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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震宇委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发布时间:2005-04-26 08: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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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近年来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逐年加大,但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要求出发,还可以在下列方面改进:
一、法律赋予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的职能部门主要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海关、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繁多易生各自为政之弊。应该建立各部门的经常性工作联系,确定专门的协调机构,制定相关制度,以便于部门间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协作。
二、目前外界对于宁波部分地区侵权现象较严重有一定看法,但对于宁波各级政府、法院打击侵权的努力还认识不足,无疑影响了宁波的城市形象,不利于招商引资。应该加大对宁波打击侵权工作的宣传力度,一可在外界树立政府不护短、有行动的良好形象,二可教育引导公众增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三可警戒不法之徒。
三、简便程序、加强解释、消除不必要的障碍,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人们觉得打假维权不再难。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很高,有必要通过到外面学习、请专家讲课、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等手段提高人员素质,进而提升办案水平。
(摘自民建会员费震宇在宁波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