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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宇: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加强审计监督
发布时间:2005-07-19 14: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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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根据中国实际和改革开放实践提出的,切合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发展观,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审计是社会经济领域中各种组织内部矛盾和关系的有效制衡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审计理应在正确处理宏观与微观、全局与局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关系中有所作为。实践也充分证明,审计能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一、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强化审计监督
和谐社会首先是经济持续增长、人们生活富裕的社会。只有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国家经济实力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社会才能和谐发展,各阶层社会公众才能和谐相处,深层次矛盾才能有效缓解。在国际上,人们普遍认为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美元的时候,最容易产生种种不和谐。我国目前正处在“发展黄金期”,同时也处在“矛盾凸显期”,伴随社会结构内部不协调,必然会导致一定程度的社会紧张和不和谐。为了消除这种不和谐,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地增长,必须规范财政、经济行为,保持和维护好良好的经济运行秩序。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中,强化审计监督在规范经济秩序中的作用,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的共同选择。   其次,和谐社会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经济发展中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经济增长方式粗放,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高成本、低产出、低效益的问题严重影响着经济发展的质量。事实上,为实现经济较快增长,我们已经付出了消耗大量能源资源和增加环境污染的较大代价,在某些方面已经严重超出我们的实际承受能力。为逐步扭转我国人均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一方面要求生产和生活都要节约使用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大力减少空气、水源、土壤等方面的环境污染;另一方面客观上要求强化制衡机制,努力规避单纯的市场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审计作为综合经济监督部门,有义务通过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审计,突出对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审计,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上,在依法揭露经济领域各种阻碍、破坏生产力发展的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方面,发挥审计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公平是人类构建理想社会的一个古老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本原则,而社会收入分配不公是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有学者提出,当前社会中最不和谐的,就是收入分配差距的过大,而且很多是由不公平分配所造成的。比如腐败、权钱交易、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等。还有垄断性行业,它凭借对资源、市场、价格的垄断,获得大量的垄断利润。由于我们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建立了以利益差别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在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等方面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群体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利益变动加剧,形成了欠发达地区,“三农”问题,社会保障制度不普遍、低水平等突出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科技、教育、文化、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建设,重点支持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和公共卫生等制度的完善,加快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困难群体的利益。在资源有限的社会条件下,促进政府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口上,用在社会统筹发展上,用在资源、经济、环境协调发展上,用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上,审计作为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监督者,理应担当重任。   第四,和谐社会是法制逐步健全、政治民主的社会。法治是保障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和管理活动,法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因此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是建设法治政府。行政权力与社会的方方面面息息相关,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直接关系着社会运作是否顺畅、社会关系是否和谐、社会交往是否融洽。国家审计是依法制约政府权力一整套完善的机制中重要的一环。在近代国家理论中,对国家权力、行政权力的制约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对国家财政的制约,而对政府预、决算的审查正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审计。近代以来,各国所形成的国家审计模式大致有:立法型审计、司法型审计、行政型审计和独立型审计四类。无论是哪种国家审计模式,其实质都是一种对行政权力、乃至国家权力在财政上加以制约的机制。
二、审计监督能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
我国正在不断深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为克服市场自身弱点和消极作用,特别需要加强和改善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国家审计具有监督层次高、审计覆盖面大、地位超脱等优势条件,对国家健全和改善宏观经济管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够发挥重要作用。首先,审计监督的地位比较超脱,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而具有令其他监督手段无法比拟的优势,权威性强,审计结果能够为社会各方所信服;其次,审计是专门监督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真实、合法、效益的部门,地位比较超脱,审计除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外没有自己的利益,因此审计监督的客观公正性更强,它通过审计监督可以了解到大量国家财政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能够比较客观地进行分析研究,从监督的角度如实反映宏观经济管理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审计监督的主张与和谐社会的要义完全相吻合。第三,审计监督的法定职能直接指向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审计法》的立法开宗明义就是为了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保护财政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的安全与完整,使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新中国审计制度建立以来,审计监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已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通过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形成机制震慑作用。审计监督作为一种制度,早在1982年12月就被载入了我们的《宪法》。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审计监督的基本职能和作用已经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特别是近几年被媒体所称的“审计风暴”,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赢得了社会各阶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审计法规制度的建立与健全,不仅使审计监督有法可依,更重要的是对维护经济秩序、制约腐败行为的发生、防范经济犯罪产生了强有力的威慑作用。
