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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缓解我市停车难问题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04-07-23 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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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成国委员代表民建温州市委会的发言   一、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人们汽车拥有量在骤增,行车难、停车难和乱停车的恶性循环问题,成为我市交通管理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热点。    据调查表明,我市现有小轿车5.5万辆(不包括外地牌照),且每年还以30-40%速度在增长。现有停车泊位只占车辆总量的22%。由于停车泊位供给的严重短缺,已直接引发出行不便、堵塞交通、损毁绿化、影响人居环境等问题,特别是消防通道的阻塞,一旦出现火灾之类的灾难事故,不堪设想。此外,还进一步引发其他社会问题:如偷逃税款问题,现在市区,约占84.8%的车辆在社区居民自设的违法停车场停泊,他们只开收据没有正式票据;又如引发仇车仇富心理,由于乱停车,居民区及休闲场地挤满车辆,人们承受不了生活质量下降的刺激,放气毁车行为时有发生;停车难、乱停车的恶性循环引发出来的诸如居民与车主、业主和物业管理,环境部门和交通部门等等之间的矛盾都构成对政府管理的不满情绪,构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可见停车难问题,已演化为影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因素,是一个必须引起重视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原因分析 造成我市停车难、乱停车的原因主要有三条:   (一)车位设施建设跟不上车辆发展速度,供需矛盾突出。据有关部门统计,2002年底,市区拥有小型车4.6万辆,比上年增长34.1%,2003年底,小车数5.5万辆,又增长了33.1%。本地政府发牌照每年增加1万多辆,再加上外地牌照的车,车拥有量骤增。与此相形见拙的是停车泊位建设量增长缓慢。一是历史欠帐严重,90年代之前建筑物或单位配建停车设施皆属建设的自由行为,不受任何制约。二是新的建筑配建标准偏低和执行不力。90年代以来才开始试行建设部、公安部颁布的《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划》,要求按建筑面积的5%来配建停车面积(后来提高到10%比例)。但由于该规划本身欠完善,执行也不严格,再加上建设单位不重视车库建设,故意回避或低调应付,使建筑物配建车位严重不足。例如,调查的36个小区仅有26.9%的小区配有公共停车设施,25幢单体建筑(包括酒店、医院、机关、商住楼)48%的建筑未配建停车设施,如奥林匹克大酒店,蝉街的金信商厦等,还有国贸大厦、海关大楼等都没有地下车库。36个住宅小区停车综合满足率只有34.2%,单体建筑停车满足率仅为42.5%;三是公共停车场建设由于市区土地寸土寸金,哪还有场地建停车场的份。综合上述三因素,至使2002年底我市城区范围内共只建有13632个泊位,配建滞后造成“先天不足”。   (二)管理不当、泊位利用率低大大加剧供需矛盾。调查表明,36个小区2389个公用泊位正式用于停车的仅914个,有效利用率为38.2%,25幢单体建筑的1084个建筑泊位用于停车的仅548个,平均使用率为50.55%,36幢典型建筑的地下车库使用率仅24.8%,有效使用率低的主要原因在于管理不善。由于利益驱动,车位被改变功能,移作他用,如五环花园、球山花园一层地面车库全部挪为他用。有的租给外来打工人员居住,有的改为商店和商品仓库,有的改建作娱乐场所。这种改变功能行为,据说有的是经过工商、公安、房管等政府部门认可给予合法化了,有的是土地资源部门在土地转让时就与开发公司签下合同,同意可以变卖的。泊位有效利用率低还与停车场设计结构不合理有关,如停车场服务半径过大或进出不便,南浦立体停车楼高7层,540个泊位,设计服务半径500m,但人员上下楼没有电梯,由于不方便车主,有3/4闲置出租作他用。再则,管理不到位,收费不合理和违章乱停车未被严管等也造成指定泊位利用率低。上述“后天失调”因素加剧了停车难和乱停车现象蔓延。   (三)驾驶员素质问题和人们交通意识不强。有的驾驶员图方便,嫌进停车场太麻烦就乱停车;有的驾驶员不愿交纳每小时5元的停车费,选择在区间小路或空地上免费停车。有的两个因素都有。黄龙立体停车场,车要在弯路开上去,车主嫌不方便,很少有人去停车。这种图方便贪省钱,除了交通意识不强,还与没有形成停车也是消费的观念有关,同时也是长期来交通管理不到位所造成,如果管理严明,乱停车要付出高的成本,车主就不会钻这个空子。驾驶员素质和人的交通意识,一靠教育,二靠管理养成,长期坚持下去,才有成效。   三、几点建议?