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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宁波市委会集体提案建议“创建健康城市”
市卫生局答复:尽快全面启动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活动
发布时间:2010-05-25 1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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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筱勤
    5月24日,宁波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乐鸣、爱卫会副主任兼副局长干爱玲一行专访民建宁波市委会,就市委会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集体提案《关于创建健康城市的建议》进行答复。市委会副主委兼秘书长国宇听取答复。
    在《关于创建健康城市的建议》中,民建宁波市委会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要求,立足于宁波已是“国家卫生城市”的良好基础和21世纪城市化发展新目标,提出创建健康城市的建议与对策:一是明确目标,制定并实施创建健康城市规划;二是突出重点,明确创建健康城市工作任务;三是以人为本,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健康城市促进活动;四是强化措施,建立创建健康城市长效工作机制。期望从2010年开始,力争用3—5年左右的时间,使宁波迈入健康城市的行列,让宁波城乡人民群众共享健康。
    针对民建宁波市委会的这件集体提案,张乐鸣感谢民建对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指出建设健康城市符合宁波当前发展要求和未来发展方向,反映出社会各界对提升城市健康环境和公众健康水平的更高期望,并通报了卫生系统在这方面已经开展的工作情况,初步探索形成了操作性强、群众得实惠、具有基层特色,从下往上的健康城市建设“宁波模式”,就待市委、市政府正式作出决定全面启动这项工作。张乐鸣表示,将充分吸纳民建的建议,融入到下一阶段工作中,考虑到国家层面的“健康城市评估体系”还在制订完善过程中,宁波将分阶段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整合我市已经开展的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强市等创建工作,制订符合我市情况的健康城市评估指标体系,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辖区、街道进行试点;二是进一步加强研究,制订完善符合宁波城市特点的健康城市建设行动计划以及实施方案,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宁波市爱国卫生第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尽快全面启动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