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农田弃耕抛荒监督机制, 提高耕地资源利用率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8-09-19 17: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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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绍兴市委会 潘锦仁
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粮食生产离不开耕地。我国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千方百计保住了13亿人口赖以生存的“饭碗田”,为粮食生产的连年丰收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去年以来,一场国际性“粮荒”波及许多国家和地区。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仅2007年国际粮价就上涨了42℅,预计到2008年末世界谷物库存将下降至25年以来最低水平,粮价持续上涨会使全球超过11亿人口陷入饥荒,已经在30多个国家诱发粮食危机。人多地少,耕地资源十分稀缺,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1℅的人口,为世界和平、人类生存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我们始终不能忘记,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如果缺粮,将会产生多么大的危险,必须警钟长鸣。各级政府应树立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从每个环节注意抓好粮食生产,做到防患于未然。
保持粮食稳定生产要同时具备二个条件,即耕地播种量和单位面积产量。2007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提出了一个目标,“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底线。”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部门加强了耕地的总量控制,把牢土地“闸门”,加强城市建设用地的报审批制度,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督,切实减少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有效抑制前几年各地无序征用耕地的局面。同时,近几年国家增加了对优质粮种的科技投入,推广优良品种,使我国连续数年保持粮食产量的增产增收,确保全国粮食供需平衡,粮食价格升幅低于其他类商品价格的上涨幅度,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支持。
问题在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人口刚性增长,耕地面积仍将不可遏止地呈下降趋势,导致可耕农田不足;另一方面,受农资价格、劳动力成本上涨、务工收入与种粮收入差距拉大等影响,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抛荒现象。根据某市统计局资料计算:2007年与2000年度全市实有耕地面积和当年粮食总产量相比较, 实有耕地面积为 166.79千公顷和168.62千公顷,仅减少1.83千公顷,但粮食总产量为1444149吨和1081533吨,下降362616吨,降幅达25.1%,总产量下降原因除了单位面积产量变动外,土地利用率是主要因素;同时,还存在着农村实行家庭式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实际耕地利用率和当年粮食产量的统计数,远达不到从前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上报汇总数准确。笔者为此进行了一些实地调查,走访有关乡镇了解情况,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弃耕抛荒现象。有些地区甚至超过可耕面积的20-30℅左右。问题是严重的,应引起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中共中央自2004—2008年连续五年将中央一号文件锁定为“三农”问题,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把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放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了一系列的强农惠农政策,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一方面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终结了2600多年农民种地缴税收的历史;另一方面实行了促进粮食生产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农业补贴制度,并且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价格,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已把农业生产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但为什么还会产生弃耕抛荒现象呢?据笔者了解的情况,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种粮意识淡薄,务工收入高于种粮收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国家取消了粮食统购统销体制,取消了农业指令性种植计划,农民吃粮问题也可以通过市场采购供给途径得以解决。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发生作用,农民缺少粮食生产全局观念,种不种粮食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工业化经济快速发展,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巨大的就业机会。农村生产要素外流加剧,减弱了农耕劳动力,近几年出现耕作技术退化。另一方面城市就业劳动工资不断提高,据绍兴市劳动力市场提供的情况,一个农村劳动力每月务工收入在1000——2500元之间,抵得上种二亩耕地一年的收入,市场机制影响了农民重务工、重副业、轻农业种植思想。
