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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集体提案建议获市发改委等部门采纳 为宁波发展再添助力
发布时间:2015-06-16 10: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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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调研处
    近日,民建市委会集体提案相继获市发改委、住建委、财税局、公安局答复。市委会在今年2月初召开的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8件集体提案,全部通过市政协立案转市政府办理,连日来,市发改委、住建委、财税局和公安局等提案承办单位,以集体面商、上门走访等形式,对本会提案办理情况予以面商答复。
    本会围绕宁波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而提出《关于加快建设宁波港口经济圈的建议》、《关于我市制定“十三五”规划需重点关注问题的建议》和《关于宁波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几点建议》3件提案,由市发改委主办。市发改委分别于5月下旬和6月8日下午召开集体提案面商会,发改委主任柴利达和副主任詹荣胜分别对本会提案办理情况作出说明: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造港口经济圈工作,明确为今年必须干好的一件大事,作为我市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引领中长期发展的龙头战略,将采纳提案相关建议,加快推进港口经济圈建设,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十三五”是宁波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关键时期,在谋划“十三五”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思路和任务过程中要注重开放思维和国际视野、注重宁波视角和市情阶段,注重问题导向和战略引领,对提案中的有关建议会采纳吸收到规划研究成果之中。
    本会针对民生热点问题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快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地方立法的建议》由市公安局主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建议》由市住建委主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于5月4日上门进行初次协商,表示提案建议非常好,通过地方立法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提供明确依据,有助于各部门齐抓共管,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更好保障,公安部门正在开展立法调研,将吸收提案建议。市住建委主任郑世海于6月9日上午来会走访答复,棚户区改造是我市重要的民生工程、安居工程、发展工程和和谐工程,今年是推进关键之年,试点项目全面启动,提案建议研究有深度,对策可行,将积极采纳吸收。
    为助推我市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市委会提出《关于推进市政府购买律师服务的建议》,由市财税局主办。6月10日下午,市财税局副局长张镇岳登门答复,表示提案建议很切合当前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创新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新趋势,宁波市政府已于今年3月将政府购买律师服务列入《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进一步吸收提案建议,完善政府购买律师服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