关系和角色转换。
(三)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加快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海曙、江东、鄞州四区已完成了股份制改造的村级集体经济,要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制改造。在探索公司制改造时,要区别不同的情况,既积极慎重,又以点带面,凡条件成熟的要加快推进,已经搞好的要不断改革完善。要深化内部机制,股份量化之前,必须留足社员的社保、医保资金。加快股权流转,实行资产重组。同时,要进一步加快股份合作制改革步伐。一是对集体资产量化到人,确定资产享受对象和份额,符合市有关政策条件的村社,加快股份合作制改革。二是对货币资产多、收入少,但具有发展潜力的合作社,通过预提三年分红资金的办法,促使其股份合作制改革。三是对土地较多、以市政府公布的土地征用价格将土地作价,并计入量化资产总额的村;集体资产较少、已撤村建居的合作社,既要在分配层面上进行制度创新,又要积极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
(四)创新机制,拓宽思路,不断增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发展活力。对已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新路子。一是通过建立各项行之有效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使经营者责、权、利相统一,允许董事会成员拥有一定份额的股权或获取相当数额的奖励,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二是增强科学决策机制,以市场为导向,选准发展项目,拓展发展空间,充分利用好已有资金,使其保值增值。要充分抓住各个机遇,适时发展特色经济和投资,加快货币资产向经营性资产的转变。通过资产重组,优化资产结构,不断提高现有产业发展水平,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更好地融入城市经济。通过盘活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特别是充分利用好10%的村级发展用地。同时,改变过去以实物形态为主的静态管理,转向以价值形态为主的动态管理,从单一的实业资本增值转向多种资本增值,从单一发展集体企业转向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租赁、承包、参股等多种实现形式,使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三是以村级集体经济为核心和总体,以有发展潜力的新投资项目为载体和个体,试行直接成立多个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逐步减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本金,在资金不足时通过现金配股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不断吸引外来资本,把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成若干个真正具有市场主体地位的公司,从而快速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五)改进征地补偿办法,筹集多元化养老保险基金。我市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依据仍是1999年12月底出台的《宁波市城市建设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随着时间的推进,其中许多条款已不适用现实情况,需要作出修改和完善。特别是对拆迁调户安置“户”的认定和分“户”安置,以及由于政府实施严格的规划控制与村民建房冻结所带来的困难户的安置问题,要作出具体政策规定。一是完善土地征用、村级留用地制度。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征用的关系,适时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和房屋拆迁安置标准。对村级留用地要按照统一开发建设的要求进行规划,以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二是对市、区两级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共同筹集。个人和集体负担部分主要缴付养老保险费,政府负担部分主要用于集体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足支付时的保障需要。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要有不同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总的可根据乡镇和村集体经济实力,选择不同缴费档次投保,失地农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与缴纳档次对应,多缴多享受,费用由集体和个人合理分担。同时要理顺“农保”与新办法的关系,原参加“农保”的,实施新办法后要允许一次性退回原所缴保费本息,并转入个人帐户。为解决已到法定年龄的失地农民的老有所养问题,要根据本市预期寿命和他们的不同年龄,确定不同的缴费档次,一次缴足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六)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体系,为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三改一化”进程虽然在较短时间内打破了农民的身份,打破了农民居住的村落性质,但经济上的利益关系将在较长时间内存在,集体经济组织很难在短时期内完全和企业一样只承担发展的功能,必须要解决好社员的社会保障和个人发展问题。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农民就业问题已成为全市进一步深化“三改一化”改革的瓶颈,已提上了议事日程。一是要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农保向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过渡。要区分不同村集体经济的情况,把握好集体经济发展与社保的比例分配,既要分配好养老保险费,又要不影响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二是在镇海区试行农村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集体经济的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确保农民转变为居民后享受城镇居民一样的医疗保险待遇。三是通过多渠道解决农民转变为居民后的就业问题。对于社员个人投资创业,在股权转让等方面予以照顾。在引进企业时,积极争取安排社员就业。同时,要积极组织社员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并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把“公益金”主要用在社员劳动力就业方面。 