(二)开展经常性的审计监督,发挥打击和警示作用。法律赋予审计机关处理处罚权,因而审计机关在日常的财政财务秩序维护中发挥着最直接的监督作用,“审计风暴”后跟随的问责行动及其所产生的警示作用就是有力的证明。我市日常的审计监督同样发挥着这样的作用。而且我市审计机关还通过定期安排对社会保障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资金审计,确保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尤其是我市强化乡镇审计职能,通过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乡镇审计所等途径,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规范村级财务收支秩序,为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经常性的审计监督不仅为司法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提供了线索和证据,而且通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处理和处罚,及时纠正了有损经济协调、有序运行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通过审计监督查网补漏,起到防护性、建设性作用。审计通过对企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测评,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优劣,并通过经验总结和原因查找,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巩固和加强了企事业单位的自我约束机制。审计围绕促进政府部门合理有效使用资金,从体制上、机制上提出对策、建议,为整合财政经济资源效力,已成为审计监督的工作思路和指导方针。从宁波2004年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审计机关跳出“就审计论审计”的思想框框,努力引导审计人员加大审前调查和审后的综合分析,对审计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通过归纳、分析、提炼,从中挖掘审计成果,揭示经济运行中的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法规性问题,并以综合调查报告、审计信息和审计专报等形式,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详实、充分的资料,有效地发挥了审计在宏观决策中的重要参谋作用。
三、审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着力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思路,不仅会带来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改变,也客观地要求各级政府在资源配置、要素流动、资金分配等方面进一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提高效益。这就要求审计部门必须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指导,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出发,着眼于发展,按照“五个统筹”和“六大联动”战略的要求,突出审计重点,正确履行职责,强化审计执法,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和社会的持续全面进步。
如何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当前我们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着眼促进实现微观经济搞活与宏观经济发展的统一,把注重检查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构建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不和谐的问题也只有通过发展来解决。美国著名发展经济学家艾伯特·赫西曼在其《经济发展战略》中深刻地指出,“发展是一种不平衡的连锁演变过程”。他说:“从我们的观点看,导致偏离平衡的结果恰恰是发展的理想格局。因为这种结果的每一连续发展都是由过去的不平衡引起的,并且转而引起不平衡,要求进一步的发展”。审计紧紧扣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来做好审计工作,就是最直接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审计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就是要紧紧围绕政府工作中心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总体目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要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着眼,关注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关注政府性资金支出效果,加强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及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
(二)着眼促进实现经济增长与效益的统一,积极开展效益审计。注重速度而忽视效益的问题,在我国经济生活中长期存在,现在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审计监督,建立财政绩效评价体系。国家审计署把效益审计提到了审计工作的重要位置。开展效益审计,不仅已经具备了各方面的条件,而且也是审计工作的内在要求。当前要把效益审计重点放在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上,放在我市重点建设项目上,重点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等宏观管理上的重大问题;要坚持在效益审计中对公共资源的管理状况和管理秩序进行分析研究,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进行全面、综合的检查与评价。
(三)着眼促进实现加快经济发展与维护群众利益的统一,加强对国家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快经济发展不应以损害群众的利益为代价,维护群众利益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审计工作必须以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准则。为此,今后在制定审计计划时,要更多地考虑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这些突出问题,针对政府负债问题,盲目投资、重复投资、低水平投资及投资结构不合理问题,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问题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及时发现宏观调控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找出其中具有规律性和普遍性的现象,对审计工中发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仅要严肃查处,充分揭露,而且要加以剖析,查找原因,提出从源头上制止问题发生的审计建议。
(四)着眼促进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发展的统一,加大对事关千家万户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和“三农”资金的审计力度。社会保障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社会保障体系也往往被视为“社会安全体系”,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群众是高度关注的。随着社会保障体系、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公共安全应急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各级审计部门要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这些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资金加强监督,关注这些资金的管理和安全,关注资金去向和使用绩效。我市三分之二的人口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因此,针对我市“三农”资金量多面广的特点,各级审计机关要特别重视对“三农”资金的审计,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
(五)着眼促进实现领导干部追求个人政绩与维护国家和人民整体利益的统一,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党的十六大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高度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已经正式写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中。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既惩治了腐败,严肃了纪律,又挽回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上来说,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最重要的是要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特别要注意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客观、长远分析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在干部监督管理的考核、使用、教育、奖惩全过程中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作用,促进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
(六)着眼促进政治民主与依法行政的统一,积极推进审计公开。政治文明和政治民主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要透明,这是建立社会监督的基础。列宁曾经说过:“没有公开性而来谈民主是很可笑的。”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是以对公共事务的了解为前提的,如果不能获取政府的信息,人民就无法关心和监督政府,进而支持和理解政府。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力。审计机关代表人民对国家机关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如果审计不公开,则人民无法得知国家机关是否按照人民的授权尽职尽责,民主政治的实现就是一句空话。知情权是现代民主的根本要求,有序地扩大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内的知情权,已成为现代法治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审计机关要通过审计行为和审计结果的公开,为化解社会矛盾、建设法治政府搭建平台,开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