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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政府的服务和监管 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04-07-23 12: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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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天乐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的发言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志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新举措。在此,我就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问题,提几点建议。   近几年来,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在不断改进,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没有完全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偏见,往往有法不合肥市,在管理中采取某些歧视性做法;重管理、轻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少;还有些地方存在政出多门、重复交驻管理的现象,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不处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所以,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继续改进政府的服务和监管,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一项重要的任务。我认为当前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依法行政,减少行政干预。市场经济要求用法制规范、约束公共权力的行使,实现由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有限政府管理经济的主要职能是充当市场竞争“裁判员”,维护公平、公正的竞的秩序。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有企业的趋利特性,政府对期进行必要的约束,是完全应当的,但这种约束主要是法律法规的风性约束,而不是“长官意志”。这就要求政府部门严格依法行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并制止滥用权力,对非公有制企业妄加干预,以及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刁难卡压和“三乱”等现象。   二、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服务体系。长期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形成了政府对企业的指挥、命令式的管制型管理。为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刀菜,政府部门应当增加“服务也是管理”的意识,把管制型管理变为服务型管理。不仅要发现问题,而且更要热情帮助解决问题;不仅要严格把关,而且更要努力创造有利企业发展的环境和条件;不仅要坚决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而且更要注重关注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应大力发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网络,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对外合作等各个方面的优质服务。   三、改革审批制度,创造公平环境。近几年各级政府政府已经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是,这还不能有效保证公平竞争,因为目前政府仍然保留了一些本来可以市场化操作的审批权,如土地、矿产、河沙、水资源的开发权,城市供水、环卫、公交线路和经营权等,使一些“背景”和“关系”的企业能跑到批文和项目,而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则被拒之门外。因此,应当结合贯彻即将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继续深人审批制度的改革,将可以市场化操作的审批项目一律由审批制入为市场准入制,让所有企业平等竞争。如此,不仅可以解决市场公平的问题,而且有利于杜绝权钱交易,匀除行政腐败的根源。   四、开放融资渠道,解决资金困难。和银行贷款是目前非公有制企业唯一的融资渠道,全由于缺乏必要的担保等原因,许多非公有制企业无法贷到资金,影响了发展。因此,应当制定非公有制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进行资信评估,建立信用担保体系,为非公有制企业融资创造良好条件。各级政府应当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基本上属于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精神,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小中企业或非公有制企业科目,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应当加大城乡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造力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还可以经济发达地区设立民间投资机构或投资基金,充分利用社会闲散资金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五、理顺管理关系,避免政出多门。据了解,发达国家幸免设有中小企业管理局。我国的绝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都属于中小企业,但许多地方至今没有统一管理的机构,以致在管理华丽上出现多头、交充满管理的状况。多头管理必然事业来多头收费,增加了非公有制企业的负担,也不利于杜绝“三乱”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因此根据目前非公有制企业量多面广,且大部分规模偏小的实际情况,建立发并管理程序,在县(市)设立非公有制企业管理局或中小企业管理局,具体负责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调研、规划、协调、服务、引导和监督。                   (作者系民建会员、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