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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对外宣传要注意把握“四个性”
发布时间:2007-11-27 14: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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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宁波市委会组宣处周俅俊

提高民主党派的知名度,一是在于党派自身有所作为,二是在于宣传。因此,宣传是党派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党派宣传工作有自身的特点,在宣传中应注意把握“四个性”。
1、规范性。从目前来看,群众对我国政党制度了解不够,如果宣传不规范,会引起曲解。一是对我国政党制度的规范表述,如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表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中央[2005]5号文件和中央政府发表的《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的表述产生不一致。二是党派组织的名称要规范,不随意简称,如将民革称为“国民党”,将民进称为“民进党”。党派排列顺序要规范,不是一级地方组织不要随意称呼为地方组织。三是对成员称呼要规范,党派成员有各自的称呼,有党员、盟员、会员、社员之分。值得商榷的是,党的一词在我国特指中国共产党,沿用这一习惯,故将民主党派人士称为党外人士,有些党派称呼成员为党员,这样容易产生混淆。最近,中央政府发表了《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提法,和中央统战部“非中共人士”的提法都有很规范。
2、参政性。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宣传中要把握好参政党的定位,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主要是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不宜用刚性语气。还有党派领导同志被邀参加党政有关会议时,应“列席会议”,不应写成“出席会议”。党派主要领导人往往在人大、政协中担任职务,报道活动要注意宣传领导人的党派身份,个人认为,从党派角度报道,应以党派职务为第一序列。
3、包容性。民主党派是政治联盟性质的政党,与中国共产党既有共同性,又存在差异性。所以在宣传报导中要注意把握政党的特色,言论要与党派的身份相吻合。现在党派的一些宣传文稿,体现不了党派特色,可以成为党内外、党派间的通稿。应坚持一致性与多样性相统一,在结合上下功夫。
从民主党派的政治联盟性质来看,对其成员的的思想有很大的包容性。因此,在宣传把握方面不宜过分强求一致性,民主党派需要保留多样性的特色。每个党派都有自己的刊物,除了媒体报导,刊物是党派主要宣传形式,各地方、各党派交流的刊物不少,但有可读性的刊物不多,统一战线刊物能有市场,的确不容易。
4、阶层性。执政党代表人民的利益,党派则代表一定的阶层的利益。因此,反映利益的诉求,各党派所联系的阶层不同,应有自己的侧重。从宣传、信息、调研来看,大家都追逐热点问题,有些领域往往知情肤浅,难以发挥党派所长,也体现不出本党派特色。如党派都比较关注社会贫困群体,对民工、下岗失业问题研究较多,但从民建来说,更应关注原工商业者的生活情况,反映本阶层的利益诉求。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来说,民建更要关注非公经济发展的状况。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来说,民建更要注重反映新社会阶层人士(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拍卖行等)的意见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