二是农田流转承包缺乏灵活性。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乡村将农田按农业人口和基本劳动力划分为基本口粮田和劳动力承包田二种类型,长期不变的农村承包形式,受粮食供应体制、人口变动、土地征用等因素的影响,各家各户的实际情况发生了变化,特别是 婚姻、就业、就学的人口变动,承包农田一时难以调整;加上农村经济富裕,有钱买粮,对种不种口粮田抱无所谓态度。有些农户因主劳动力在外,在家老弱病残种粮辛苦,回家种田旅费抵不过收入,放弃农田承包合同又怕土地征用补偿得不到享受,凡此种种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抛荒农田。
三是违规征用农田留下的后遗症。前几年各地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兴办各类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大量农田被无序征用和开发,相当部分工业用地属于有偿划拨,地价偏低,或者采取先征后批、少批多征,宽占宽用、围而不建。2005年国家对农田征用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发现了不少无计划征用情况。这几年农田征用指标严控,前几年违征土地指标得不到落实,加上近期金融机构银根紧缩,信贷从紧,民营企业发展受阻,有不少经济开发区存在着一定比例抛荒现象。
四是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任何一种措施的出台,奖与罚应该是互为一体的。这几年国家为稳定农业生产,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实施了对农业生产的各种补贴。这对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起到了促进作用。但现在看来也存在着一些弊端。例如弃耕抛荒既不承担农业税,也没有制约措施;合同一订三十年,别人无权干涉他抛荒。有些虽合同条款明确,但村干部碍于乡邻的面子,上级无考核要求和奖罚措施,因此也出现一些农户承包田的抛荒。
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中央连续几年出台一号文件,把“三农”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我们不能因为连续几年农业增产增收,忽视了某些生产环节。在世界范围内粮食供应日趋紧张,粮价快速上涨。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发展经济,拓展城市空间,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收入的前提下,我们要充分利用可贵的耕地资源,充分认识粮食问题是维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要看到耕地播种率下降的危险性,为此提出如下建议仅供决策参考:
第一加强政策宏观调控,建立和健全种粮激励和制约抛荒机制。国家取消农业种植指令性计划,让农民自由选择农业种植结构,但不允许弃耕抛荒。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指导原则,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进一步落实国家各项支援农业生产优惠政策的同时,区别对待,对弃耕抛荒农田不但农业税不能免,还应征收农田资源税(或称农田闲置费),累计抛荒三年以上,应视作农田承包合同放弃,由村委会调剂给其他农户,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允许农户之间承包合同不变的情况下相互调剂,切实减轻种粮成本,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第二,完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创新耕地流转机制。创新耕地流转机制是制止抛荒现象新的途径。农村土地的规范、有序流转,有利于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有利于调整农业结构,推进现代农业;更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因地因人采取委托、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土地流转形式。最近联谊报刊登温州主要产粮区积极创新耕地流转模式为破解“有地不种,想种没地”难题提供了尝试。如村集体主导模式、种粮大户转包模式、社会服务模式等。但我认为,至少省级政府职能机构牵头,通过试点的方式,摸索一套比较完整的耕地流转模式,让各地参照实行。要鼓励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家庭的优势,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股份制新型农业生产联合体,闲时务工、副业,农忙集中务农,彻底解决因劳动力转移产生的抛荒现象。
第三,积极引导促进集约用地,建立用地监督机制。受国家财政  分配体制的影响,各地都千方百计招商引资,征地办企业发展本地经济,建立工业园区,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促进财政收入的增长,符合市场经济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但在规划和利用农田时一定要进行充分论证,要考虑建筑容积率,以亩产论英雄,充分利用有限资源,一旦被征用,二次复耕就比较困难。因此,尽量控制农田征用,制止宽占宽用等不合理现象,杜绝非法征用(或占用)农田,政府土管部门要加强集约用地的引导和把关,严格用地项目的审核,征用后应定期监控,严禁用地移花接木,严防多征抛荒现象。建议政府对各开发区抛荒的农田进行一次监督清理,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可以复耕的农田一定要充分利用,落实复耕的责任。
第四,耕地播种从源头抓起,土地利用率指标纳入村镇干部年度考核责任制。村镇二级干部在抓好发展当地经济,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要把落实耕地播种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上级考核部门要按粮食播种收割季节进行实地监督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好农民按时播种的说服工作。多用激励措施,通过以工富农,以工促农,从村镇经济发展的集中积累中,建立贴农基金,补助种粮大户,增加农业投入,使农民得到实惠。少用强制措施,对劳动力不足的困难家庭通过村委会协调,调剂给劳动力强、经济收入来源不足的家庭;各级政府农业补贴,要以实际耕种面积和当年实际产量为依据,不搞平均分配,更不能中间环节克扣。乡镇干部要抓好监督工作,定期对抛荒农田进行检查,协助村干部抓好复耕工作,促进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