根据目前我市停车难、乱停车恶性循环的现状和造成此现状的原因分析,要彻底改善停车难的问题,必须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从全面实施“一港三城”的发展战略高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的总体治理理念和“停车有位,停车有法,停车有序”的静态交通发展的要求,认真总结我市交通静动态管理的经验与教训,广泛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建立起科学的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建设和管理体制,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群众配合形成系统工程。并努力做到统一规划具有超前性,政策鼓励调动投资建设积极性,完善法规促进管理规范性。具体建议如下:   (一)加快制订和出台停车场布局和建设规划。规划是龙头。在深入开展停车发展战略研究基础上,明确政策思路和原则要求,通过对现状的分析和需求的科学预测,科学制订我市停车场布局和建设规划,包括实施规划所配套的建筑标准、管理政策、支持措施(资金筹措及制度方面),从而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克服被动盲目和短期行为。   (二)将停车业作为新兴服务产业来培育,鼓励民间投资,突破供给瓶颈。 “停车难”现象蕴藏着大商机。针对现有停车场严重短缺现状,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引进民间资金加速公共停车位的建设,增加供给,缓解和改善目前供需矛盾。要放宽对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的条件限制,对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民营企业,在用地的取得、项目立项审批、公共设施配套、融资贷款和实行经营方面实施鼓励性政策和简化手续。在税收(地价税、所得税、固定资产税)上给予优惠。政府投资兴建的停车场包括多层停车楼和咪表停车场,可以通过招投标转让给私人或企业自主经营,政府从经营者变为对承包者的监控者。同时,保留在收费价格、利润率调节的控制权。 建议在市区人民广场下建立由民间投资的大型地下停车库。在义乌市旧城改造中,市政府前的这块闹市区拆除后成了中心广场,地下层是大型超市,再下层是大型停车场,面积横跨几条街。   (三)加强对现有停车场所的整治,提高现有车位利用率。这是缓解当前停车难问题的捷径,也是推动公共停车场管理和健康运作的根本要求。如果可以让建好的停车场以各种借口改变功能,那么再建新停车场和管理停车场都成为无稽之谈。在整治中,规划、建设、市政园林、工商、房管、交警、行政执法等政府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配合协调,既要有权威的措施,又要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敢于管理,又要文明执法,防止粗暴行为。对目前市区大量存在的路边广场非法停车场点,要加强管理力度,该取缔的取缔,该整合的整合,该规范的规范。道路、广场为公共资源,不能成为少数人谋利的资本。对这项工作,部门的执法管理要与社区街道、居委会相互配合,发挥整治的整体功能。    (四)试行两个“自求平衡”,建立良性机制。第一个自求平衡是指,所有建筑物必须自行解决其带来的停车需求,不能把停车问题转嫁给社会承担。要求各类建筑物根据不同用途和建在不同地段而配建一定数量的停车位,坚持停车场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的原则,建立城市发展与车位自成平衡体系(台湾就是这么做的)。第二个自求平衡是指购车者自备车位政策,即拥有汽车者必须提供汽车持有停车场所的证明文件方可申请牌照,同时自备车位必须在公司所在地或私人住所范围内的路外有合法车位,做到购车有位,停车入位,有偿使用车位。类似的做法为日本、欧洲等国家的常规管理要求,北京1998年以来也已实行“停车泊位证明”措施等。   (五)采取临时性措施,增加市区停车泊位。因目前市区停车泊位缺口太大,新建停车设施还需一定周期,为解决当前供需突出矛盾。可继续采取一些临时性措施,选择一些空间余地比较大,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的场所,包括人行道、慢车道、建筑物周边空地,经过有关职能部门论证审批,采取谁经营,谁加固,谁维修和分时段,分价位措施,有控制地设置临时停车场所。同时,建议政府鼓励有停车场所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对收取费用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
    (六)强化管理,加强教育,增强市民交通意识。包括大公交意识。提高管理人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同时建议把小区停车管理秩序纳入建设文明示范小区考核内容。强化社区参与文明停车管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作者系民建会员、温州市国泰水暖器材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