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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市诚信监督机制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4-07-30 11: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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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克明在温州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的提案     二OO二年,温州市人民政府将我市每年的8月8日定为诚信日。凭心而论,我市近几年的诚信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外地人想到温州再不会把温州和假冒伪劣等同起来,温州的小商品质量、温州人的信誉有了很大的提高。正因如此,更要好好地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打造好“品牌温州”,进一步完善诚信监督机制。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设立诚信评审委员会、依法对被评审的主体进行评估。评审委员设立多个分支机构,分别对政府、企业、服务中介(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个人等不诚信行为进行审议和评议。   2、评审委员会应通过严格的听证程序,由综合的各方面人士和专家组成。   3、完善诚信登记制度:   ①被监督对象均要有诚信记载一栏,对不良的诚信在被监督对象的档案中予以记录。   ②只有诚信评审委员会形成的不良记录结论,才予以记载。   4、处罚制度:被监督对象的诚信等级均可上网查询,对有不良记录的人员不仅使之得不到实惠,还得到相应的社会舆论的谴责。另据违规、违纪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处罚,甚至通过媒体监督。   5、机制本身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完善监督机制也需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与时俱进,使实现机制的方式、方法不断得到改善,进一步完善诚信监督机制。



(作者系民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