(七)进一步制度创新,加快村经济合作社企业化改造。随着农村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村级集体经济的逐步推行,由于种种原因,股份经济合作社势必形成三种不同情况:一种是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各项制度不断完善,第二种是基本维持原状,没有大的变化,第三种是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每况愈下。针对这三种情况,第一类宜大胆创新,拓宽思路,走企业化道路,第二类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发展方向和思路,第三类若因资产总量较少且无稳定收入来源,可考虑在偿清债务和办理好相关养老保险等情况下,尝试实行村经济合作社终止制度。
对于大多数经过一定发展阶段经济形势较好的村经济合作社,当条件具备时,可作进一步的制度创新,逐步走上企业化道路。总体思路是要实现三个转变:社区型向企业型转变、传统集体经济组织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在改革先后顺序上可分四个步骤进行:一是改革股权设置,二是理顺管理体制,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四是打破社区封闭性。
1、打破福利性,改革股权设置 
在固化合作股后,取消合作股名称。对合作股的股权进行固化,对股权界定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实行合作股股权的“生不增,死不减”和“迁入不增,迁出不减”,减少制度运作成本。取消合作股名称,改为募集股,通过有偿方式取得股份,对老股东可以采取优惠认购和分若干年从每年股份分红扣除的办法,不再以天赋股权的方式配股,可以打破其福利性。个人股不仅具有收益权,还具有了可计量的集体资产价值,从而使得股份流转有了价值基础,打破社区封闭性也有了可能。对新增人口一律采用募集股的形式。要逐渐增加募集股的比重,而且可以逐步打破认购的时间限制和对象限制,以利于引入各种要素,促进社区经济产业结构多元化。   逐步减少直到取消集体股。取消集体股的契机在于,集体股存在的功能得到替代。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将来行政体制调整,如行政村合并,撤销村委会,建立居委会,届时社区福利事业由城市政府的相关部门负责,即社区不再承担公益事业的建设功能,社区管理也有了稳定的经费来源,则可以取消集体股。所减少的集体股,一部分可以量化为募集股,一部分结合企业改革,实行管理者持股。
2、社区型向企业型转变,实现政企分开   分离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在进行农村管理体制改革,设立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之前,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作为过渡。一种方法是分离社区管理功能,打破双重角色,成立具有民政性质的社会服务部门,由村委会直接进行管理,专管托幼养老、社区治安、卫生保健等社会事务。而股份企业则专门负责企业经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另一种方法是对社区进行企业化管理,将托幼养老、社区治安、卫生保健等事务实行企业化经营,引入竞争机制,进行有偿服务,当然对社区成员可以从集体股的收益中划出一部分给予优惠或补助。股份企业则专门负责企业经营,为股东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   实行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在设立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后,由居委会承担部分社区管理职能,社区公共建设、治安等其他职能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股份企业则按照规范企业进行运作,不再承担社区建设和管理等社区职能。
3、传统集体经济组织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即公司法人制度。在此制度中,原始所有权变为股权,公司法人获得了公司财产的法人所有权,代表股东行使经营权。二是合理的组织结构,以此制度确定所有者、经营者和企业职工三者之间的关系,并以公司章程明确下来。三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通过科学管理体系的建立,使企业内部条件与外部环境相适应,企业各项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从而实现各利益主体的福利最大化。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改变政企不分的情况,建立并逐步健全企业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以总经理为首的执行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4、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打破社区封闭性   鼓励股权合法流转。打破社区封闭性关键在于允许并鼓励股权合法流转,包括继承和转让等。一是在企业内部建立股权流转机制,促使股权在企业内部流转。具体形式可以通过转让、增资配股等方式来实现。二是建立地方股权流转市场,通过市场既可以吸引社区外部的资金及其他要素,又可优胜劣汰,促进各社区之间的企业相互参股或者合并,优化资源配置,还可以降低投资者风险,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积极向外拓展发展空间。在企业规范化运作后,一方面有效地吸引外部资本、人才、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进入到企业中;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参股、控股、兼并等方式,打破行政区域界线,实现跨村、跨区域之间的合并重组,在优化股权结构的同时实现资本扩张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