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证居民生活用电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04-07-30 11: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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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建民
 --陈建民委员在温州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的提案
  
去年以来,随着我市经济持续增长,人们生活的不断改善,电力需求量大幅增长,电力供应明显不足。据了解,我市近期用电需求在240万千瓦左右,而温州电网总供应电能力只有150万千瓦至155万千瓦;缺口近90万千瓦,夏季高峰时缺口更大,给居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已经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成立了温州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还专门下发了温政办[2004]18号文件《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并提出一些具体措施,对缓解温州电力紧张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随着夏季的到来,电力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因此建议如下:
一、积极倡导全社会节约用电
市政府要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少开一盏灯,节约一度电”,努力做到人人节约用电,倡导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要带头尽量不用空调,减少热水器,尽量利用自然光,白天不开灯,养成人走灯灭,随手关掉家用电器的良好习惯。电业部门要加强全社会节约用电工作的宣传和指导,要大力推广替代用电产品,降低用电需求。同时要人人当好监督员,包括发动小学生和幼儿园小朋友。老师要教育学生,把当前用电紧张的严峻形势告诉他们,让他们也参与监督,每个家庭倡议:开一盏灯,一台电视机。
二、从领导做起,从现在做起
每个单位的领导,即是安全用电的责任人,也是节约用电的带头人,市电力部门要根据每个部门的最低用电需要情况,核定其用电量。市政府要和单位责任人签订节约、安全用电责任书,要作为评先、考核的硬指标,单位领导要带头节约用电。平时办公,原则上不用空调,每个机关部门要建立节约用电的制度,以责任制形式,约束每个工作人员。
三、分段计价
电力部门对全社会居民生活用电进行调查,以人为单位核定最低用电定额,定额内以低价计费,超定额高价计费,结合电力部门已推出的“六时段、三费率”峰谷分时电价,促使居民自觉节约用电。
四、对用电线路进行调整,以居民用电和工业用电进行划分。这样可以尽量安排居民停电的时间在白天,而不影响企业的生产,也不影响居民晚上用电,真正做到“机关让电于企业”、“企业让电于民”。
   (作者系民建会员)