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绍兴市委会在市政协常委会上发言对生活垃圾处理提出建议
发布时间:2006-09-18 10: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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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楼冰
9月15日,民建绍兴市委会副主委谢承恩代表市委会在政协绍兴市五届十九次常委会上作发言,题目:《化腐朽为神奇--关于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调查和五点建议》。发言是针对城乡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这一大世界性难题,民建成立专门调研组,对绍兴市环保局、越城区环卫处、滨海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新昌绿夏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绍兴新民热电厂、平水镇大坞岙垃圾填埋场等进行调查研究后,提出的调研报告。发言中介绍了绍兴一些厂家及公司在生活垃圾处理上的有益尝试和努力,提出了对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五点建议:
一、以科学的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理念来重新认识垃圾,树立垃圾是资源的观点。进一步加强环境忧患意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资源节约意识、环境责任意识,各级领导干部更应率先垂范。鉴于目前市级不设置环卫机构的现状,市政府应落实指定有关部门,切实负责各县(市)区环卫工作的领导协调,加强执法监管。特别要重视小舜江上游十万居民的生活垃圾的妥善处理,确保绍兴人民唯一的饮用水源不受污染。
二、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应采取综合措施,制定地方法规,限制过分带壳带杆的农副产品进入市场,限制各类产品的过度包装,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的塑料袋等一次性用品,减少白色污染,禁止非法堆放固体废物,鼓励引导企业生产、使用可降解的包装物,倡导有机物还田,推广净菜上市等。为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资源意识,可以试行按人口收取少量的垃圾处理费,用于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同时,要大力推广、应用、普及秸杆气化和沼气发生等成熟技术,既减少农村的垃圾产生量,又取得新的能源。
三、逐步推行城乡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妥善处理电池、萤光灯具、电子元件、重金属等废弃物的回收,做到严格分类,集中处置。有关部门应制定实施规划,实施办法,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政府应予高度重视,并解决相关的费用。
四、政府应对我市在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取得成功的项目予以高度的重视。并对相关项目应倾力扶持,在用地、投融资、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知识产权的保护等方面给予具体的支持,促使其不断改进、完善,切实地推广应用。支持这些企业和地方实行产业化,生产成套设备、开发合作项目、出让专利技术,真正成为垃圾处理的示范。
五、应加强对垃圾处理的技术整合,统筹规划。鉴于目前存在的各种垃圾处理方法,可以相互嫁接,取长补短,更好地发挥综合效果,政府应在技术上、经济上、环境上进行整合,统筹规划,实现优势互补。对一些投资大,又可能产生后患的投资项目,要反复论证,慎重对待,可以征求各界意见,召开听证会,发挥人大、政协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